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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过后,大量外地务工人员陆续返京,房屋租赁市场也就开始升温。与此同时,因租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从二房东手里转租时引发的纠纷。这类案件屡屡发生,主要是因为目前北京流动人口多、居住环境复杂、基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以及登记备案制度不够完善等。相关政策规定,出租房屋当事人需向基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大多数承租人普遍存在怕麻烦的心理,懒得要求房主一同去登记备案,造成了相关部门难以监管的局面。
●案例一:承诺不靠谱 险些上公堂
3月9日上午,一名男子向朝阳公安分局将台派出所报案,说他在将台乡驼房营村租房时遭遇骗局。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李先生说,3月8日,他从孙某手里租了一套门面房,准备开足疗店,并缴纳了2500元定金。可是,当他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却被告知,这门脸房是民房,不能用于商业。
原来,孙某只是个二房东,刘先生看房的时候,孙某说房产证不在他手里,房子是他租下来的,没问题,可以用于商用。刘先生也就信以为真了。没想到,他到工商局后才发现这房子根本办不了营业执照,李先生就想退租,遭到了孙某的拒绝。“你们定下来,定金就不能退了,答应好的事,你们不想做是你们的事。你去饭店吃饭,点完菜了,你不吃、不给钱不合适吧?我租了你房,你不能说走就走,说来就来。可以退一部分,要是全退不可能,你去法院起诉我。”
李先生说,孙某开着一辆价值百万元的宝马车,应该不缺钱,希望大家各让一步。而孙某说,因为李先生退租,自己也有损失,只能退一部分定金。
经过民警调解,双方都表示互让一步,愿意协商解决。
律师提示:租赁商铺时,要确定转让人身份,看其是否为产权所有者,如果经营者就是商铺所有者,首先查看店铺产权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谈定后可以预付一定数量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铺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案例二:职业二房东 连骗带恐吓
朱先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地区。他报警时所说的骗子是一个姓开的男子,被开某骗的大约有一百多人,有的人还受到威胁、恐吓。
据事主说,开某是一个职业的二房东,以转租房子为生。他从房东手里把房子租过来,私自打上隔断,然后再租出去。更严重的是,他从房东那儿租三个月,付给房东三个月租金,转租出去时收半年或一年的钱,收完钱之后就消失了。一旦被事主找到,他就开始威胁恐吓事主。无奈之下,被骗的事主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已经介入调查。
●案例三:群租生意忙 孰料火上房
同样是把房子租给了二房东,家住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陈先生损失更加惨重。
2013年7月,陈先生将房子租给了庞女士,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规定房租每月6200元,庞女士有权当两年的“二房东”,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庞女士转手租给一群年轻人,而且,未经过他同意就把房子打了隔断,分成了8个房间,住了10个人。2014年2月20日,这套房子突然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十几万元的损失。在两人针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先生只能将庞女士告上法院。
●案例四:骗子扮夫妻 收钱玩消失
在朝阳公安分局刑警队的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田某一直用手遮住脸,不愿面对记者的镜头。
案情是这样的:王女士要出租一套两居室,没过几天,一个自称周涛的男子给了她一千块钱,说要租十天房子。可十天之后,王女士发现,周涛竟然当起了二房东,把她的房子转租给了李先生。
李先生说,当初租给他房子的周涛和陈昊自称是一对夫妻,因为他们有房产证,所以李先生很爽快地交了一年的房租2300元。收完钱后,周涛夫妇就消失了。发现被骗后,王女士立即报了警,朝阳公安分局侦查员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通过调查,侦查员很快将化名周涛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据周某交代,和他一起行骗的那名女子曾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并不熟悉,只知道她叫张颖。为了实施诈骗,他们特意找假证贩子伪造房产证,然后冒充房东非法敛财。周某落网后,张颖突然下落不明。随后,朝阳警方通过《法治进行时》栏目征询张颖的线索。从众多举报电话中警方得知:张颖的真实名字叫田丽,是北京人。
节目播出后第三天,犯罪嫌疑人田某投案自首。据田某交代,她和周某各有分工,周某专门联系房客,她负责签合同,为了不让别人识破骗局,他们还假扮夫妻,总共实施诈骗4起,每次得手之后,周某都分给她1000块钱。最终,因为二人涉嫌诈骗,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租房时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不要相信口头协议。要签署正规合同,以免租住后出现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人住前要确认房屋安全,并和房东交接屋内设备。最好不要相信网上所谓的二房东转租,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五:夫妻闹矛盾 害苦租房人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朝阳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接到袁先生报警,称他与房主发生了租房纠纷,现在解决不了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报警人袁先生是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事发当天,他带着客户来看房,房主却突然变卦了。
李先生就是这套房子的房主,但房子出租的事他并不知情。袁先生说,事发前一天,李先生的妻子拿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来到房产中介,说要出租李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
袁先生核实了这些证件,当时就和对方签订了租房协议。没承想,当袁先生带着客人来看房时,房子真正的房主却说并不知情。
李先生说,几天前他和妻子闹了点小别扭后就出差了;如果不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人来看房,他还不知道妻子背着他把房子出租了。李先生告诉民警,晚上7点妻子过来处理这件事。可民警等到7点半,也没见李先生的妻子回来。
由于李先生的妻子不愿意回来,民警只好告知李先生,他报警的这件事属于纠纷,并不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他们也不能强行让李先生的妻子回采。李先生可以与承租^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条由于租房产生的纠纷新闻属于个案。不管是夫妻之间的矛盾,还是家庭矛盾,都不应该拿房子来开玩笑。还有,希望房屋中介在这方面加强管理,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王青据BTV《法治进行时·北京110》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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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承诺不靠谱 险些上公堂
3月9日上午,一名男子向朝阳公安分局将台派出所报案,说他在将台乡驼房营村租房时遭遇骗局。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李先生说,3月8日,他从孙某手里租了一套门面房,准备开足疗店,并缴纳了2500元定金。可是,当他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却被告知,这门脸房是民房,不能用于商业。
原来,孙某只是个二房东,刘先生看房的时候,孙某说房产证不在他手里,房子是他租下来的,没问题,可以用于商用。刘先生也就信以为真了。没想到,他到工商局后才发现这房子根本办不了营业执照,李先生就想退租,遭到了孙某的拒绝。“你们定下来,定金就不能退了,答应好的事,你们不想做是你们的事。你去饭店吃饭,点完菜了,你不吃、不给钱不合适吧?我租了你房,你不能说走就走,说来就来。可以退一部分,要是全退不可能,你去法院起诉我。”
李先生说,孙某开着一辆价值百万元的宝马车,应该不缺钱,希望大家各让一步。而孙某说,因为李先生退租,自己也有损失,只能退一部分定金。
经过民警调解,双方都表示互让一步,愿意协商解决。
律师提示:租赁商铺时,要确定转让人身份,看其是否为产权所有者,如果经营者就是商铺所有者,首先查看店铺产权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谈定后可以预付一定数量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铺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案例二:职业二房东 连骗带恐吓
朱先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地区。他报警时所说的骗子是一个姓开的男子,被开某骗的大约有一百多人,有的人还受到威胁、恐吓。
据事主说,开某是一个职业的二房东,以转租房子为生。他从房东手里把房子租过来,私自打上隔断,然后再租出去。更严重的是,他从房东那儿租三个月,付给房东三个月租金,转租出去时收半年或一年的钱,收完钱之后就消失了。一旦被事主找到,他就开始威胁恐吓事主。无奈之下,被骗的事主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已经介入调查。
●案例三:群租生意忙 孰料火上房
同样是把房子租给了二房东,家住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陈先生损失更加惨重。
2013年7月,陈先生将房子租给了庞女士,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规定房租每月6200元,庞女士有权当两年的“二房东”,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庞女士转手租给一群年轻人,而且,未经过他同意就把房子打了隔断,分成了8个房间,住了10个人。2014年2月20日,这套房子突然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十几万元的损失。在两人针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先生只能将庞女士告上法院。
●案例四:骗子扮夫妻 收钱玩消失
在朝阳公安分局刑警队的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田某一直用手遮住脸,不愿面对记者的镜头。
案情是这样的:王女士要出租一套两居室,没过几天,一个自称周涛的男子给了她一千块钱,说要租十天房子。可十天之后,王女士发现,周涛竟然当起了二房东,把她的房子转租给了李先生。
李先生说,当初租给他房子的周涛和陈昊自称是一对夫妻,因为他们有房产证,所以李先生很爽快地交了一年的房租2300元。收完钱后,周涛夫妇就消失了。发现被骗后,王女士立即报了警,朝阳公安分局侦查员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通过调查,侦查员很快将化名周涛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据周某交代,和他一起行骗的那名女子曾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并不熟悉,只知道她叫张颖。为了实施诈骗,他们特意找假证贩子伪造房产证,然后冒充房东非法敛财。周某落网后,张颖突然下落不明。随后,朝阳警方通过《法治进行时》栏目征询张颖的线索。从众多举报电话中警方得知:张颖的真实名字叫田丽,是北京人。
节目播出后第三天,犯罪嫌疑人田某投案自首。据田某交代,她和周某各有分工,周某专门联系房客,她负责签合同,为了不让别人识破骗局,他们还假扮夫妻,总共实施诈骗4起,每次得手之后,周某都分给她1000块钱。最终,因为二人涉嫌诈骗,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租房时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不要相信口头协议。要签署正规合同,以免租住后出现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人住前要确认房屋安全,并和房东交接屋内设备。最好不要相信网上所谓的二房东转租,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五:夫妻闹矛盾 害苦租房人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朝阳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接到袁先生报警,称他与房主发生了租房纠纷,现在解决不了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报警人袁先生是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事发当天,他带着客户来看房,房主却突然变卦了。
李先生就是这套房子的房主,但房子出租的事他并不知情。袁先生说,事发前一天,李先生的妻子拿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来到房产中介,说要出租李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
袁先生核实了这些证件,当时就和对方签订了租房协议。没承想,当袁先生带着客人来看房时,房子真正的房主却说并不知情。
李先生说,几天前他和妻子闹了点小别扭后就出差了;如果不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人来看房,他还不知道妻子背着他把房子出租了。李先生告诉民警,晚上7点妻子过来处理这件事。可民警等到7点半,也没见李先生的妻子回来。
由于李先生的妻子不愿意回来,民警只好告知李先生,他报警的这件事属于纠纷,并不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他们也不能强行让李先生的妻子回采。李先生可以与承租^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条由于租房产生的纠纷新闻属于个案。不管是夫妻之间的矛盾,还是家庭矛盾,都不应该拿房子来开玩笑。还有,希望房屋中介在这方面加强管理,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王青据BTV《法治进行时·北京110》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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