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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甄陶教授所著《认识论引论》一书把主客体关系作为认识论的视角,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翻开目录,一些醒目的标题便映入眼帘。除第一章“导言”外,其余各章都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上标出其内容。如“主体和客体”、“实践——主体和客体之间实际的相互作用”、“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观念反映关系”、“主体观念地掌握客体的基本形式”、“主体观念地掌握客体的基本方法”、“认识在观念领域的任务是获得真理”、“主体对客体的实践掌握方式”等。可见,作者是把主客体关系作为认识论的基本矛盾来看待的。
如果说标题新颖还只是形式上的,那么,我们应当着重注意的是内容上的新意。认识论的专著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写出新意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者在许多问题上作了可贵的努力和探索。
首先,在什么是“认识论”的问题上,作者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认识论是对认识的反思,而反思正是哲学思维的特点。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认识论作为对认识本身进行哲学反思的科学,其任务是要揭示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这一过程借以实现的结构、形式和规律,揭示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不断达到一致的辩证途径和逻辑。
从哲学认识论的层次上分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要包括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作者认为,考察主体和客体以及它们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而实现的物质的(实践的)和认识的(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构成了认识论研究的骨架。
作者对“实践”范畴的考察很有特色和深度。作者从主客体关系入手,提出实践是决定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根本方式,因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基础和机制就是实践。实践是人作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对象化的表现。目的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以实践的手段为中介,决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式和性质,并贯穿于实践活动的过程和归宿。这就把对实践活动的内在结构与动态过程的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作者认为,认识的实质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或反映关系,是一种不同于实践关系的观念关系。它并不改变客体的现实存在形式,只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再现客体。认识或反映关系必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而在实践关系中又必然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反映关系即认识关系。因此,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本质上是反映论。当今国内外哲学界,不少人对反映论提出了种种质疑。作者有针对性地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反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创造与反映并不是互相对立的,它们统一地构成认识的本质。如果反映不包括创造,就不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建立科学的理论,也不可能为实践的结果预先建立起观念的模型。反之,如果创造不以反映为前提,就不能获得创造的材料和内容,不能掌握创造的根据和尺度。这就比较深刻地阐明了能动的、积极的反映论思想。关于反映和信息的关系,作者认为主体反映、认识客体,就是获得关于客体的信息并经过大脑的加工处理,将它转换成为观念形式的内容。把反映同信息联系起来考察,能使人们对反映特性的本质的理解更加深入和具体。因此,把信息概念引入反映论是有意义的,但以信息论代替能动的反映论的观点是不足取的。
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在语言、思想与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较深入细致的研究。作者在本书中对语言、符号和认识的关系问题也作了可贵的探索。语言是主体加工处理、储存、传递信息的工具。无论是自然语言,还是人工语言,都是一种符号系统。但语言不是空洞的、纯粹的符号,符号是指称被反映的客体的。而符号同客体之间的联系,是通过意义来实现的。符号是意义的载体,意义则是客体的反映。或者说,意义是符号所携带的来自客体的信息,符号通过意义这个中介而同客体联系起来。思维认识活动可以说是一种携带信息、具有意义的语言符号的操作。这种分析是相当深刻的。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既要研究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掌握方式,又要研究主体对客体的实践掌握方式。作者运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思想,指出人类对客体的一切实践掌握,都应是两个尺度的统一,即自然事物的客观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这是作为主体的人实践地掌握客体的一个根本特点。要在实践中实现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的统一,必须首先在观念中实现这种统一。实践观念的形成,是一个要求把求实精神与创造精神、科学与理想紧密结合起来的过程。实践的观念或理念,作为两个尺度的观念的统一,反映着人们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对价值对象、理想对象的追求。这种理想的力量凝聚着人们的意志、情感、激情,是一种强烈的实践意识。作者以“真理·理想·自由”结束全书,真理意味着客观尺度,理想意味着内在尺度,自由意味着客观尺度与内在尺度的统一,真理与理想的统一,即真、善、美的统一。这样,作者就把认识论的研究最终落实在对自由王国的追求上。
当然,《认识论引论》也有它的不足之处。有些问题没有涉及,如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三者同一的原则,主体的认知结构的问题,“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价值论与认识论的关系等问题仍需加强研究。但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
(《认识论引论》,夏甄陶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六月第一版,2.40元)
如果说标题新颖还只是形式上的,那么,我们应当着重注意的是内容上的新意。认识论的专著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写出新意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者在许多问题上作了可贵的努力和探索。
首先,在什么是“认识论”的问题上,作者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认识论是对认识的反思,而反思正是哲学思维的特点。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认识论作为对认识本身进行哲学反思的科学,其任务是要揭示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这一过程借以实现的结构、形式和规律,揭示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不断达到一致的辩证途径和逻辑。
从哲学认识论的层次上分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要包括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作者认为,考察主体和客体以及它们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而实现的物质的(实践的)和认识的(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构成了认识论研究的骨架。
作者对“实践”范畴的考察很有特色和深度。作者从主客体关系入手,提出实践是决定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根本方式,因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基础和机制就是实践。实践是人作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对象化的表现。目的作为主体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以实践的手段为中介,决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式和性质,并贯穿于实践活动的过程和归宿。这就把对实践活动的内在结构与动态过程的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作者认为,认识的实质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或反映关系,是一种不同于实践关系的观念关系。它并不改变客体的现实存在形式,只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再现客体。认识或反映关系必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而在实践关系中又必然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反映关系即认识关系。因此,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本质上是反映论。当今国内外哲学界,不少人对反映论提出了种种质疑。作者有针对性地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反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创造与反映并不是互相对立的,它们统一地构成认识的本质。如果反映不包括创造,就不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建立科学的理论,也不可能为实践的结果预先建立起观念的模型。反之,如果创造不以反映为前提,就不能获得创造的材料和内容,不能掌握创造的根据和尺度。这就比较深刻地阐明了能动的、积极的反映论思想。关于反映和信息的关系,作者认为主体反映、认识客体,就是获得关于客体的信息并经过大脑的加工处理,将它转换成为观念形式的内容。把反映同信息联系起来考察,能使人们对反映特性的本质的理解更加深入和具体。因此,把信息概念引入反映论是有意义的,但以信息论代替能动的反映论的观点是不足取的。
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在语言、思想与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较深入细致的研究。作者在本书中对语言、符号和认识的关系问题也作了可贵的探索。语言是主体加工处理、储存、传递信息的工具。无论是自然语言,还是人工语言,都是一种符号系统。但语言不是空洞的、纯粹的符号,符号是指称被反映的客体的。而符号同客体之间的联系,是通过意义来实现的。符号是意义的载体,意义则是客体的反映。或者说,意义是符号所携带的来自客体的信息,符号通过意义这个中介而同客体联系起来。思维认识活动可以说是一种携带信息、具有意义的语言符号的操作。这种分析是相当深刻的。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既要研究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掌握方式,又要研究主体对客体的实践掌握方式。作者运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思想,指出人类对客体的一切实践掌握,都应是两个尺度的统一,即自然事物的客观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这是作为主体的人实践地掌握客体的一个根本特点。要在实践中实现客观尺度和内在尺度的统一,必须首先在观念中实现这种统一。实践观念的形成,是一个要求把求实精神与创造精神、科学与理想紧密结合起来的过程。实践的观念或理念,作为两个尺度的观念的统一,反映着人们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对价值对象、理想对象的追求。这种理想的力量凝聚着人们的意志、情感、激情,是一种强烈的实践意识。作者以“真理·理想·自由”结束全书,真理意味着客观尺度,理想意味着内在尺度,自由意味着客观尺度与内在尺度的统一,真理与理想的统一,即真、善、美的统一。这样,作者就把认识论的研究最终落实在对自由王国的追求上。
当然,《认识论引论》也有它的不足之处。有些问题没有涉及,如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三者同一的原则,主体的认知结构的问题,“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价值论与认识论的关系等问题仍需加强研究。但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
(《认识论引论》,夏甄陶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六月第一版,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