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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向大家发布2条消息:一、1997年12月31日,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加强对电池产品汞污染的防治工作,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等国家九部委以轻总行管[1997]4号文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规定”中第五条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第六条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