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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在人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伤亡。本文简要介绍了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三个主要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梯 安全运行 主要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P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1-0054-01
伴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也已成为社会、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如何加强电梯的使用、检验和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在电梯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加强电梯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问题
1.电梯设计制造环节留有隐患。
电梯在使用运行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也与设计制造环节的隐患息息相关,比如电梯质量以次充好,翻新电梯、假冒电梯层出不穷,甚至有部分厂家让人收购旧电梯翻新,再贴上自己的生产标签后就当成新梯继续销售。
2.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
维保单位是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重要保障,然而不少维保单位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缺少责任心,没有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部分电梯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与物业串通,签订虚假维保合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搞低价恶意竞争,扰乱维护保养市场,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等现象。
3. 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
据调查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及一些因先天遗留问题造成管理混乱的小区。一方面,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均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甚至被迫带“病”运行,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差。电梯常带病作业、或安全装置失效、或零部件损坏,经常发生困人、冲顶、蹲底等现象,甚至发生事故。
4.安全意识淡薄,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一是有少部份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在电梯使用管理中漠视安全,存在着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不按时申报年检,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二是一些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因为维修经费等问题,还存在着开发商与物业、业主三方之间使用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三是一些住宅由于产权关系较为复杂,住宅电梯责任主体难于落实;四是目前在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少物业小区只知道电梯需要年检,对国家电梯管理的其它要求知之甚少。
二、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源头治理,强化电梯监管力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在特种设备(包括电梯)管理方面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发现的以次充好,贴牌生产的企业要严格处理,不能为了罚款而执法,对此种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吊销其许可证。此外还应要求制造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对电梯维保单位展开全面长期的检查,严把准入关,实行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电梯是否能安全运行与电梯维保工作质量息息相关,然而目前电梯维保单位鱼龙混杂,价格战已经使行业内产生恶性竞争,因此要对电梯维保单位展开行之有效的长期的检查,以达到整顿维保市场的目的。
1)首先要严把准入关,抬高进入电梯维保市场的门槛;
2)加强证后监管。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以及各地的电梯管理办法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察中要检查其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维保工作,是否认真填写维保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下达整改指令,并立案查处;
3)积极推进退出机制。逐步建立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通过日常检查以及对维保单位的年度审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实行打分制,对在年度审查中不再符合要求的维保单位,应向上级发证部门建议撤销其维保资质,积极推进维保单位退出机制,清理电梯维保市场,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从而达到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提高的目的。
4)实行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拟定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安全标准,规范维保行为,凡进入辖区内的电梯维保单位都要进行质量安全审查评价,从管理上遏制电梯维保“挂靠”行为和施工“游击队”行为,对维保单位在维保中发现有隐患的设备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三)加快老旧电梯的隐患排查工作
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其难点是资金问题和责任人。
灵活筹措资金,完成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对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资金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或业务共有的停车场等经营性收入中提取;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缴纳严重不足的,在协调和监督开展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的同时,可由政府协调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进行过渡,分阶段、分类型的逐步更新、改造老旧电梯;对于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建议由业主、物业部门、街道政府协商解决。对于未来的住宅电梯,则可以考虑专设电梯更新、改造基金。
(四)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手段
电梯远程监控技术是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对运行电梯进行中央化集中遥控监测的新兴技术,是当前电梯管理领域的前沿技术,也是当今电梯运行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它能24小时全天不间断地对网络中电梯进行监视、实时地分析并记录电梯的运行状况,根据故障记录自动统计电梯故障率。
实现住宅电梯远程监控的意义在于:首先,电梯制造厂、维修保养单位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所辖电梯的运行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住宅电梯隐患。以往住宅电梯出现故障,居民往往先告知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派人来修理。而采用远程监控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通过监控系统初步掌握了故障(隐患)原因,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维修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其次,住宅电梯物业部门可以将电梯设置无司机状态,节省了雇用操作人员的费用。最后,电梯监管部门、检验单位,可通过它对电梯状况和修理单位工作质量实行有效地监督,并为年审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五) 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落实责任主体
首先,普及电梯知识(包括使用常识及乘梯文明須知),消除乘客在意外情况下的恐慌心理,让人们加强对电梯的了解;其次,加强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尤其是抓好使用单位使用环节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特别是公共场所的电梯。对电梯使用单位必须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尤其要提高其安全意识。
三、小结
总之,现今应当加强电梯设计制造行业的规范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电梯安装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实力, 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保障制度,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认真寻求解决方案,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形成有地域特色的电梯监管的创新路子,才能实现电梯的安全性,保证对人身安全、设备设施有效的发展。
[关键词]电梯 安全运行 主要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P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1-0054-01
伴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也已成为社会、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如何加强电梯的使用、检验和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在电梯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加强电梯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问题
1.电梯设计制造环节留有隐患。
电梯在使用运行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也与设计制造环节的隐患息息相关,比如电梯质量以次充好,翻新电梯、假冒电梯层出不穷,甚至有部分厂家让人收购旧电梯翻新,再贴上自己的生产标签后就当成新梯继续销售。
2.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
维保单位是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重要保障,然而不少维保单位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缺少责任心,没有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部分电梯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与物业串通,签订虚假维保合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搞低价恶意竞争,扰乱维护保养市场,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等现象。
3. 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
据调查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及一些因先天遗留问题造成管理混乱的小区。一方面,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均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甚至被迫带“病”运行,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差。电梯常带病作业、或安全装置失效、或零部件损坏,经常发生困人、冲顶、蹲底等现象,甚至发生事故。
4.安全意识淡薄,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一是有少部份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在电梯使用管理中漠视安全,存在着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不按时申报年检,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二是一些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因为维修经费等问题,还存在着开发商与物业、业主三方之间使用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三是一些住宅由于产权关系较为复杂,住宅电梯责任主体难于落实;四是目前在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少物业小区只知道电梯需要年检,对国家电梯管理的其它要求知之甚少。
二、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源头治理,强化电梯监管力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在特种设备(包括电梯)管理方面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发现的以次充好,贴牌生产的企业要严格处理,不能为了罚款而执法,对此种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吊销其许可证。此外还应要求制造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对电梯维保单位展开全面长期的检查,严把准入关,实行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电梯是否能安全运行与电梯维保工作质量息息相关,然而目前电梯维保单位鱼龙混杂,价格战已经使行业内产生恶性竞争,因此要对电梯维保单位展开行之有效的长期的检查,以达到整顿维保市场的目的。
1)首先要严把准入关,抬高进入电梯维保市场的门槛;
2)加强证后监管。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以及各地的电梯管理办法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察中要检查其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维保工作,是否认真填写维保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下达整改指令,并立案查处;
3)积极推进退出机制。逐步建立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通过日常检查以及对维保单位的年度审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实行打分制,对在年度审查中不再符合要求的维保单位,应向上级发证部门建议撤销其维保资质,积极推进维保单位退出机制,清理电梯维保市场,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从而达到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提高的目的。
4)实行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拟定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安全标准,规范维保行为,凡进入辖区内的电梯维保单位都要进行质量安全审查评价,从管理上遏制电梯维保“挂靠”行为和施工“游击队”行为,对维保单位在维保中发现有隐患的设备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三)加快老旧电梯的隐患排查工作
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其难点是资金问题和责任人。
灵活筹措资金,完成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对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资金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或业务共有的停车场等经营性收入中提取;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缴纳严重不足的,在协调和监督开展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的同时,可由政府协调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进行过渡,分阶段、分类型的逐步更新、改造老旧电梯;对于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建议由业主、物业部门、街道政府协商解决。对于未来的住宅电梯,则可以考虑专设电梯更新、改造基金。
(四)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手段
电梯远程监控技术是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对运行电梯进行中央化集中遥控监测的新兴技术,是当前电梯管理领域的前沿技术,也是当今电梯运行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它能24小时全天不间断地对网络中电梯进行监视、实时地分析并记录电梯的运行状况,根据故障记录自动统计电梯故障率。
实现住宅电梯远程监控的意义在于:首先,电梯制造厂、维修保养单位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所辖电梯的运行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住宅电梯隐患。以往住宅电梯出现故障,居民往往先告知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派人来修理。而采用远程监控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通过监控系统初步掌握了故障(隐患)原因,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维修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其次,住宅电梯物业部门可以将电梯设置无司机状态,节省了雇用操作人员的费用。最后,电梯监管部门、检验单位,可通过它对电梯状况和修理单位工作质量实行有效地监督,并为年审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五) 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落实责任主体
首先,普及电梯知识(包括使用常识及乘梯文明須知),消除乘客在意外情况下的恐慌心理,让人们加强对电梯的了解;其次,加强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尤其是抓好使用单位使用环节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特别是公共场所的电梯。对电梯使用单位必须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尤其要提高其安全意识。
三、小结
总之,现今应当加强电梯设计制造行业的规范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电梯安装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实力, 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保障制度,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认真寻求解决方案,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形成有地域特色的电梯监管的创新路子,才能实现电梯的安全性,保证对人身安全、设备设施有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