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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资金投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截至2007年2月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率达到74%;国有重点、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安装率分别达到96.9%、80.8%和72.5%;147个重点产煤县实现了区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