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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规定,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家用空调定速、变频一级及二级能效产品均可享受政策补贴,补贴力度根据制冷量及能效最高补贴400元;同时,液晶电视或等离子电视为1级能效的产品均可享受政策补贴,补贴力度根据电视能效指数与电视尺寸进行补贴,最高可补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