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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在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上,国家采取“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开发西部”和“东部接续建设,中部适度建设,西部重点建设”的思路。根据东中西部煤炭资源禀赋差异,东部煤炭产量将控制在5亿吨以内,中部煤炭产量占35%左右。西部煤炭产量占52%左右。“十二五”规划鼓励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到西部地区开发煤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