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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社会边缘的流浪儿童,处处受到排挤和不公正的待遇,在义务教育面前也不例外。我国义务教育制度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由于流浪儿童的特殊性,流浪儿童在教育公平面前却陷入了重重困境。表现在平等教育权利缺乏保障措施,教育资源未能体现合理配置以及补偿性的教育机会明显不足等方面。保障流浪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教育公平的要求和体现,又是全面落实和贯彻义务教育制度的迫切性的要求,既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公平建设,维护社会的稳定,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