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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和运输,涉外侵权行为日益错综复杂,传统的侵权行为冲突规范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六十年代,国际私法学界出现了对侵权行为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高潮,而我国对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本文拟对传统侵权行为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原因、软化处理的方式和对我国立法的借鉴作用三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者对此问题的进一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