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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权思想是近代以来西方宪政发展与思想家们不断完善的优秀产物,孕育了国家权力构造原理的精髓。早期的非职能分权思想,虽然盛行于其所处的时代,却因其天然局限性而为历史所抛弃。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以后,以洛克、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先驱,以英国几个世纪的宪政运动为蓝本,确立了影响近代世界宪政发展方向的职能分权思想。职能分权思想之内核,在于控制国家权力这种必要的恶以保护公民自然权利与个体自由,使国家权力完全抽象化与公共化,并保持职能性分立与制衡。这一思想随后为其它国家的宪政所践行。联邦党人面对北美的民族危机与宪政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