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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国家治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词。而经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不同国家展现出甚为不同的国家治理能力,更是让人们印象深刻。那么,在“一球两制”的当今世界,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决定稿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不管是在理论上认识还是在实践中推进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要注意把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这个“关键和根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特色”。在國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上,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这个“关键和根本”,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问题,开创性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重大政治论断,从而深刻回答了长期以来国内外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即究竟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者的关系。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以新的内涵丰富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根本理论基础。
党的领导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在哲学上,“最本质特征”就是指一事物的“本质规定性”,而“本质规定性”则是决定该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刻动因所在。由此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点就是指它的本质规定性,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哪有社会主义中国?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在管理国家和发展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我国首要的根本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第一句话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以改革开放为根本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诸多特点,比如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民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党指挥枪、“一国两制”、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但无一不是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前提的,无一不是以党的坚强领导为根本保证的。因此,我们说“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指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客观事物的存在、运行和展开中,处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方,居于“牛鼻子”的支配性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是稳坐“中军帐”的“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革命年代夺取政权是如此,建设时期巩固政权、发展生产是如此,改革开放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是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国家治理的方向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并不是孤立自存的,而是以特定国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为基础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家制度以及发展道路,决定了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性质和方向,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反过来又体现出“制度优势”效能的实现。值得注意的是,“治理”以及“国家治理”“政党治理”等概念,最初都来自域外,虽几经演化,但在一些人那里仍存留不少“西方”的影子。有的人就主张像中性的“市场经济”一样,“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也应去中心化、去党派化,以彻底实现所谓公民化、扁平化。诸如此类错误认识的存在,实际上从一个侧面说明,新时代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是何等紧迫而重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标志,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自然十分重大而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它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思路,就不难看出,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制度毫无疑问在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因此,不论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如何完善、如何发展,“党的领导”是只能加强而不能有丝毫削弱,否则,任何看起来多么时髦的“治理”都将成为“镜中花”“水中月”,甚至成为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倒行逆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党的领导制度化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对于一个肩负神圣使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讲,要想保持朝气蓬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1929年12月底,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的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强调了“加强政治工作”“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以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等的重要性,从而掀开了在党史军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历史篇章。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领导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进程中不断得到加强,但也出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混乱局面。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80年8月,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序言”,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层面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明确了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含义:“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宪法“序言”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在宪法“总纲”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充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从而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内在地包含了“禁止破坏党的领导”的内涵。无论是“序言”还是“总纲”,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都具有“宪法”效用。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地位的宪法权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必须坚持的“根本领导制度”进一步确立下来,并且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的内在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列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的时候,第一个就明确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诸多优势之中,比如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的先进文化制度等,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根本领导制度”,无疑是首要的,因而称之为“最大优势”。反过来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完善及其实际运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逻辑地成为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环节,就是必然的了。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时提出来的。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6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等多个重要场合反复重申这一重大政治论断。这是新时代对党的领导作用新的理论提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科学社会主义事业与无产阶级政党的坚强领导是息息相关、命运与共的。1957年,毛泽东提出“六条政治标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古往今来,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或国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力量是不同的。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皇帝”及其代表的地主豪强势力无疑处于社会的最上层。民国时期则是国民党代表的“四大家族”充当了全体国民的“统治阶级”。在西方,美英等号称民主的国家,多党轮流执政看起来公平不过,其实“驴象之争”的背后,无非是大资本、大财团利益的代言人罢了。在我国,代表人民大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这是五四运动以来百年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也是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独立、谋幸福的共同选择。据中央组织部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在十四亿人口的大国拥有9191.4万名黨员、468.1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来自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不同阶层的党员,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基层组织遍布城乡、覆盖全国,可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有超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从我国现有各种政治力量来看,不论是其他党派,还是各类社会组织、政治团体等,都不具备独自承担时代重任的资格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们注意到,在近来纷纷扰扰的国际舞台上,美国极少数政客居然有人跳将出来意欲拿“中国共产党”说事,鼓噪所谓要制定政策限制“中共党员及其家属”入境云云,其险恶用心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实际上也从反面说明了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今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不争事实。“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对这一要求的最好贯彻,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推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上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的中央国家机关、下至服务广大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城乡基层组织,从根本上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全面领导的最大制度优势落地生根、高效呈现。 党的领导制度居于统领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所谓“统领”,一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根本制度优势,贯穿于其他制度优势的全过程及其每一个侧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比如,“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等,无一不同党的领导制度密切相关。二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首要的根本制度,对于其他各领域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重要工作方针,都起着不可替换的统摄和指导作用。三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中,作为“经济的集中反映”的“政治”制度又处于“关键环节”,而在相互衔接的政治制度及其体制机制中,领导制度体系无疑又是最根本、最关键的。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及其制度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是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无论我们吸收了什么有益的东西,最后都要本土化。十月革命的风吹进来了,但我们党最终也没有成为一个苏联式的党。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我们仍然走自己路,所以我们才有今天”。四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领导制度,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其他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治理效能的发挥,都起着根本支撑和推动作用,反过来,其他领域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治理效能的展现,又会以新的内容、方式呼唤和助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走向更加完备、科学和高效。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党的领导”是一元化的。1943年,毛泽东指出,“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很重要,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具有“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巨大制度优势,根本还是在于有“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体现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力以及强大的组织力、动员力和执行力。这一点,在这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再次验证。针对现实中一些地方党的领导弱化、政令不通、各自为政甚至阳奉阴违等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就是要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根本制度
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制度等“软实力”之争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制高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如何坚定不移、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地发挥出制度威力,使其转化为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的强大治理效能,就是我国国家治理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以及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深刻验证了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和强大威力。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在重大公共卫生危机面前“考”出了不同政治制度下的国家治理效能。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在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以及“贯彻和执行什么”等方面有方向、有原则、有定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不该改”“不能改”的有很多条,首要的、根本的一条无疑就是党的领导,不仅如此,反而应该根据形势变化和事业发展需要,不断予以加强、巩固和完善,使其越来越科学、完备和高效。
正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中美关系以及整个世界格局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分别从思想保证、政治原则、领导方略、执政理念、能力素质、自身建设上的制度建设入手,构筑了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六大重要制度的提出,对于全党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政治任务,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作用。
从思想保证上提出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的要求。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回信、贺信、署名文章中多次提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写入大会的主题,并作出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2019年10月底,在开展主题教育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就是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此前,党中央还以《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制度形式作出了充分利用“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重要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长效化和实效化,奠定了良好体制机制基础。 从政治原则上提出了“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的要求。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首要的就是要时刻注意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真正做到“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党的最高政治领导权由党中央统一行使,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维护党中央权威,是民主集中制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制定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为从制度上保障和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必要的制度规范和行为遵循。
从领导方略上提出了“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要求。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党中央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为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无死角,除了政治经济文化、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日常领域外,还围绕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重要法规,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从执政理念上提出了“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生命所系,也是党的领导制度建设的重点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着眼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诸如《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大批重要法规的出台,极大地改进了党的作风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从能力素质上提出了“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一项根本的领导制度。为此,要着力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这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制定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等重要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
从自身建设上提出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自身建设的突出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从推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到颁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几十部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的重要法规相继出炉,进一步夯实了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推动管党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完善。
历史表明,形成比较完备的一套制度往往需要较长甚至很长的历史时期。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而到21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划时代”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界,从前期重点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中期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披荆斩棘、一路走来,在推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内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蹄疾步稳、成效明显。“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深化改革依然在路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一致的预定战略目标,关键在“党”,在于身居“关键和根本”地位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率先走向成熟与定型。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 / 罗军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特色”。在國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上,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这个“关键和根本”,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问题,开创性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重大政治论断,从而深刻回答了长期以来国内外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即究竟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者的关系。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以新的内涵丰富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根本理论基础。
党的领导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在哲学上,“最本质特征”就是指一事物的“本质规定性”,而“本质规定性”则是决定该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刻动因所在。由此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点就是指它的本质规定性,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哪有社会主义中国?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在管理国家和发展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我国首要的根本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第一句话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以改革开放为根本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诸多特点,比如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民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党指挥枪、“一国两制”、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但无一不是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前提的,无一不是以党的坚强领导为根本保证的。因此,我们说“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指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客观事物的存在、运行和展开中,处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方,居于“牛鼻子”的支配性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是稳坐“中军帐”的“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革命年代夺取政权是如此,建设时期巩固政权、发展生产是如此,改革开放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是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国家治理的方向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并不是孤立自存的,而是以特定国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为基础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家制度以及发展道路,决定了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性质和方向,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反过来又体现出“制度优势”效能的实现。值得注意的是,“治理”以及“国家治理”“政党治理”等概念,最初都来自域外,虽几经演化,但在一些人那里仍存留不少“西方”的影子。有的人就主张像中性的“市场经济”一样,“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也应去中心化、去党派化,以彻底实现所谓公民化、扁平化。诸如此类错误认识的存在,实际上从一个侧面说明,新时代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是何等紧迫而重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标志,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自然十分重大而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它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思路,就不难看出,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制度毫无疑问在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因此,不论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如何完善、如何发展,“党的领导”是只能加强而不能有丝毫削弱,否则,任何看起来多么时髦的“治理”都将成为“镜中花”“水中月”,甚至成为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倒行逆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党的领导制度化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对于一个肩负神圣使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讲,要想保持朝气蓬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1929年12月底,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的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强调了“加强政治工作”“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以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等的重要性,从而掀开了在党史军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历史篇章。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领导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进程中不断得到加强,但也出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混乱局面。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80年8月,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序言”,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层面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明确了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含义:“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宪法“序言”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在宪法“总纲”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充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从而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内在地包含了“禁止破坏党的领导”的内涵。无论是“序言”还是“总纲”,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都具有“宪法”效用。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地位的宪法权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必须坚持的“根本领导制度”进一步确立下来,并且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的内在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列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的时候,第一个就明确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诸多优势之中,比如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的先进文化制度等,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根本领导制度”,无疑是首要的,因而称之为“最大优势”。反过来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完善及其实际运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逻辑地成为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环节,就是必然的了。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时提出来的。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6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等多个重要场合反复重申这一重大政治论断。这是新时代对党的领导作用新的理论提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科学社会主义事业与无产阶级政党的坚强领导是息息相关、命运与共的。1957年,毛泽东提出“六条政治标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古往今来,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或国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力量是不同的。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皇帝”及其代表的地主豪强势力无疑处于社会的最上层。民国时期则是国民党代表的“四大家族”充当了全体国民的“统治阶级”。在西方,美英等号称民主的国家,多党轮流执政看起来公平不过,其实“驴象之争”的背后,无非是大资本、大财团利益的代言人罢了。在我国,代表人民大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这是五四运动以来百年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也是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独立、谋幸福的共同选择。据中央组织部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在十四亿人口的大国拥有9191.4万名黨员、468.1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来自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不同阶层的党员,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基层组织遍布城乡、覆盖全国,可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有超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从我国现有各种政治力量来看,不论是其他党派,还是各类社会组织、政治团体等,都不具备独自承担时代重任的资格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们注意到,在近来纷纷扰扰的国际舞台上,美国极少数政客居然有人跳将出来意欲拿“中国共产党”说事,鼓噪所谓要制定政策限制“中共党员及其家属”入境云云,其险恶用心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实际上也从反面说明了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今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不争事实。“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对这一要求的最好贯彻,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推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上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的中央国家机关、下至服务广大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城乡基层组织,从根本上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全面领导的最大制度优势落地生根、高效呈现。 党的领导制度居于统领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所谓“统领”,一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根本制度优势,贯穿于其他制度优势的全过程及其每一个侧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比如,“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等,无一不同党的领导制度密切相关。二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首要的根本制度,对于其他各领域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重要工作方针,都起着不可替换的统摄和指导作用。三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中,作为“经济的集中反映”的“政治”制度又处于“关键环节”,而在相互衔接的政治制度及其体制机制中,领导制度体系无疑又是最根本、最关键的。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及其制度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是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无论我们吸收了什么有益的东西,最后都要本土化。十月革命的风吹进来了,但我们党最终也没有成为一个苏联式的党。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我们仍然走自己路,所以我们才有今天”。四是指“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领导制度,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其他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治理效能的发挥,都起着根本支撑和推动作用,反过来,其他领域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治理效能的展现,又会以新的内容、方式呼唤和助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走向更加完备、科学和高效。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党的领导”是一元化的。1943年,毛泽东指出,“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很重要,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具有“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巨大制度优势,根本还是在于有“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体现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力以及强大的组织力、动员力和执行力。这一点,在这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再次验证。针对现实中一些地方党的领导弱化、政令不通、各自为政甚至阳奉阴违等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就是要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根本制度
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制度等“软实力”之争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制高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如何坚定不移、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地发挥出制度威力,使其转化为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的强大治理效能,就是我国国家治理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以及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深刻验证了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和强大威力。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在重大公共卫生危机面前“考”出了不同政治制度下的国家治理效能。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在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以及“贯彻和执行什么”等方面有方向、有原则、有定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不该改”“不能改”的有很多条,首要的、根本的一条无疑就是党的领导,不仅如此,反而应该根据形势变化和事业发展需要,不断予以加强、巩固和完善,使其越来越科学、完备和高效。
正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中美关系以及整个世界格局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分别从思想保证、政治原则、领导方略、执政理念、能力素质、自身建设上的制度建设入手,构筑了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六大重要制度的提出,对于全党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政治任务,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作用。
从思想保证上提出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的要求。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回信、贺信、署名文章中多次提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写入大会的主题,并作出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2019年10月底,在开展主题教育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就是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此前,党中央还以《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制度形式作出了充分利用“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重要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长效化和实效化,奠定了良好体制机制基础。 从政治原则上提出了“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的要求。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首要的就是要时刻注意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真正做到“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党的最高政治领导权由党中央统一行使,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维护党中央权威,是民主集中制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制定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为从制度上保障和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必要的制度规范和行为遵循。
从领导方略上提出了“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要求。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党中央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为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无死角,除了政治经济文化、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日常领域外,还围绕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重要法规,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从执政理念上提出了“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生命所系,也是党的领导制度建设的重点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着眼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诸如《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大批重要法规的出台,极大地改进了党的作风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从能力素质上提出了“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一项根本的领导制度。为此,要着力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这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制定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等重要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
从自身建设上提出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自身建设的突出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从推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到颁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几十部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的重要法规相继出炉,进一步夯实了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推动管党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完善。
历史表明,形成比较完备的一套制度往往需要较长甚至很长的历史时期。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而到21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划时代”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界,从前期重点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中期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披荆斩棘、一路走来,在推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内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蹄疾步稳、成效明显。“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深化改革依然在路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一致的预定战略目标,关键在“党”,在于身居“关键和根本”地位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率先走向成熟与定型。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 / 罗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