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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下,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促进林业和谐发展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和手段。从实质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森林法》的贯彻落实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加强林业生态科普宣传、增强全民林业生态意识,增加资金投入、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的对策。本文分析了福建省华安县林业生态经济的实际情况,指出林业保护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并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林业经济;法律法规;对策
一、林业经济的现状
近年来,华安县持续深化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林业各项改革,完成明晰产权林地面积125.67万亩,成为漳州市第一个向省政府提出申报验收并获得合格的县。同时建立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优良丛生竹繁育基地、花卉绿化苗木基地、杉木高效栽培示范基地、珍贵阔叶树引种试验基地等总面积达52万亩,组织实施科技项目6项,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30项,带动林农年增收3.5亿元,人均增收2000多元,居全市第一。近三年,全县林权抵押贷款2.83亿元,林权流转2.04亿元。作为集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等多个国字号荣誉的林业县,林业已成为全县发展后劲最足、增值效益最好的产业之一,林业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林业保护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
近年来,林业的管理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特别是国家林业局驻扎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构非法征用林地的增加,土地复垦的政府和监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力量还不够,对林地使用管理系统,接受审计监督检查制度破坏林地案件尚未实现。
2.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
虽然绝大多数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其章程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责任和其他内容,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在组织中是不清楚,以及最高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决策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智者”,成员大会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
3.林产品深度加工力度不够
目前全县林产品加工厂仅有31家,且产品多以木竹半成品加工为主,年产值仅有1.57亿元,不发达的林产品加工业,不但影响了林农的经济收入,挫伤林农扩大再发展的积极性,而且严重制约了全县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效改善和促进华安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和完善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机制
(1)改变林业立法思路
林业经济要想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首先必须改变林业立法的思路。林业有关地方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思路滞后,没有完全反映现代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不能适用当前社会的发展,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因此应该采取“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路。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加快合作组织发展
一是政府在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时,要尊重林农意愿,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应过多行政干预。二是政府应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科技和采伐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规范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示范章程,明确其法人地位及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及其他成员的培训教育,抓好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三是应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纳入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林业产业化项目、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建设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及林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等方面优先选择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实施载体,以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3)完善林业经济发展法律机制
①执法方面一定要提高对森林林地的管理以及防范。针对损毁林地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处。针对经营木材的单位、企业,应当进行严格监管,通过相关手续、制度,依法执行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林业管理的规范化。
②在法律责任方面,要创建完善的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我国当前来讲还不算健全,因此,对于林业的相应法律制度而言,也要通过它的特殊性来创建相应的法律责任制,让法律制度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进而让我国的林业发展以及管理可以更加完善、更加专业。
2.加大扶持林产品加工业,促进林产品深度加工
由政府牵头,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一系列扶持林产品深度加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引进3-5家大型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二是以龙头企业带动全县林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林产品加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和稳定林产品价格,切实增加林农经济收入,激发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林业资源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资源,它具有生态和经济等多重功能的资源,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华安县作为福建林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省林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只有林业以及相关部门积极提高政策方面的宣传,提高林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给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氛围,拓宽领域,扩大林业经济建设力量,促进林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从本质上更加积极的保护森林资源,才能维持和保护国土的生态安全。
参考文献:
[1]何涛.论林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机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3(5):7-10
[2]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关键词】林业经济;法律法规;对策
一、林业经济的现状
近年来,华安县持续深化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林业各项改革,完成明晰产权林地面积125.67万亩,成为漳州市第一个向省政府提出申报验收并获得合格的县。同时建立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优良丛生竹繁育基地、花卉绿化苗木基地、杉木高效栽培示范基地、珍贵阔叶树引种试验基地等总面积达52万亩,组织实施科技项目6项,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30项,带动林农年增收3.5亿元,人均增收2000多元,居全市第一。近三年,全县林权抵押贷款2.83亿元,林权流转2.04亿元。作为集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等多个国字号荣誉的林业县,林业已成为全县发展后劲最足、增值效益最好的产业之一,林业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林业保护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
近年来,林业的管理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特别是国家林业局驻扎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构非法征用林地的增加,土地复垦的政府和监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力量还不够,对林地使用管理系统,接受审计监督检查制度破坏林地案件尚未实现。
2.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
虽然绝大多数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其章程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责任和其他内容,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在组织中是不清楚,以及最高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决策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智者”,成员大会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
3.林产品深度加工力度不够
目前全县林产品加工厂仅有31家,且产品多以木竹半成品加工为主,年产值仅有1.57亿元,不发达的林产品加工业,不但影响了林农的经济收入,挫伤林农扩大再发展的积极性,而且严重制约了全县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效改善和促进华安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和完善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机制
(1)改变林业立法思路
林业经济要想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首先必须改变林业立法的思路。林业有关地方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思路滞后,没有完全反映现代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不能适用当前社会的发展,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因此应该采取“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路。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加快合作组织发展
一是政府在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时,要尊重林农意愿,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应过多行政干预。二是政府应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科技和采伐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规范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示范章程,明确其法人地位及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及其他成员的培训教育,抓好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三是应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纳入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林业产业化项目、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建设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及林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等方面优先选择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实施载体,以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3)完善林业经济发展法律机制
①执法方面一定要提高对森林林地的管理以及防范。针对损毁林地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处。针对经营木材的单位、企业,应当进行严格监管,通过相关手续、制度,依法执行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林业管理的规范化。
②在法律责任方面,要创建完善的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我国当前来讲还不算健全,因此,对于林业的相应法律制度而言,也要通过它的特殊性来创建相应的法律责任制,让法律制度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进而让我国的林业发展以及管理可以更加完善、更加专业。
2.加大扶持林产品加工业,促进林产品深度加工
由政府牵头,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一系列扶持林产品深度加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引进3-5家大型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二是以龙头企业带动全县林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林产品加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和稳定林产品价格,切实增加林农经济收入,激发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林业资源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资源,它具有生态和经济等多重功能的资源,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华安县作为福建林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省林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只有林业以及相关部门积极提高政策方面的宣传,提高林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给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氛围,拓宽领域,扩大林业经济建设力量,促进林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从本质上更加积极的保护森林资源,才能维持和保护国土的生态安全。
参考文献:
[1]何涛.论林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机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3(5):7-10
[2]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