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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诗歌的“浅,清,切”的意致与韵味乃是白诗之魂,白诗之味,白诗之韵。诗作为一种独特的语言艺术体裁,它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内涵和意趣构成了跨文化诗译中将原诗的形、意、象、韵和风格等美学因子用另一种语言重现与创化的困难。从哲学思辨和美学认知共识与相异的视角体认诗歌的理趣和神韵,白诗翻译思维与实践必然体现既理性而又“形而上”诗性涌动的思辨观和方法论。故用“似又不似”,“信而创化”的“变易”观和方法论实践白诗翻译不失为是一种“理”与“情”互为共融的翻译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