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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汾市水土保持工作综合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和监督执法三大措施,统筹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共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万hm2,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33万hm2,建设淤地坝11座,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 800万元。其主要做法与经验是正确把握了"四个关系",即:水土保持工作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水保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水保工程建设与科学管护的关系;水保工程建设与精品打造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