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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中,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确保经济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增加就业机会、提升科技实力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己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力量之一。但这类企业在贷款融资上存在资信差、渠道少等问题,严重制约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本文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现状出发,分析其中问题,并探讨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方法,以期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途径。
关键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法律问题
一、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概述
要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界定,首先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界定。
中小企业最基本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生产规模小,独立所有,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因人数少,资金有限无法在所属行业以及国家经济中占支配性地位。吉林大学李玉潭教授曾对中小企业有过准确的论断,其在著述中讲到,众多中小企业的存在并不会对大型垄断企业获得垄断利润造成影响,但是它们与地方经济关系密切。在我国,中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不分离的,它们筹措资金的途径往往是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内部积累等。①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几个关键要素,其一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二是以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需要使用双重标准。基于上述概念的界定和阐述,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中小规模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②
二、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面临的难点和原因
近几年,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灵活且高效的发展使得它们能够与大企业并存,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现有的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意义重大,它们的存在可以对抗和消除大企业垄断、同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长远看可以促进实现真正的经济民主。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融资困难便是挑战。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的作用和其所处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而融资困难又使得它们一直处于弱势,所以首先要正视这种矛盾,然后寻求解决办法。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缺失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的缺失。这表现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偿还的高违约率和财务信息不对称两个方面。信用不足己经成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投资者或者银行都不会冒险投入资金。另一方面,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还存在着信息披露意识差、内控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水平低、虚假财务信息严重等问题。当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有些人尽管愿意支付再高的利率同样也会遭到拒绝。
(二)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
上文已指出融资困难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瓶颈,具体表现为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国内正规的可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融资的股票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第二,在债券市场,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我国政府仍严格控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因为资质问题在严格的管控制度下取得发行债券资格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想要上市可以说任重道远,还需足够的耐心。④
(三)国家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
我国政府的创新基金拨款有限,而我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多,资金需求量大,科技开发所需时间长,风险大,往往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政府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资金也不到位,或者力度不够,对于大部分处于创建初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国家所提供的扶持资金并不能满足其前期技术研发的需要。
(四)缺乏信贷担保机制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所拥有的大都是无形财产,缺少有力的抵押物,其所进行的科技研究往往是先通过有成果之后才再实现产品的商品化,并且具有很大的未来不确定性,因而很难获得抵押融资。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受到自身规模的限制,没有足够的自有资本获得抵押贷款,必须依靠担保贷款,但相关金融机构对担保业务追究担保企业连带责任,担保企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些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资金实力不强,所能担保的额度就偏小,而银行往往要求担保机构进行全额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很大,而其内部的经营管理机制,特别是风险化解机制还不健全。因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很难找到担保人。
三、 日美两国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做法
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但是在国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中时有权利和法律地位不平等的情况出现,究其原因是我们仍然缺乏相关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支持保障体系,而且现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综合的专门针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管理机构。目前,不少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困难,根本原因是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信用短缺。因此,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将是解决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困难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放眼世界各大洲的主要发达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先后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目前,日本主要为中小企业建立起三条融资渠道。这些渠道包括政府通过自身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给企业;政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或部分担保;政府通过认购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这种方式来充实企业的资本。这些渠道为日本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援。比如日本的中央财政,“每年的中小企业对策预算大约占整个中央财政的0.25 %。⑤ 美国有相对系统和全面的专门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体系,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先对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第二,为企业提供贷款以应对自然灾害,帮助其渡过难关;此外还有在部分小企业的出口业务方面提供贷款支持。美国通过设立小企业管理局以及进出口银行来满足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这样提供贷款担保的方式可以有效促进小企业的长远健康的发展。在充分考虑企业实力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这些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了优惠的条件。比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企业提供的担保额上限为75万美元,“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担保率可达80%;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可保证为10年,固定资产贷款期可长达25年。”⑥
四、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法律问题的解决途径
在介绍了国外的经验之后,对比之下我国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体系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之处,还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构。虽然相应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止一种,比如有少数国家在推行社会互助型,但笔者认为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仍是由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是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的多层次的体系。具体实施需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将政府发放的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来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其次对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应给予支持。此外,担保机构作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同时健全风险应对机制等。⑦笔者认为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抵押担保贷款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水平都相对较高,但是一般没有土地及不动产等能够进行抵押,专利、技术、产品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比重比较大。银行可以开办无形资产抵押,扩大抵押品的范围。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比较复杂,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建立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通过权威机构对无形资产的评价,才能以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从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建立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体系
应当建立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再次担保体系,设立担保基金,完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促使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担保基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可以由政府扶持,设立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财政拨款为评级机构设立风险保证金,运用专业人员从发展潜力、技术创新度、企业信用度等方面构建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评级,揭示企业的风险状况,通过财政拨款为评级机构建设风险保证金。
(三)建立多级再担保制度
再担保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制度对于分散经营风险,鼓励担保机构主动拓展中小企业业务有很大帮助,也己在国外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完善。建议在我国建立推行三级信用再担保制度。由地方信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由省级信用机构为地方机构提供担保,再由国家级机构为省市两级进行再担保。相关资金建议由财政预算拨付。⑧
除上述三个重要方面,针对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很多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督;还有就是加大对担保行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完善基础配置。政府也需要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专项资金,建立对担保机构进行补偿和奖励的机制,还有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加以补贴的机制;第三,尽快在特定的区域里面进行担保试点,建立担保防范及分担机制;第四是改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环境,不断提升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还贷能力。⑨(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注解:
① 李玉潭:《日美欧中小企业理论与政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② 穆海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分析》,天津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
③ 仲旋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0
④ 李慧星:《浅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经济视角,2008年第44期
⑤ 《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比较》,http://www.fsgsw.com/Financ/Financing一iew.aspx ID=324
⑥ 焦方太:《美国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分析》,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⑦ 李伟:《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172
⑧ 郑夏冰:《对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思考》.中山大学学位论文,2009年
⑨ 黎四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反思.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9, 5, 30(159): 120
参考文献:
[1]李玉潭:《日美欧中小企业理论与政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李慧星:《浅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经济视角,2008年第44期
[3]仲旋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0
[4]黎四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反思.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9, 5, 30(159): 120
[5]《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比较》,http://www.fsgsw.com/Financ/Financing一iew.aspx ID=324
[6]焦方太:《美国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分析》,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7]李伟:《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172
[8]郑夏冰:《对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思考》.中山大学学位论文,2009年
[9]穆海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分析》,天津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
关键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法律问题
一、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概述
要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界定,首先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界定。
中小企业最基本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生产规模小,独立所有,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因人数少,资金有限无法在所属行业以及国家经济中占支配性地位。吉林大学李玉潭教授曾对中小企业有过准确的论断,其在著述中讲到,众多中小企业的存在并不会对大型垄断企业获得垄断利润造成影响,但是它们与地方经济关系密切。在我国,中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不分离的,它们筹措资金的途径往往是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内部积累等。①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几个关键要素,其一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二是以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需要使用双重标准。基于上述概念的界定和阐述,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中小规模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②
二、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面临的难点和原因
近几年,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灵活且高效的发展使得它们能够与大企业并存,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现有的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意义重大,它们的存在可以对抗和消除大企业垄断、同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长远看可以促进实现真正的经济民主。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融资困难便是挑战。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的作用和其所处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而融资困难又使得它们一直处于弱势,所以首先要正视这种矛盾,然后寻求解决办法。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缺失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的缺失。这表现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偿还的高违约率和财务信息不对称两个方面。信用不足己经成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投资者或者银行都不会冒险投入资金。另一方面,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还存在着信息披露意识差、内控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水平低、虚假财务信息严重等问题。当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有些人尽管愿意支付再高的利率同样也会遭到拒绝。
(二)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
上文已指出融资困难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瓶颈,具体表现为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国内正规的可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融资的股票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第二,在债券市场,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我国政府仍严格控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因为资质问题在严格的管控制度下取得发行债券资格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想要上市可以说任重道远,还需足够的耐心。④
(三)国家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
我国政府的创新基金拨款有限,而我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多,资金需求量大,科技开发所需时间长,风险大,往往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政府对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资金也不到位,或者力度不够,对于大部分处于创建初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国家所提供的扶持资金并不能满足其前期技术研发的需要。
(四)缺乏信贷担保机制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所拥有的大都是无形财产,缺少有力的抵押物,其所进行的科技研究往往是先通过有成果之后才再实现产品的商品化,并且具有很大的未来不确定性,因而很难获得抵押融资。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受到自身规模的限制,没有足够的自有资本获得抵押贷款,必须依靠担保贷款,但相关金融机构对担保业务追究担保企业连带责任,担保企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些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资金实力不强,所能担保的额度就偏小,而银行往往要求担保机构进行全额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很大,而其内部的经营管理机制,特别是风险化解机制还不健全。因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很难找到担保人。
三、 日美两国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做法
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但是在国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中时有权利和法律地位不平等的情况出现,究其原因是我们仍然缺乏相关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支持保障体系,而且现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综合的专门针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管理机构。目前,不少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困难,根本原因是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信用短缺。因此,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将是解决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困难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放眼世界各大洲的主要发达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先后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目前,日本主要为中小企业建立起三条融资渠道。这些渠道包括政府通过自身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给企业;政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或部分担保;政府通过认购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这种方式来充实企业的资本。这些渠道为日本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援。比如日本的中央财政,“每年的中小企业对策预算大约占整个中央财政的0.25 %。⑤ 美国有相对系统和全面的专门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体系,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先对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第二,为企业提供贷款以应对自然灾害,帮助其渡过难关;此外还有在部分小企业的出口业务方面提供贷款支持。美国通过设立小企业管理局以及进出口银行来满足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这样提供贷款担保的方式可以有效促进小企业的长远健康的发展。在充分考虑企业实力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这些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了优惠的条件。比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企业提供的担保额上限为75万美元,“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担保率可达80%;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可保证为10年,固定资产贷款期可长达25年。”⑥
四、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法律问题的解决途径
在介绍了国外的经验之后,对比之下我国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体系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之处,还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构。虽然相应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止一种,比如有少数国家在推行社会互助型,但笔者认为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仍是由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是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的多层次的体系。具体实施需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将政府发放的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来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其次对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应给予支持。此外,担保机构作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同时健全风险应对机制等。⑦笔者认为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抵押担保贷款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水平都相对较高,但是一般没有土地及不动产等能够进行抵押,专利、技术、产品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比重比较大。银行可以开办无形资产抵押,扩大抵押品的范围。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比较复杂,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建立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通过权威机构对无形资产的评价,才能以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从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建立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体系
应当建立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再次担保体系,设立担保基金,完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促使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担保基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可以由政府扶持,设立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财政拨款为评级机构设立风险保证金,运用专业人员从发展潜力、技术创新度、企业信用度等方面构建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评级,揭示企业的风险状况,通过财政拨款为评级机构建设风险保证金。
(三)建立多级再担保制度
再担保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制度对于分散经营风险,鼓励担保机构主动拓展中小企业业务有很大帮助,也己在国外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完善。建议在我国建立推行三级信用再担保制度。由地方信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由省级信用机构为地方机构提供担保,再由国家级机构为省市两级进行再担保。相关资金建议由财政预算拨付。⑧
除上述三个重要方面,针对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很多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督;还有就是加大对担保行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完善基础配置。政府也需要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专项资金,建立对担保机构进行补偿和奖励的机制,还有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加以补贴的机制;第三,尽快在特定的区域里面进行担保试点,建立担保防范及分担机制;第四是改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环境,不断提升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还贷能力。⑨(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注解:
① 李玉潭:《日美欧中小企业理论与政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② 穆海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分析》,天津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
③ 仲旋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0
④ 李慧星:《浅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经济视角,2008年第44期
⑤ 《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比较》,http://www.fsgsw.com/Financ/Financing一iew.aspx ID=324
⑥ 焦方太:《美国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分析》,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⑦ 李伟:《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172
⑧ 郑夏冰:《对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思考》.中山大学学位论文,2009年
⑨ 黎四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反思.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9, 5, 30(159): 120
参考文献:
[1]李玉潭:《日美欧中小企业理论与政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李慧星:《浅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经济视角,2008年第44期
[3]仲旋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0
[4]黎四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反思.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9, 5, 30(159): 120
[5]《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比较》,http://www.fsgsw.com/Financ/Financing一iew.aspx ID=324
[6]焦方太:《美国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分析》,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7]李伟:《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172
[8]郑夏冰:《对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思考》.中山大学学位论文,2009年
[9]穆海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分析》,天津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