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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高职高专院校职称评定业绩条件,对科研条件欠缺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不强求科研成果,职称评定主要看教学水平;强调高职高专院校学术的独立性,避免行政权力过多地介入学术活动,校系两级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党政职务;培养高职高专院校青年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建立全国性高职高专院校学术道德监督机构;完善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制度;创立官方媒体与网络联合打假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