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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期以来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存在不少认识误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个,一是混淆了潜意识和前意识的概念,二是错误理解了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关系,三是将死亡本能误解为一种攻击本能或一种厌世情节。本文对这个三个认识误区进行了澄清,指出潜意识具有与前意识不同的动力学特征,本我和超我是本能在两个方向上的分化,死亡本能是隶属于超我的一种服从集体的本能。
关键词:弗洛伊德;潜意识;超我;死亡本能
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始于对病态心理的临床治疗,最终发展为一个体系庞杂、无所不包的心理学理论,对人类心理结构提供了一个最有野心的描述。长期以来,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在主流心理学中处于边缘地带。一方面,精神分析理论虽然始于对心理疾病的治疗,但并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主流心理治疗方法。另一方面,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虽然独创了诸多新颖概念,但并没有成为科学心理学的的研究对象。许多人以波普尔提出的“科学的可证伪性”为论点,否认弗洛伊德的理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广泛采用“构建模型——提出假设——实验验证”的模式,之所以这种研究模式被认为是科学的,是因为构建的模型中蕴含了某些唯一的假设,这些假设的证伪能够证明模型中某些内容是错误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弗洛伊德心理理论的不可证伪性,并不是说理论本身存在某种先天缺陷,很有可能仅仅是因为整个理论过于宏观,无法提出一些具体的假设。同时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由于弗洛伊德在写作时的随意性,使世人对其理论产生了误解,这些误解蕴含了过多的可能性,由此导致了所谓的不可证伪性。
虽然弗洛伊德的理论流传甚广,“潜意识”俨然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很多人也大概知道 “自我、本我、超我”是什么意思,但实际上对这些概念有一个精准的理解并不容易。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弗洛伊德的理论并不是构建在专业心理学知识的基础之上,所以心理学研究者对弗洛伊德理论的理解并不比普通人有特殊的优势。诸多因素造成了在普通人群和心理学界中对弗洛伊德心理理论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混淆前意识与潜意识的概念
许多人认为潜意识是一个结构上的概念,指那些影响行为而不被意识到的心理内容。在现代心理科学的研究中,所谓的内隐记忆、内隐社会认知、内隐学习,也都是指那些在意识阈之下并对行为产生系统影响的心理内容。实际上,在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中,这些所谓的潜意识或者内隐的心理内容,应该是前意识。前意识是可以转换为意识的,只是暂时还没有上升为意识。前意识之所以没有上升为意识,不是在上升过程中遇到了阻力,而是纯粹是心理资源方面的问题。潜意识则是一个动力学概念。潜意识也是在意识阈之下,也对行为产生影响,但潜意识是因为受到动力抑制而无法上升为意识的。潜意识上升的力量和施压者的抑制力量产生了激烈的动力作用。而这些被抑制的内容,往往是那些最原始的本能,是一种不道德的观念。
由于潜意识被牢牢抑制,人们并不了解这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但存在两种途径,可以窥得潜意识一斑。一是当抑制的力量减弱的时候,潜意识可能从水面之下露出冰山一角。这种情况在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1]中有详细论证,在梦中,由于意识的力量减弱,潜意识以一种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二是潜意识通过各种伪装手段绕过外在监管,比如通过概念的移置、凝缩、置换,一些非道德的观念通过迂回的路径间接地达到目标。第二种方式与诙谐和幽默的机制类似[2],引人发笑的言语往往是以一种隐喻的方式表达了某种不道德的观念。
2.错误理解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关系
本我、自我和超我是非常容易产生误解的一组概念,在弗洛伊德不同时期的著作中,这些概念经历了不断修正。即使是在同一著作中,同一个概念也在前后文之间存在差异。由此造成了大众对这三个概念的误解,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将本我和超我对立,并将超我视为自我中的一个高级部分。在这些人的理解中,本我是自私的,代表一种动物性的本能;自我是理性的,代表一种客观的分析能力;超我是道德的,代表个人的良心。大体上来说,这种理解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当涉及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时,大多数人都犯了错误,认为超我是自我中的一个部分,是从自我中发展而来,与本我对立的。事实上,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体系中,超我是从本我中发展而来,是与本我联系更为紧密的一个部分,其形式则与自我更为类似。
理解这一点其实并不困难。在本我中,不仅存在指向自身利益的本能,同时存在指向他人利益的本能,后者很有可能基于模仿学习的机制。所有生命,特别是高等生命,先天具有模仿的能力。以人类为例,婴儿出生之后就会模仿大人的某些简单动作,在语言能力的发展初期,也是对大人的言语进行简单的重复。随着年龄的增加,人类的模仿本能表现为对父母的服从,对老师的服从,对某个偶像的崇拜。对外在他人的服从是超我的基础,因为超我也是服务于他人的,是超越自我指向集体利益的。所以,超我与本我一致,都是一种本能。在本能中出现两个方向上的分化,一个指向自身的利益,一个指向他人的利益。自我则是为本我和超我两种力量服务的。
3.将死亡本能误解为一种攻击本能或厌世情结
死亡本能是在弗洛伊德著作中最晚出现的一个概念,也是最有悖于日常知识的一个概念。毕竟,所有的生命都以生存为核心目的,这是历经漫长进化固定在所有生命构造中的一种本能。因此,大多数人对死亡本能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死亡本能的方向指向外在的他人,认为死亡本能是一种攻击他人的破坏性本能。另外一种误解虽然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认为死亡本能是一种对生活失去兴趣的厌世情结。这两种理解都是不正确的,第一种是完全错误的,第二种基本上是错误的。
死亡本能的概念要在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整体结构中才能有准确的理解。死亡本能是一种牺牲自身的本能,这种本能隶属于超我,其本质是个人为了集体利益而作出牺牲个人利益的行为。弗洛伊德在《本我、自我与超我》[3]一书中举了一个蜘蛛的例子,说有某种蜘蛛,雄蜘蛛在交配后就会死去,成为雌蜘蛛的食物。在这里,蜘蛛的死亡本能是建立在整个种群的利益之上的。所以要将视角放宽,以集体和种群为对象来进行分析,才能为死亡本能找到一个合理的位置。个体争先恐后地赴死,其动机是为了国家、为了集体、为了家庭的持续生存。而至于所谓的攻击本能,是一种维护个体利益的本能,是隶属于本我的。至于厌世的悲观情绪,并不是一种先天的本能,而是一种心理的病态。总之,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在个体身上是一个矛盾存在,但对一个集体来说两者是高度统一的,个体的存在与毁灭在不同情况下都是指向集体的利益的。
著名神经生理学家索尔姆斯[4]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当前精神病药物学的研究没有提出宏观理论来解释人格、情绪以及动机等‘人之所以为人’的概念。神经科学家专注于狭隘的研究工作,不再理会大格局。”越来越多的神经科学家相信,在新的知识框架内,弗洛伊德对人类精神活动的大格局的把握,一定会扮演类似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分子遗传学领域中的角色。但由于时代的局限,由于弗洛伊德的写作特点,对弗洛伊德心理理论有一个清晰认知并不是那么容易。本文总结了对弗洛伊德理论常见的三个认识误区,在个人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了澄清解释,希望能为广大心理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梦的解析[专著]:Die traumdeutung[M].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
[2] 车文博,弗洛伊德.詼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J].2014.
[3]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林尘,等.自我与本我[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 Solms M.Freud returns.[J].Scientific American,2004,290(5):82-88.
(作者单位:1.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弗洛伊德;潜意识;超我;死亡本能
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始于对病态心理的临床治疗,最终发展为一个体系庞杂、无所不包的心理学理论,对人类心理结构提供了一个最有野心的描述。长期以来,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在主流心理学中处于边缘地带。一方面,精神分析理论虽然始于对心理疾病的治疗,但并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主流心理治疗方法。另一方面,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虽然独创了诸多新颖概念,但并没有成为科学心理学的的研究对象。许多人以波普尔提出的“科学的可证伪性”为论点,否认弗洛伊德的理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广泛采用“构建模型——提出假设——实验验证”的模式,之所以这种研究模式被认为是科学的,是因为构建的模型中蕴含了某些唯一的假设,这些假设的证伪能够证明模型中某些内容是错误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弗洛伊德心理理论的不可证伪性,并不是说理论本身存在某种先天缺陷,很有可能仅仅是因为整个理论过于宏观,无法提出一些具体的假设。同时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由于弗洛伊德在写作时的随意性,使世人对其理论产生了误解,这些误解蕴含了过多的可能性,由此导致了所谓的不可证伪性。
虽然弗洛伊德的理论流传甚广,“潜意识”俨然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很多人也大概知道 “自我、本我、超我”是什么意思,但实际上对这些概念有一个精准的理解并不容易。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弗洛伊德的理论并不是构建在专业心理学知识的基础之上,所以心理学研究者对弗洛伊德理论的理解并不比普通人有特殊的优势。诸多因素造成了在普通人群和心理学界中对弗洛伊德心理理论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混淆前意识与潜意识的概念
许多人认为潜意识是一个结构上的概念,指那些影响行为而不被意识到的心理内容。在现代心理科学的研究中,所谓的内隐记忆、内隐社会认知、内隐学习,也都是指那些在意识阈之下并对行为产生系统影响的心理内容。实际上,在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中,这些所谓的潜意识或者内隐的心理内容,应该是前意识。前意识是可以转换为意识的,只是暂时还没有上升为意识。前意识之所以没有上升为意识,不是在上升过程中遇到了阻力,而是纯粹是心理资源方面的问题。潜意识则是一个动力学概念。潜意识也是在意识阈之下,也对行为产生影响,但潜意识是因为受到动力抑制而无法上升为意识的。潜意识上升的力量和施压者的抑制力量产生了激烈的动力作用。而这些被抑制的内容,往往是那些最原始的本能,是一种不道德的观念。
由于潜意识被牢牢抑制,人们并不了解这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但存在两种途径,可以窥得潜意识一斑。一是当抑制的力量减弱的时候,潜意识可能从水面之下露出冰山一角。这种情况在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1]中有详细论证,在梦中,由于意识的力量减弱,潜意识以一种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二是潜意识通过各种伪装手段绕过外在监管,比如通过概念的移置、凝缩、置换,一些非道德的观念通过迂回的路径间接地达到目标。第二种方式与诙谐和幽默的机制类似[2],引人发笑的言语往往是以一种隐喻的方式表达了某种不道德的观念。
2.错误理解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关系
本我、自我和超我是非常容易产生误解的一组概念,在弗洛伊德不同时期的著作中,这些概念经历了不断修正。即使是在同一著作中,同一个概念也在前后文之间存在差异。由此造成了大众对这三个概念的误解,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将本我和超我对立,并将超我视为自我中的一个高级部分。在这些人的理解中,本我是自私的,代表一种动物性的本能;自我是理性的,代表一种客观的分析能力;超我是道德的,代表个人的良心。大体上来说,这种理解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当涉及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时,大多数人都犯了错误,认为超我是自我中的一个部分,是从自我中发展而来,与本我对立的。事实上,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体系中,超我是从本我中发展而来,是与本我联系更为紧密的一个部分,其形式则与自我更为类似。
理解这一点其实并不困难。在本我中,不仅存在指向自身利益的本能,同时存在指向他人利益的本能,后者很有可能基于模仿学习的机制。所有生命,特别是高等生命,先天具有模仿的能力。以人类为例,婴儿出生之后就会模仿大人的某些简单动作,在语言能力的发展初期,也是对大人的言语进行简单的重复。随着年龄的增加,人类的模仿本能表现为对父母的服从,对老师的服从,对某个偶像的崇拜。对外在他人的服从是超我的基础,因为超我也是服务于他人的,是超越自我指向集体利益的。所以,超我与本我一致,都是一种本能。在本能中出现两个方向上的分化,一个指向自身的利益,一个指向他人的利益。自我则是为本我和超我两种力量服务的。
3.将死亡本能误解为一种攻击本能或厌世情结
死亡本能是在弗洛伊德著作中最晚出现的一个概念,也是最有悖于日常知识的一个概念。毕竟,所有的生命都以生存为核心目的,这是历经漫长进化固定在所有生命构造中的一种本能。因此,大多数人对死亡本能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死亡本能的方向指向外在的他人,认为死亡本能是一种攻击他人的破坏性本能。另外一种误解虽然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认为死亡本能是一种对生活失去兴趣的厌世情结。这两种理解都是不正确的,第一种是完全错误的,第二种基本上是错误的。
死亡本能的概念要在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整体结构中才能有准确的理解。死亡本能是一种牺牲自身的本能,这种本能隶属于超我,其本质是个人为了集体利益而作出牺牲个人利益的行为。弗洛伊德在《本我、自我与超我》[3]一书中举了一个蜘蛛的例子,说有某种蜘蛛,雄蜘蛛在交配后就会死去,成为雌蜘蛛的食物。在这里,蜘蛛的死亡本能是建立在整个种群的利益之上的。所以要将视角放宽,以集体和种群为对象来进行分析,才能为死亡本能找到一个合理的位置。个体争先恐后地赴死,其动机是为了国家、为了集体、为了家庭的持续生存。而至于所谓的攻击本能,是一种维护个体利益的本能,是隶属于本我的。至于厌世的悲观情绪,并不是一种先天的本能,而是一种心理的病态。总之,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在个体身上是一个矛盾存在,但对一个集体来说两者是高度统一的,个体的存在与毁灭在不同情况下都是指向集体的利益的。
著名神经生理学家索尔姆斯[4]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当前精神病药物学的研究没有提出宏观理论来解释人格、情绪以及动机等‘人之所以为人’的概念。神经科学家专注于狭隘的研究工作,不再理会大格局。”越来越多的神经科学家相信,在新的知识框架内,弗洛伊德对人类精神活动的大格局的把握,一定会扮演类似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分子遗传学领域中的角色。但由于时代的局限,由于弗洛伊德的写作特点,对弗洛伊德心理理论有一个清晰认知并不是那么容易。本文总结了对弗洛伊德理论常见的三个认识误区,在个人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了澄清解释,希望能为广大心理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梦的解析[专著]:Die traumdeutung[M].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
[2] 车文博,弗洛伊德.詼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J].2014.
[3]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林尘,等.自我与本我[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 Solms M.Freud returns.[J].Scientific American,2004,290(5):82-88.
(作者单位:1.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