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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政府监督机构等参与建筑活动各主体角度分别阐述了各主体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main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from main angle of construction units, survey and design unit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government oversight agencies in construction activities.Key words: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quality supervision;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4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建筑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单就质量抓质量,则事倍功半,收效甚微,要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政府监督等多方面综合治理,采取措施,按照《建筑法》的要求,严格市场管理,严格执法,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实行质量预控,这样才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
一、规范项目法人行为
建设单位是一项工程的发起者、组织者以及其建成之后的受益者。它作为项目法人或业主对工程质量影响重大,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有什么样的工程。一定要牢固树立建设单位是质量事故第一负责人的观念,确保其素质,规范其行为。近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甲方”素质较低和行为不规范,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观念,不报建, 不办理开工许可的作法,招标中的不合理中标,即任意压级压价,肢解发包工程,代购或向承包商推销不合格建筑材料。尤其是在公有投资的项目上表现的比较突出,孰不知工程建设有其自身的规律,工期、质量、造价三者互为影响,互为联系都有一个临界线,超出临界线就会发生质量、合同纠纷问题,而所有的承包商都是要赚钱的,要追求经济效益,做为开发商要赚钱,承包商同样也想赚钱,如果把工期、造价压得超过临界线,工程质量是没有保证的,而且最终受害人是业主。所以,业主一定要明确自己在保证工程质量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自的行为。否则,工程质量无从谈起。
二、加强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出现阶段人们的对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政策。设计水平首先决定工程水平,设计院的一点一线之差都会导致工程的灭顶之灾。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个方面,如果建筑的开间布局,管道、管线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响使用,渗、漏、堵、空裂等工程质量通病,也必然引发使用者的抱怨。在现阶段,我国设计单位存在的弊病主要有下面几点:
1)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专业资格认证亟待更有成效地展开。
2) 现实条件下设计单位内部分工协作不够合理, 很容易造成错、漏、碰、缺,影响工程设计的优质完成。
3)设计单位的设计缺少监督。
在我国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较为完善,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这样无异于忽略了质量控制的源头,在这个阶段造成的失误是难以在以后弥补的。所以,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本身的自我监督就变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三、加强施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
建筑企业要搞好工程质量, 就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管理通过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作。对施工企业而言,质量体系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它是否科学、实用、健全,是否与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模式接轨。当前要以宣贯ISO9000系列标准为契机,围绕更新、改造、完善和健全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用系统的思想建立和健全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所有的质量活动进行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全面控制并形成文件化(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作業指导书、报告、表格等)。二是注重质量体系的可操作性,不要把传统的质量管理方法统统推翻,而是对照标准进行完善、更新、补充和健全。所以,科学的质量体系应强调可操作性和适应性,满足标准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做,怎么做就怎么记。三是注重持续有效运行。通过运行———审核———评审———改进,保持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和良性循环。
四、完善监理制,强调监理的职能
4.1监理公司的独立性还不够
监理方由建设单位聘请,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同时,监理方并不是完全听命于建设单位,按照监理工作职能的有关规定,监理方也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而在实践中,监理公司拿的是甲方的钱,自然在许多地方要迁就甲方,这样,一方面监理方不能够很好地独立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当甲方出现“违规”行为时,监理方难以较为公正地对其进行监督、制止。
4.2监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监理制实行后,由于其所需投资较少,获利相对较容易,社会上开办的监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监理公司的增多,在工程竞争中有些单位靠压低监理费用取得工程或通过某种关系取得工程,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由此而遭破坏。国家应该考虑加强这方面的行政和法规规定,杜绝在监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4.3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有待加强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监理工程师一证多用,但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屡禁不绝,使一些本来资质不够的监理公司取得了监理资格,其监理质量就可想而知了。如何有效地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认证,是提高监理公司素质,进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一个关键所在。
五、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是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受自然和人为的因素作用会产生变动。因而,要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还少不了建筑工程管理与使用单位的正确管理和使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全面的质量管理,要控制好建筑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
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好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建筑活动的各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了,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全面质量控制,整个社会全面行动起来,协调一致地搞好质量控制,即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这样,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才会根本好转,老百姓才能住得舒心放心,我们的建筑业才能蒸蒸日上。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main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from main angle of construction units, survey and design unit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government oversight agencies in construction activities.Key words: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quality supervision;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4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建筑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单就质量抓质量,则事倍功半,收效甚微,要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政府监督等多方面综合治理,采取措施,按照《建筑法》的要求,严格市场管理,严格执法,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实行质量预控,这样才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
一、规范项目法人行为
建设单位是一项工程的发起者、组织者以及其建成之后的受益者。它作为项目法人或业主对工程质量影响重大,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有什么样的工程。一定要牢固树立建设单位是质量事故第一负责人的观念,确保其素质,规范其行为。近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甲方”素质较低和行为不规范,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观念,不报建, 不办理开工许可的作法,招标中的不合理中标,即任意压级压价,肢解发包工程,代购或向承包商推销不合格建筑材料。尤其是在公有投资的项目上表现的比较突出,孰不知工程建设有其自身的规律,工期、质量、造价三者互为影响,互为联系都有一个临界线,超出临界线就会发生质量、合同纠纷问题,而所有的承包商都是要赚钱的,要追求经济效益,做为开发商要赚钱,承包商同样也想赚钱,如果把工期、造价压得超过临界线,工程质量是没有保证的,而且最终受害人是业主。所以,业主一定要明确自己在保证工程质量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自的行为。否则,工程质量无从谈起。
二、加强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出现阶段人们的对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政策。设计水平首先决定工程水平,设计院的一点一线之差都会导致工程的灭顶之灾。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个方面,如果建筑的开间布局,管道、管线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响使用,渗、漏、堵、空裂等工程质量通病,也必然引发使用者的抱怨。在现阶段,我国设计单位存在的弊病主要有下面几点:
1)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专业资格认证亟待更有成效地展开。
2) 现实条件下设计单位内部分工协作不够合理, 很容易造成错、漏、碰、缺,影响工程设计的优质完成。
3)设计单位的设计缺少监督。
在我国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较为完善,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这样无异于忽略了质量控制的源头,在这个阶段造成的失误是难以在以后弥补的。所以,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本身的自我监督就变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三、加强施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
建筑企业要搞好工程质量, 就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管理通过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作。对施工企业而言,质量体系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它是否科学、实用、健全,是否与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模式接轨。当前要以宣贯ISO9000系列标准为契机,围绕更新、改造、完善和健全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用系统的思想建立和健全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所有的质量活动进行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全面控制并形成文件化(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作業指导书、报告、表格等)。二是注重质量体系的可操作性,不要把传统的质量管理方法统统推翻,而是对照标准进行完善、更新、补充和健全。所以,科学的质量体系应强调可操作性和适应性,满足标准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做,怎么做就怎么记。三是注重持续有效运行。通过运行———审核———评审———改进,保持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和良性循环。
四、完善监理制,强调监理的职能
4.1监理公司的独立性还不够
监理方由建设单位聘请,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同时,监理方并不是完全听命于建设单位,按照监理工作职能的有关规定,监理方也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而在实践中,监理公司拿的是甲方的钱,自然在许多地方要迁就甲方,这样,一方面监理方不能够很好地独立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当甲方出现“违规”行为时,监理方难以较为公正地对其进行监督、制止。
4.2监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监理制实行后,由于其所需投资较少,获利相对较容易,社会上开办的监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监理公司的增多,在工程竞争中有些单位靠压低监理费用取得工程或通过某种关系取得工程,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由此而遭破坏。国家应该考虑加强这方面的行政和法规规定,杜绝在监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4.3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有待加强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监理工程师一证多用,但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屡禁不绝,使一些本来资质不够的监理公司取得了监理资格,其监理质量就可想而知了。如何有效地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认证,是提高监理公司素质,进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一个关键所在。
五、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是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受自然和人为的因素作用会产生变动。因而,要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还少不了建筑工程管理与使用单位的正确管理和使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全面的质量管理,要控制好建筑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
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好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建筑活动的各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了,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全面质量控制,整个社会全面行动起来,协调一致地搞好质量控制,即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这样,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才会根本好转,老百姓才能住得舒心放心,我们的建筑业才能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