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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期新定位新理念新谋划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9月14日至16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杭州举办了全省经信系统读书班暨“我为‘重要窗口’加油干”互学互比,现将与信息化建设相关处室互学互比内容进行摘要刊登。
担当强作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善抓谋划。积极承担数字经济发展综合协调职能,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了90项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谋划数字经济发展“1+4”政策体系,牵头制定《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谋划和工作部署。抓紧启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形成规划框架草稿。
善抓部署。7月22日《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顺利通过了国家2部委的专家评审。将试验区建设5个方面的发展目标细化成7大工程79项具体任务和36项工作成果,并逐一分解落实。谋划了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提出要在突破关键核心新技术、推进智能化新制造、建设数字新基建、培育在线新业态和推进整体智治新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打造发展新优势。
善抓协同。注重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指导各地采取举措,扎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目前省市县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发展成效日益显现。上半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2908.8亿元,同比增长9.4%,对GDP增长贡献率达25.6%,成为经济复苏的动力支撑。
精心善谋划,聚力推进三大标志性产业链建设
全面开展产业链摸排。承担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3条产业链的谋划,对全省4000余家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进行梳理,梳理出数字安防企业252家、网络通信企业850家、智能计算制造企业120家。
系统制定产业链提升方案。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3条产业链培育方案,提出相应的发展目标、实施重点、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3条产业链产值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规模达1万亿元。
积极推进产业链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并成立产业链培育专家服务团,落实了2020年工作任务。联合各地经信部门,梳理出3条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的技术产品95项,强链补链畅链护链项目42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2项,急用先行项目16项。目前,已完成产业链提升项目14项,完成率达到37.8%。
全力推进供应链保障工作。与涉及到的12家重点企业供应链保障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络机制,及时发现中存在的问题,反映政策诉求,组织企业强化生产研发和配套协作。上半年10家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5家企业同比增长超过50%。
克难挑重担,全力推进红外测温设备生产保障
迅速组织红外测温设备生产。疫情一暴发,迅速摸清了红外测温设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积极组织企业恢复生产。充分发挥数字安防等领域综合优势,组织海康、大立等企业克难攻坚,研发生产各类红外测温产品。截止6月底,全省共生产全自动红外测温仪45余万台,手持式红外测温计600余万个,分别占全国产量的2/3和1/5。
全力打通供应链助力生产保供。会同各地经信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人员、资金、配件等紧缺困难,组织上下游企业的开复工保配套,在2月中上旬就帮助海康威视一家企业协调省内外110家配套企业开复工。组织开展两批红外传感器联合会战,指导杭州麦乐克公司生产供应红外滤光片及管帽6400余万个,保障了省内外主要红外测温企业配套生产。协调相关产品优先保障医院等重点部位防疫需求,较好地完成省内保温州,全国保武汉、保湖北、保北京等的政治任务。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后,组织企业积极外销产品,5月份以来共出口红外测温设备276.6万台。
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复工复产。组织企业利用数字技术研发并推广各类智能防控、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网络教育等产品和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择优推送了 11 批 746 项产品和服务,其中 261 项为免费使用。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计划,梳理上报新业态新模式典型案例75 项。组织企业向工信部推荐经济适用型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浙江共16项产品入选(约占全国的60%)。
改革有创新,率先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工作
在去年底完成“数字经济条例草案”送审稿的基础上,今年联合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等深入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监督,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召开各类专题座谈和研讨论证会26场,7次向省领导汇报,梳理问题40多类,意见建议近1000条,修改法规文本30多次。
“条例草案”已于6月4日通过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进行了初审。目前“条例草案”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框架内容,按计划将于明年初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力争成为全国第一个数字经济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亲清“三服务”,着力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
抓重大项目建设。优化省、市、县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省级特色小镇等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和产业载体建设,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招引和建设力度,中芯绍兴、长电科技等项目进展良好,1-7月全省规上通信电子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5.6% 和3.5%,高出规上工业8.1和3.2个百分点。
强化政府资金基金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专项支持,2019年-2020年共获国家01-03重大科技专项15项,获批资金2.23亿元;今年获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革专项4项,获批资金1.6亿元;联合省财政厅审核并下达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地方支持资金 2.25亿元。强化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完成衢州金瑞泓、長兴集迈科和杭州富芯等项目基金立项工作,将拉动项目总投资达217.6亿元。
活动搭台促合作发展。成功举办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以及第四届浙江——德国数字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对接会、“西溪论数”数据智能高峰论坛等近十场重大活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产业合作与交流。
深化名企战略合作。深化与华为公司等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地实施,正式发布普天鲲鹏产品,落地建设了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宁波鲲鹏生态产业园开园启用。积极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参与研究制定数字长三角建设方案,积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政策抓落实,积极推进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创新
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迭代完善企业库、专家库和行业数据库三大基础库建设,已形成自2000年以来较为完整的电子信息行业经济运行数据库。积极做好企业的年报统计和月度监测工作,及时研判发展趋势,编印行业监测分析11期、行业运行动态20期。
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和试点示范。已认定工信部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26家、锂离子电池企业3家,通过行业公告管理促进重点企业规范发展,上半年全省光伏行业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2.8%。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共有9家企业、30个街道、9个县市区入围前三批国家应用示范,推荐3家企业、10个街道和3个县市区申报第四批国家示范,17个产品和8项服务列入第二批全国推广目录,入围数均居全国前两位。
强化企业培育壮大。16家企业入选2020年全国电子信息百强,19家企业入选全国电子元器件百强,均稳居全国第2位。
强化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组织数字抗疫产品和服务、数字经济“五新”等优秀案例的征集与推广工作,编印工作简报12期,大力宣传推广各地数字经济发展先进经验,指导发布数字经济影响力指数,并赴各地开展专题培训,营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文由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供稿)
担当强作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善抓谋划。积极承担数字经济发展综合协调职能,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了90项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谋划数字经济发展“1+4”政策体系,牵头制定《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谋划和工作部署。抓紧启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形成规划框架草稿。
善抓部署。7月22日《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顺利通过了国家2部委的专家评审。将试验区建设5个方面的发展目标细化成7大工程79项具体任务和36项工作成果,并逐一分解落实。谋划了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提出要在突破关键核心新技术、推进智能化新制造、建设数字新基建、培育在线新业态和推进整体智治新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打造发展新优势。
善抓协同。注重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指导各地采取举措,扎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目前省市县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发展成效日益显现。上半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2908.8亿元,同比增长9.4%,对GDP增长贡献率达25.6%,成为经济复苏的动力支撑。
精心善谋划,聚力推进三大标志性产业链建设
全面开展产业链摸排。承担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3条产业链的谋划,对全省4000余家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进行梳理,梳理出数字安防企业252家、网络通信企业850家、智能计算制造企业120家。
系统制定产业链提升方案。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3条产业链培育方案,提出相应的发展目标、实施重点、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3条产业链产值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规模达1万亿元。
积极推进产业链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并成立产业链培育专家服务团,落实了2020年工作任务。联合各地经信部门,梳理出3条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的技术产品95项,强链补链畅链护链项目42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2项,急用先行项目16项。目前,已完成产业链提升项目14项,完成率达到37.8%。
全力推进供应链保障工作。与涉及到的12家重点企业供应链保障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络机制,及时发现中存在的问题,反映政策诉求,组织企业强化生产研发和配套协作。上半年10家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5家企业同比增长超过50%。
克难挑重担,全力推进红外测温设备生产保障
迅速组织红外测温设备生产。疫情一暴发,迅速摸清了红外测温设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积极组织企业恢复生产。充分发挥数字安防等领域综合优势,组织海康、大立等企业克难攻坚,研发生产各类红外测温产品。截止6月底,全省共生产全自动红外测温仪45余万台,手持式红外测温计600余万个,分别占全国产量的2/3和1/5。
全力打通供应链助力生产保供。会同各地经信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人员、资金、配件等紧缺困难,组织上下游企业的开复工保配套,在2月中上旬就帮助海康威视一家企业协调省内外110家配套企业开复工。组织开展两批红外传感器联合会战,指导杭州麦乐克公司生产供应红外滤光片及管帽6400余万个,保障了省内外主要红外测温企业配套生产。协调相关产品优先保障医院等重点部位防疫需求,较好地完成省内保温州,全国保武汉、保湖北、保北京等的政治任务。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后,组织企业积极外销产品,5月份以来共出口红外测温设备276.6万台。
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复工复产。组织企业利用数字技术研发并推广各类智能防控、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网络教育等产品和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择优推送了 11 批 746 项产品和服务,其中 261 项为免费使用。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计划,梳理上报新业态新模式典型案例75 项。组织企业向工信部推荐经济适用型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浙江共16项产品入选(约占全国的60%)。
改革有创新,率先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工作
在去年底完成“数字经济条例草案”送审稿的基础上,今年联合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等深入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监督,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召开各类专题座谈和研讨论证会26场,7次向省领导汇报,梳理问题40多类,意见建议近1000条,修改法规文本30多次。
“条例草案”已于6月4日通过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进行了初审。目前“条例草案”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框架内容,按计划将于明年初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力争成为全国第一个数字经济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亲清“三服务”,着力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
抓重大项目建设。优化省、市、县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省级特色小镇等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和产业载体建设,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招引和建设力度,中芯绍兴、长电科技等项目进展良好,1-7月全省规上通信电子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5.6% 和3.5%,高出规上工业8.1和3.2个百分点。
强化政府资金基金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专项支持,2019年-2020年共获国家01-03重大科技专项15项,获批资金2.23亿元;今年获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革专项4项,获批资金1.6亿元;联合省财政厅审核并下达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地方支持资金 2.25亿元。强化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完成衢州金瑞泓、長兴集迈科和杭州富芯等项目基金立项工作,将拉动项目总投资达217.6亿元。
活动搭台促合作发展。成功举办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以及第四届浙江——德国数字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对接会、“西溪论数”数据智能高峰论坛等近十场重大活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产业合作与交流。
深化名企战略合作。深化与华为公司等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地实施,正式发布普天鲲鹏产品,落地建设了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宁波鲲鹏生态产业园开园启用。积极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参与研究制定数字长三角建设方案,积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政策抓落实,积极推进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创新
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迭代完善企业库、专家库和行业数据库三大基础库建设,已形成自2000年以来较为完整的电子信息行业经济运行数据库。积极做好企业的年报统计和月度监测工作,及时研判发展趋势,编印行业监测分析11期、行业运行动态20期。
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和试点示范。已认定工信部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26家、锂离子电池企业3家,通过行业公告管理促进重点企业规范发展,上半年全省光伏行业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2.8%。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共有9家企业、30个街道、9个县市区入围前三批国家应用示范,推荐3家企业、10个街道和3个县市区申报第四批国家示范,17个产品和8项服务列入第二批全国推广目录,入围数均居全国前两位。
强化企业培育壮大。16家企业入选2020年全国电子信息百强,19家企业入选全国电子元器件百强,均稳居全国第2位。
强化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组织数字抗疫产品和服务、数字经济“五新”等优秀案例的征集与推广工作,编印工作简报12期,大力宣传推广各地数字经济发展先进经验,指导发布数字经济影响力指数,并赴各地开展专题培训,营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文由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