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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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个好律师,是我们这一行的崇高理想,不过,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好律师?
  维护正义的律师就是好律师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是,法律层面的正义不像普通人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如果从实体和程序的角度来区分正义,可以分为实体的正义和程序的正义,一般情况下,是通过维护程序的正义,来保证实现实体上的正义,但现实中这两种正义往往又会彼此分离,甚至互相对立。美国的辛普森涉嫌故意杀人案,地球人都知道就是他干的,但就因为警察种族歧视的粗口,和一只有瑕疵的血手套,就让他获得了无罪判决。该案就是程序正义获得了胜利,而实体正义惨遭失败的例子。
  如此看来,要说维护正义的律师就是好律师,这样的结论也不具备明确性,阁下维护的究竟是实体的正义还是程序的正义?这是法律人永远想寻找,但永远都难以找到的平衡点。这是法律人的斯芬克司之谜。如果排除利益的成分,你是希望站在获得了程序正义的辛普森一方,还是想把辛普森绳之以法的检察官一方?
  那么,高业务量和高收入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高业务量和高收入当然是每个律师都向往的,不过,如果说创造高业务量和高收入的律师才是好律师,那我马上就会被一群同行暴打至死,且会死得很惨。按照行业规律,在律师中,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创造了百分之八十的律师费收入。所以,如果说以业务量和收入作为衡量好律师的标准,就意味着否定了另外百分之八十的律师。这样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呢?
  笔者认为,做一个好律师,首先要有天赋,其次还要相信神圣,将法庭当作一个圣坛,要像朝圣一样去顶礼膜拜法律事业,第三是要具备职业的独立性。
  天赋姑且不论,我们如何要保持一种对法律事业的朝圣心態呢?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信。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真诚善良守信的人,真善美便是他心中的神圣。作为律师,我们同样也该有我们自己职业中的真诚、善良和守信,只有坚持了这样的道德底线,才能以朝圣的心态去从事法律事业。
  此外,一个好律师还要具备自身的独立性。
  律师职业的独立性,是指律师不受国家公权和当事人私权影响,独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本质属性。首先,这一独立性的最可贵表现,在于同强大的国家公权对峙的能力和勇气。当国家公权和整个社会舆论都站在法庭的一边时,你能独自勇敢地站在另一边,代表着自己羸弱的当事人辩解。其次,律师职业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律师是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但不是丧失独立人格的唯钱是从的附庸,他们有权利拒绝当事人提出的与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不正当要求。
  米歇尔·福柯曾说:“知识分子的角色并不是要告诉别人他们应该做什么……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要改变他人的政治意愿,而是要通过自己专业领域的分析,一直不停地对设定为不言自明的公理提出疑问,动摇人们的心理习惯、他们的行为方式;拆解熟悉的和被认可的事物,重新审查规则和制度,在此基础上重新问题化……”作为律师,同样也肩负着这样的使命。
  基于代表不同的当事人和从事不同部门法的法律服务,我们律师对于正义的理解也许并不相同,我们的收入也各不相同,但如果我们在执业生涯中,都能坚持自己的道德底线,能坚持律师这一职业的独立性,坚持着共同的朝圣热情,那么,我们的朝圣路,也许就走向了同一个目的地。(作者系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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