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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刑法施行以来,实践证明它的体系、内容和绝大多数条文都是严谨合理,并且切实可行的。但是,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势必给刑法提出一些新的问题。就我国刑法分则中专为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而设立的第三章而言,从目前情况看,我认为原来所规定的那些罪名已经显然不够用,需要增设一些新的罪名;即使对已设的某些罪名和罪状来说,有的也要作必要的修改。本文仅就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破坏集体生产罪这一条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