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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初的广东佛山“限购令松绑风波”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松绑迹象。而近期江苏南京、浙江义乌等地也被曝出变相松绑现象,与此同时,国务院督察组也已对调控落实情况展开调查。有专家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房价回升是积蓄已久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合理释放,而国家调控政策也将持续下去,短期内出现调控放松并不现实。
地方政府动作不断
7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出现支持南京市“321”人才本地购房的政策相关内容,这被业内解读为违背楼市调整政策,是变相给楼市“松绑”。就在发文称免除“321”人才购房的限购令当日,南京官方11小时内在其微博连发两条“澄清”消息,否认“松绑”楼市。
据悉,《意见》表述为:“将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同时,据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发文称:政府特批购房资格仅针对入选南京“321”计划的高端人才,总数不超过3000人,“是将执行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吸引人才政策的有机结合”。
而南京市政府也强调,南京没有出台放松房产限购政策,“坚决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调控政策执行决心不变,方向不改,力度不减。”
虽然业内分析认为,南京此次打“人才”牌较为巧妙,不会被叫停,且开放人数有限,更多为提振市场信心。而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也表示,人才引进一直有扶持性政策,包括人才公寓、安家费等,与救市无关,而公积金支持首套房和保障性住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不应过多解读。但已有多位相关人士指出,南京市此番举措反映出地方政府放松调控政策动力十足。
其实在南京市成功打出“擦边球”之前十天的7月13日,一条有关广东珠海叫停楼市限价、全面放松房产市场的消息就广为流传。有消息人士称,当天下午,珠海市住建局的确召开会议决定缩小限购范围,限价也“不再是调控主要手段”。但次日凌晨,松绑令被连夜叫停:媒体报道称珠海房产部门已经紧急叫停了松绑,继续维持限价政策。
对于珠海这个去年11月1日成为全国首个既限购又限价的“双限”城市而言,试图放松限购或许有些“多此一举”的意味。据珠海业内人士称,今年5月份,珠海楼市的网签数据已经恢复到了“双限”之前的水平。而珠海市住建局针对“松绑”风波也作出通报,称目前的调控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的精神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调控的具体措施没有任何调整,但通报全文未对风波的存在作出否认。
实际上,这并非首个被紧急叫停的松绑令。此前已有多个松绑政策被叫停:2月9日施行,2月12日被叫停的“免契税还享受财政补贴”的“芜湖新政”;2月21日起维持了一周的“居住证满三年可买二套房”的“上海新政”;6月25日执行仅一天的打破“认房又认贷”且给开发商政策优惠的“河南新政”。
此外,据了解,佛山、成都也曾因试图放松限购政策“红线”被叫停。
“限购令”过期
对于政策的松绑尚有据可循,然而某些城市限购令的过期,却显得更加隐蔽。
近日,有消息称,义乌自去年年底后,已经取消限购政策,义乌不执行“限购令”已达7个月之久。8月1日晚10点,义乌市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正式对此作出回应:从市住建局获悉,义乌继续执行房产限购政策。次日凌晨2点,义乌市宣传部进一步更新微博:义乌市住建局表示,义乌市从未宣布取消“限购令”的实施。
资料显示,2011年3月底,义乌市出台地方版的楼市“限购令”,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第五条规定,2011年3月29日~2011年12月31日,义乌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具体如下:义乌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对已在义乌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暂停其新购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义乌购房的,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据媒体报道,去年底围绕义乌“限购令”是取消、延续还是重新修订,在义乌楼市引起很大争论,但均无官方明确说法。而一位当地市场观察人士说,去年下半年以来,诸多义乌小商品经营户生意大幅下降,利润萎缩,房屋购买力大幅下降。在这种经济下行压力中,义乌房价还是能维持高位运转,其中“限购令”名存实亡起到关键作用。
事实上,“限购令”有明确期限的城市不在少数。据《新华日报》报道,去年全国48个限购城市中,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给出实施的截止时间,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对限购政策给出具体截止时间。其中,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其余11个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
关于限购政策过期问题,近期住建部相关人士称,他们已知会地方政府,限购政策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调控决心不动摇
自今年初起,各地方政府变相松动房地产调控政策就屡有发生,而进入第二季度以来,多个城市房价的陆续回升,也让业内对调控效果产生质疑。
据不完全统计,6、7月间,中央方面关于楼市“维稳”的公开讲话就不少于10次。而在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之后,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察组赴16个省(市)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督察的重点为: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用地供应和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等情况。
国务院督察组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处在关键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
从目前已透出的情况看,国务院督察组对16个省市的楼市调控效果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给湖南、湖北、河北、广东江门市四个地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一位接近国务院督察组的人士表示,国务院督察组之行本身,就是定调“从严调控”。
采取督察组的形式对调控落实情况加以监督,足以体现国家的重视程度,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期也对媒体表示:“现在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关键期和敏感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影响全局。所以要防止房价反弹,就要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局部利益服从全局,短期行为服从长期发展战略。”
国际金融投资家联合会执行主席首席经济学家孙飞博士向记者表示,在长时间的从严调控之后,房价基本上已经实现了软着陆,而当前阶段可以预期的房产税推广也将有助于稳定楼市。孙飞同时建议,在全国全面的调控之后,今后对房产过热地区的精确调控将更加重要,“对于房价高企的一线城市,政策必须从严,但对于西部等待发展地区,也应该逐步适度放松调控。”
地方政府动作不断
7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出现支持南京市“321”人才本地购房的政策相关内容,这被业内解读为违背楼市调整政策,是变相给楼市“松绑”。就在发文称免除“321”人才购房的限购令当日,南京官方11小时内在其微博连发两条“澄清”消息,否认“松绑”楼市。
据悉,《意见》表述为:“将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同时,据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发文称:政府特批购房资格仅针对入选南京“321”计划的高端人才,总数不超过3000人,“是将执行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吸引人才政策的有机结合”。
而南京市政府也强调,南京没有出台放松房产限购政策,“坚决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调控政策执行决心不变,方向不改,力度不减。”
虽然业内分析认为,南京此次打“人才”牌较为巧妙,不会被叫停,且开放人数有限,更多为提振市场信心。而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也表示,人才引进一直有扶持性政策,包括人才公寓、安家费等,与救市无关,而公积金支持首套房和保障性住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不应过多解读。但已有多位相关人士指出,南京市此番举措反映出地方政府放松调控政策动力十足。
其实在南京市成功打出“擦边球”之前十天的7月13日,一条有关广东珠海叫停楼市限价、全面放松房产市场的消息就广为流传。有消息人士称,当天下午,珠海市住建局的确召开会议决定缩小限购范围,限价也“不再是调控主要手段”。但次日凌晨,松绑令被连夜叫停:媒体报道称珠海房产部门已经紧急叫停了松绑,继续维持限价政策。
对于珠海这个去年11月1日成为全国首个既限购又限价的“双限”城市而言,试图放松限购或许有些“多此一举”的意味。据珠海业内人士称,今年5月份,珠海楼市的网签数据已经恢复到了“双限”之前的水平。而珠海市住建局针对“松绑”风波也作出通报,称目前的调控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的精神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调控的具体措施没有任何调整,但通报全文未对风波的存在作出否认。
实际上,这并非首个被紧急叫停的松绑令。此前已有多个松绑政策被叫停:2月9日施行,2月12日被叫停的“免契税还享受财政补贴”的“芜湖新政”;2月21日起维持了一周的“居住证满三年可买二套房”的“上海新政”;6月25日执行仅一天的打破“认房又认贷”且给开发商政策优惠的“河南新政”。
此外,据了解,佛山、成都也曾因试图放松限购政策“红线”被叫停。
“限购令”过期
对于政策的松绑尚有据可循,然而某些城市限购令的过期,却显得更加隐蔽。
近日,有消息称,义乌自去年年底后,已经取消限购政策,义乌不执行“限购令”已达7个月之久。8月1日晚10点,义乌市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正式对此作出回应:从市住建局获悉,义乌继续执行房产限购政策。次日凌晨2点,义乌市宣传部进一步更新微博:义乌市住建局表示,义乌市从未宣布取消“限购令”的实施。
资料显示,2011年3月底,义乌市出台地方版的楼市“限购令”,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第五条规定,2011年3月29日~2011年12月31日,义乌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具体如下:义乌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对已在义乌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暂停其新购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义乌购房的,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据媒体报道,去年底围绕义乌“限购令”是取消、延续还是重新修订,在义乌楼市引起很大争论,但均无官方明确说法。而一位当地市场观察人士说,去年下半年以来,诸多义乌小商品经营户生意大幅下降,利润萎缩,房屋购买力大幅下降。在这种经济下行压力中,义乌房价还是能维持高位运转,其中“限购令”名存实亡起到关键作用。
事实上,“限购令”有明确期限的城市不在少数。据《新华日报》报道,去年全国48个限购城市中,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给出实施的截止时间,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对限购政策给出具体截止时间。其中,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其余11个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
关于限购政策过期问题,近期住建部相关人士称,他们已知会地方政府,限购政策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调控决心不动摇
自今年初起,各地方政府变相松动房地产调控政策就屡有发生,而进入第二季度以来,多个城市房价的陆续回升,也让业内对调控效果产生质疑。
据不完全统计,6、7月间,中央方面关于楼市“维稳”的公开讲话就不少于10次。而在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之后,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察组赴16个省(市)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督察的重点为:住房限购措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用地供应和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等情况。
国务院督察组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处在关键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
从目前已透出的情况看,国务院督察组对16个省市的楼市调控效果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给湖南、湖北、河北、广东江门市四个地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一位接近国务院督察组的人士表示,国务院督察组之行本身,就是定调“从严调控”。
采取督察组的形式对调控落实情况加以监督,足以体现国家的重视程度,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期也对媒体表示:“现在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关键期和敏感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影响全局。所以要防止房价反弹,就要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局部利益服从全局,短期行为服从长期发展战略。”
国际金融投资家联合会执行主席首席经济学家孙飞博士向记者表示,在长时间的从严调控之后,房价基本上已经实现了软着陆,而当前阶段可以预期的房产税推广也将有助于稳定楼市。孙飞同时建议,在全国全面的调控之后,今后对房产过热地区的精确调控将更加重要,“对于房价高企的一线城市,政策必须从严,但对于西部等待发展地区,也应该逐步适度放松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