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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湿地资源丰富,在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日益短缺的矛盾中,确保湿地的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全国性湿地保护法律,尽管一些省份颁布实施了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但对湿地的定义未能形成统一的意见。文章通过探讨我国现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于湿地的定义,结合我国湿地保护实际,提出对我国制定明确、统一的湿地法律定义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