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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箴言中学 湖南 益阳 413000)
【中图分类号】D91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4-0088-01
近年来,从吉林省长春市砍手门到奶西村暴力事件,校园暴力事件新闻屡见不鲜,已成为全国性的话题。近日,笔者利用假期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走访调查了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和赫山区部分乡镇,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1.违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2.违法犯罪领域日益扩大。从以前主要的盗窃、斗殴等罪名发展到了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等犯罪领域。
3.违法犯罪手段愈显恶劣。从小偷小摸等轻微犯罪发展到持刀持械不惜伤人性命等重大刑事犯罪。
4.违法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且大多有不良嗜好。2014年平均犯罪年龄为16.8岁,2015年为16.5岁,2016年平均犯罪年龄为16.4岁。据审判人员介绍,几乎每位违法犯罪学生,均有不良嗜好,有的喜欢标新立异,穿着打扮与社会混混无异,有的抽烟、喝酒、染发,甚至吸毒,有的喜欢藏匿管制刀具,有的有网瘾,彻夜不归。
5.重新犯罪现象不容忽视。调研中发现,“二进宫”直至“五进宫”的就有3人。
6.单亲家庭或留守少年犯罪比例最高。从2014至2016年审结的51人中,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或者父母在外打工由长辈抚养的,就有39人,占全部案件的76%。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位。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刚刚走上生理心理的成熟之路,也仅有初步辨别是非的能力,既需要父母的关爱陪伴又需要父母的言传身教。有的家长迫于生计出外打工劳碌奔波,将子女丢在老家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无瑕顾及;有的家长夫妻长年不和吵闹离婚不能给子女一个温暖的家不愿顾及子女;有的家长自身素质不高,既无公德又无私德,子女耳濡目染近墨者黑;有的家长教育方式不当或过分严厉或过分溺爱,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放纵狂野,不知天高地厚。
2.学校教育的偏颇错位。有的学校过分重视升学率,只关注和培养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不闻不问不管,导致学生厌学逃学,步入社会犯罪;有的学校制度管理不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学生违法犯罪的苗头,不能及时制止犯罪;有的学校教育方式不当,对有问题的学生或开除推向社会,或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歧视讽刺差生,导致学生退学犯罪。
3.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腐蚀。有的学校周边环境不佳,电子游戏厅等遍布四周,给一些学生极大的诱惑。有的学校管理不严,导致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和一些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学生走得很近,使这些学生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体和自媒体刊登播放的对青少年有负面影响的电影电视和新闻给性情不定的学生极大的诱惑力,导致学生模仿犯罪。
4.社区矫正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不到位。一些少年犯刑满释放后,或无家可归,或无处可学,或无事可做,导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说明社区矫正还跟不上,监管不到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没有对其对症下药,给予及时的关爱和帮助,给予其社会的温暖,消灭社会对他的歧视。
5.未成年人发育阶段的生理、心理变化。由于其正处于青春期,生理、心理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敏感冲动好刺激,缺乏理智冷静,既需家庭社会的关爱,又充满了叛逆猎奇心理,喜欢标新立异以引人注目,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结构等方面均不成熟,容易冲动,构成犯罪。
三、对策
1.提升家长的责任心。我国尽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这仅仅是粗线条的法律,具体落实到家长的责任,则约定不明,规定不清。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我们一定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立法的方式,来加强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义务,督促家长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法律的方式,规定对未成年人子女,家长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以及未尽责,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家长对子女的陪护,关爱与教养。让关爱教育孩子从家长的一种本能上升为法律要求,国家意志,这是法律对家长的他律。同时,家长也要搞好自律,做好子女的表率,给子女一个温暖的家,宽严有度地教育好子女。爱孩子,就请陪孩子一起成长。我是高中生,我清楚的知道我们需要什么,妈妈的慈爱、爸爸的关怀胜过锦衣玉食,胜过一切灵丹妙药。这是未成年人的心声,也是家长应尽之责!彻底改变未成年人要么无爱,要么溺爱的不健康的情感获得状况。
2.改革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我相信,大多数家长是爱孩子的,是希望尽责任的。可他们要靠打工挣钱来抚养孩子,被迫离开孩子。可他们的孩子却因户籍在本地不能到父母打工之处读书。对于关系到祖国未来的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的大事,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暴露这么久了,有关部门就不能改变这个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人人平等吗?世界上只有中国、朝鲜、贝宁三个国家实施户籍管理制度,这样落后的制度应尽早改变,没什么比下一代成长更重要。要创造条件让打工者的子女能随父母读书生活,这样方可彻底改变留守少年“学习上无人辅导、生活上无人照顾、心里话无人诉说”的境况。
3.改变教育理念。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学校要不歧视、不冷淡、不放弃每一名学生,让学校成为一个温暖的家,让教师成为每一个学生可依赖的家长。同时要开展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指导、法制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学生青春期教育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自觉控制自己的言与行。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与家长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合力。只有改变教育理验,才能使老师担负起育人的重任,只有改变教育理验,才能使学校严格规范学生的日常管理,切断学生与社会不良风气、不良人物的接触,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切实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对接服务。从监狱步入社会后,社区矫正部门要积极上门,既要抓好接管,积极登记造册,更要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及时援助。對无家可归者,要及时予以安置;对义务教育尚未完成的人,要联系相关学校;对经刑罚尚未转变者,更要加强监管,更要关心帮助,不留死角,实行无缝对接。
5.净化社会风气。要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减少污染源。堅决制止诱惑、唆使未成年人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的行为。坚决防止不良青年进入学校。要加大黄赌毒的打击力度,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块净土。要注意不良影视作品的导向效应,防止学生受其影响,使其危害终生。净化书籍,净化荧屏,净化环境、塑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图分类号】D91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4-0088-01
近年来,从吉林省长春市砍手门到奶西村暴力事件,校园暴力事件新闻屡见不鲜,已成为全国性的话题。近日,笔者利用假期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走访调查了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和赫山区部分乡镇,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1.违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2.违法犯罪领域日益扩大。从以前主要的盗窃、斗殴等罪名发展到了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等犯罪领域。
3.违法犯罪手段愈显恶劣。从小偷小摸等轻微犯罪发展到持刀持械不惜伤人性命等重大刑事犯罪。
4.违法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且大多有不良嗜好。2014年平均犯罪年龄为16.8岁,2015年为16.5岁,2016年平均犯罪年龄为16.4岁。据审判人员介绍,几乎每位违法犯罪学生,均有不良嗜好,有的喜欢标新立异,穿着打扮与社会混混无异,有的抽烟、喝酒、染发,甚至吸毒,有的喜欢藏匿管制刀具,有的有网瘾,彻夜不归。
5.重新犯罪现象不容忽视。调研中发现,“二进宫”直至“五进宫”的就有3人。
6.单亲家庭或留守少年犯罪比例最高。从2014至2016年审结的51人中,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或者父母在外打工由长辈抚养的,就有39人,占全部案件的76%。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位。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刚刚走上生理心理的成熟之路,也仅有初步辨别是非的能力,既需要父母的关爱陪伴又需要父母的言传身教。有的家长迫于生计出外打工劳碌奔波,将子女丢在老家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无瑕顾及;有的家长夫妻长年不和吵闹离婚不能给子女一个温暖的家不愿顾及子女;有的家长自身素质不高,既无公德又无私德,子女耳濡目染近墨者黑;有的家长教育方式不当或过分严厉或过分溺爱,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放纵狂野,不知天高地厚。
2.学校教育的偏颇错位。有的学校过分重视升学率,只关注和培养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不闻不问不管,导致学生厌学逃学,步入社会犯罪;有的学校制度管理不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学生违法犯罪的苗头,不能及时制止犯罪;有的学校教育方式不当,对有问题的学生或开除推向社会,或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歧视讽刺差生,导致学生退学犯罪。
3.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腐蚀。有的学校周边环境不佳,电子游戏厅等遍布四周,给一些学生极大的诱惑。有的学校管理不严,导致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和一些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学生走得很近,使这些学生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体和自媒体刊登播放的对青少年有负面影响的电影电视和新闻给性情不定的学生极大的诱惑力,导致学生模仿犯罪。
4.社区矫正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不到位。一些少年犯刑满释放后,或无家可归,或无处可学,或无事可做,导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说明社区矫正还跟不上,监管不到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没有对其对症下药,给予及时的关爱和帮助,给予其社会的温暖,消灭社会对他的歧视。
5.未成年人发育阶段的生理、心理变化。由于其正处于青春期,生理、心理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敏感冲动好刺激,缺乏理智冷静,既需家庭社会的关爱,又充满了叛逆猎奇心理,喜欢标新立异以引人注目,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结构等方面均不成熟,容易冲动,构成犯罪。
三、对策
1.提升家长的责任心。我国尽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这仅仅是粗线条的法律,具体落实到家长的责任,则约定不明,规定不清。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我们一定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立法的方式,来加强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义务,督促家长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法律的方式,规定对未成年人子女,家长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以及未尽责,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家长对子女的陪护,关爱与教养。让关爱教育孩子从家长的一种本能上升为法律要求,国家意志,这是法律对家长的他律。同时,家长也要搞好自律,做好子女的表率,给子女一个温暖的家,宽严有度地教育好子女。爱孩子,就请陪孩子一起成长。我是高中生,我清楚的知道我们需要什么,妈妈的慈爱、爸爸的关怀胜过锦衣玉食,胜过一切灵丹妙药。这是未成年人的心声,也是家长应尽之责!彻底改变未成年人要么无爱,要么溺爱的不健康的情感获得状况。
2.改革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我相信,大多数家长是爱孩子的,是希望尽责任的。可他们要靠打工挣钱来抚养孩子,被迫离开孩子。可他们的孩子却因户籍在本地不能到父母打工之处读书。对于关系到祖国未来的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的大事,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暴露这么久了,有关部门就不能改变这个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人人平等吗?世界上只有中国、朝鲜、贝宁三个国家实施户籍管理制度,这样落后的制度应尽早改变,没什么比下一代成长更重要。要创造条件让打工者的子女能随父母读书生活,这样方可彻底改变留守少年“学习上无人辅导、生活上无人照顾、心里话无人诉说”的境况。
3.改变教育理念。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学校要不歧视、不冷淡、不放弃每一名学生,让学校成为一个温暖的家,让教师成为每一个学生可依赖的家长。同时要开展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指导、法制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学生青春期教育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自觉控制自己的言与行。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与家长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合力。只有改变教育理验,才能使老师担负起育人的重任,只有改变教育理验,才能使学校严格规范学生的日常管理,切断学生与社会不良风气、不良人物的接触,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切实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对接服务。从监狱步入社会后,社区矫正部门要积极上门,既要抓好接管,积极登记造册,更要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及时援助。對无家可归者,要及时予以安置;对义务教育尚未完成的人,要联系相关学校;对经刑罚尚未转变者,更要加强监管,更要关心帮助,不留死角,实行无缝对接。
5.净化社会风气。要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减少污染源。堅决制止诱惑、唆使未成年人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的行为。坚决防止不良青年进入学校。要加大黄赌毒的打击力度,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块净土。要注意不良影视作品的导向效应,防止学生受其影响,使其危害终生。净化书籍,净化荧屏,净化环境、塑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