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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省消防总队机关、7个消防支队及1个消防中队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其中,庆阳消防支队被授予省级“文明行业标兵”,武威、白银、平凉3个消防支队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金昌消防支队被授予省级“文明行业”,消防总队机关、嘉峪关消防支队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兰州、天水消防支队麦积中队被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