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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云南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矿产种类齐全,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文章通过阐述云南省矿产资源的概况,分析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措施,对于推动云南省矿产资源的有序利用,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问题
1.云南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云南地质构造复杂,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均甚丰富。非金屬矿以煤分布最广,其中古生代煤田以石炭二叠纪最为重要;中生代煤田主要产于三叠纪;新生代煤田产于第三纪地层中,以褐煤为主。磷矿形成于寒武系初期的梅树村组内。岩盐、钾盐、石膏等非金属矿则形成于中生代。金属矿以有色金属矿为主,种类多,储量大,尤以个旧锡矿、东川铜矿以及储量名列全国前茅的钛矿著名于世,有“有色金属王国”之称,其形在以燕山运动影响较大。铁矿有形成于早期变质岩中的,也要形成于泥盆系砂岩中的浅海相沉积铁矿。
冶金工业以有色金属的开采和冶炼为主,是中国有色金属重要生产基地。其中,个旧锡矿驰名世界,产量居全国第1位,享有“锡都”称誉;东川、易门、永胜为主要铜产地。东川铜矿所产的铜色泽如银,称“云铜”。兰坪铅锌矿储量大而集中,品位高而易开采,冶炼规模也较大,其次为会译等地。钢铁工业中,以钢、生铁、钢材产量增长最快。其中优质和小型型材基本自给有余。安宁附近的昆明钢铁厂已发展成为包括采矿、炼铁、炼钢、轧钢等部门的中型钢铁联合企业。
2.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勘查投入少,地质找矿工作得不到突破
近几年来,受矿产品价格高价运行的影响,我省地质勘查市场日趋活跃,但探矿权数量和取得的成果并没有成正比,最近几年虽然在锰矿、金矿探明了几个储量在中型以上的矿山,但地质勘查工作与我省矿产资源潜力相比还相当滞后,地质找矿得不到重大突破,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地勘体制的改革,国家资本大量退出了矿产资源的勘查领域,我省除铝土矿外,其他矿产基本没有国家的地勘资金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新发现矿产地也相应地呈现减少趋势。二是商业性投资不足。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投资大,风险高,我省登记的探矿权数量多,但除了少数有资金实力的探矿权人每年投入较多资金用于其勘查项目进行勘探外,大多数探矿权人特别是少数拥有多个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由于资金跟不上,地质工作主要局限于浅部, 勘查进展缓慢,矿产勘查中坑探、钻探工作大幅减少,勘查工作程度低,探矿权登记多年,矿产资源储量尚未查明,无实质成果。三是一些已建矿山受资金和政策的制约,对矿区的深部和周边地质控制程度不够,矿体规模和潜在远景无法查明,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高。如何鼓励、促进适当规模资金投入新的矿产地的勘查,实现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取得突破,是关系到我省矿业是否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2.2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不高,结构单一,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造成这一问题主要原因:一是采矿权数量多,但规模小,全省小型矿山及小矿约占90%,小矿山由于开采技术装备落后,缺乏资金投入,造成矿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以原矿和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较少,集约化程度低, 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全隐患、环境问题突出。二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滞后。规划对开采矿产资源的准入条件、总量探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方面的规定均存在不足,规划职能不到位,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三是大局观念不强。部分县级发证过多,采矿权设置属县级发证的建筑石料石灰岩矿过多,占采矿权总数的60.76%;只看到开采矿产资源给当地带来的经济增长,没有考虑生态承受力、资源承受力,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顾由于破坏浪费资源给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带来的危害,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数量与质量和整个全省的关系。
2.3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破坏较严重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矿山大多数是小型以下企业,大多数为露天开采,由于剥离山体植被和土层,破坏了矿区的生态环境和土层,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金、锰、钛铁砂矿等的开采容易导致严重的安全、环保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二是有些矿山企业缺乏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意识,重开采轻治理,采富弃贫、滥采乱挖,对采出的低品位矿和暂不能利用的矿石乱堆乱放,废水、废渣未按环保要求先处理后排放,既造成资源浪费,又造成环境污染。由此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凸现。三是部分矿山企业唯利是图,根本不进行矿山环境恢复的投入,加上有些矿山开采行业处在盈亏平衡的边缘,企业无心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2.4打击非法采矿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打击非法采矿还是比较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些热点地区和热点矿种(如金矿、锰矿、煤矿)一度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局部开发秩序还比较混乱。这些非法开采得不到有效的整治,主要原因:一是矿产埋藏浅,品位好,易开采,开采成本低,在利益驱动下,非法采矿活动时有发生。二是非法开采一般都地处偏僻的山区,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非法采矿者作案的手段发生了变化,如原来只用肩挑手拉,手工采掘,现在有的非法采矿者动用挖掘机露天开采,只需一两天就带来很大的破坏性。而我们的地方政府受人力、物力、财力限制,监管难于到位。三是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不少地方矿山执法仅为国土部门独自作战,无法达到震慑不法分子、巩固成果、最终根治的目的。四是一些非法采矿者社会关系其背景相当复杂,加大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难度。五是对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处罚过轻,追究刑事责任时执法主体不明、程序复杂、取证困难,可操作性不强,管理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探矿是增加资源的过程,探矿的对象是不确定的,探矿活动周期长,一般平均要晚于开采15年,风险大,探矿权非经转让或转入开采,无法获利,正常的探矿活动作为有利于国家和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应该是鼓励、支持、扶持。如不能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则我省矿产资源开采量大于探明资源储量的趋势仍将持续,未来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不利于我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把我省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对地质勘查工作要多管齐下:一是加强探矿权的监督管理,让“圈而不探”的探矿权退出我省的探矿权市场。二是鼓励、支持、扶持有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我省进行风险勘查。三是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努力提高我省地质勘查程度。四是加强探矿权的整合工作,实现整装勘查,大投入,出大成果。五是矿业企业加强生产勘探,提高储量级别,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
3.2注重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治理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采后环境的治理。我省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厅等三部门下发的这一管理办法,把年检和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和收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相结合,对采矿权人按规定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通过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环,强化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意识,监督矿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二是对于历史原因造成严重污染的矿山,組织各方面力量有计划分步进行治理。
3.3抓好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结构调整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矿业领域的结构调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的实践证明,小矿布点过多、过密的矿区,往往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破坏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发生率高,由一个有实力的主体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能有效防止非法采矿、越界采矿、乱采滥挖、争抢和破坏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发生,是改变“多、小、散、乱”的局面,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建立良好矿产资源弄好秩序的治本之策。
3.4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是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法勘查开发秩序的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了很大的好转,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矿产资源矿资源埋藏较浅,容易盗采,很难发现和查处。同时,由于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多年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矿产品供需矛盾紧张的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存在,受利益驱动,只要管理上稍有放松,非法采矿就会反复回潮,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还会不断发生,巩固整顿与规范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锰矿资源开发秩序还是一项比较长期的工作。
4.结语
现在云南省的矿产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的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要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科学勘查开采,永续利用,使云南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张意翔.浅析中国金属矿产资源储备的管理[J].中国矿业,2011,(2).
[2]陈保平.池州市矿产资源的集约开发利用与秩序管理[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9,(6).
[3]崔法贵.昌邑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现状与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12,(2).
【关键词】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问题
1.云南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云南地质构造复杂,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均甚丰富。非金屬矿以煤分布最广,其中古生代煤田以石炭二叠纪最为重要;中生代煤田主要产于三叠纪;新生代煤田产于第三纪地层中,以褐煤为主。磷矿形成于寒武系初期的梅树村组内。岩盐、钾盐、石膏等非金属矿则形成于中生代。金属矿以有色金属矿为主,种类多,储量大,尤以个旧锡矿、东川铜矿以及储量名列全国前茅的钛矿著名于世,有“有色金属王国”之称,其形在以燕山运动影响较大。铁矿有形成于早期变质岩中的,也要形成于泥盆系砂岩中的浅海相沉积铁矿。
冶金工业以有色金属的开采和冶炼为主,是中国有色金属重要生产基地。其中,个旧锡矿驰名世界,产量居全国第1位,享有“锡都”称誉;东川、易门、永胜为主要铜产地。东川铜矿所产的铜色泽如银,称“云铜”。兰坪铅锌矿储量大而集中,品位高而易开采,冶炼规模也较大,其次为会译等地。钢铁工业中,以钢、生铁、钢材产量增长最快。其中优质和小型型材基本自给有余。安宁附近的昆明钢铁厂已发展成为包括采矿、炼铁、炼钢、轧钢等部门的中型钢铁联合企业。
2.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勘查投入少,地质找矿工作得不到突破
近几年来,受矿产品价格高价运行的影响,我省地质勘查市场日趋活跃,但探矿权数量和取得的成果并没有成正比,最近几年虽然在锰矿、金矿探明了几个储量在中型以上的矿山,但地质勘查工作与我省矿产资源潜力相比还相当滞后,地质找矿得不到重大突破,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地勘体制的改革,国家资本大量退出了矿产资源的勘查领域,我省除铝土矿外,其他矿产基本没有国家的地勘资金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新发现矿产地也相应地呈现减少趋势。二是商业性投资不足。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投资大,风险高,我省登记的探矿权数量多,但除了少数有资金实力的探矿权人每年投入较多资金用于其勘查项目进行勘探外,大多数探矿权人特别是少数拥有多个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由于资金跟不上,地质工作主要局限于浅部, 勘查进展缓慢,矿产勘查中坑探、钻探工作大幅减少,勘查工作程度低,探矿权登记多年,矿产资源储量尚未查明,无实质成果。三是一些已建矿山受资金和政策的制约,对矿区的深部和周边地质控制程度不够,矿体规模和潜在远景无法查明,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高。如何鼓励、促进适当规模资金投入新的矿产地的勘查,实现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取得突破,是关系到我省矿业是否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2.2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不高,结构单一,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造成这一问题主要原因:一是采矿权数量多,但规模小,全省小型矿山及小矿约占90%,小矿山由于开采技术装备落后,缺乏资金投入,造成矿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以原矿和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较少,集约化程度低, 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全隐患、环境问题突出。二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滞后。规划对开采矿产资源的准入条件、总量探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方面的规定均存在不足,规划职能不到位,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三是大局观念不强。部分县级发证过多,采矿权设置属县级发证的建筑石料石灰岩矿过多,占采矿权总数的60.76%;只看到开采矿产资源给当地带来的经济增长,没有考虑生态承受力、资源承受力,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顾由于破坏浪费资源给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带来的危害,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数量与质量和整个全省的关系。
2.3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破坏较严重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矿山大多数是小型以下企业,大多数为露天开采,由于剥离山体植被和土层,破坏了矿区的生态环境和土层,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金、锰、钛铁砂矿等的开采容易导致严重的安全、环保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二是有些矿山企业缺乏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意识,重开采轻治理,采富弃贫、滥采乱挖,对采出的低品位矿和暂不能利用的矿石乱堆乱放,废水、废渣未按环保要求先处理后排放,既造成资源浪费,又造成环境污染。由此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凸现。三是部分矿山企业唯利是图,根本不进行矿山环境恢复的投入,加上有些矿山开采行业处在盈亏平衡的边缘,企业无心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2.4打击非法采矿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打击非法采矿还是比较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些热点地区和热点矿种(如金矿、锰矿、煤矿)一度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局部开发秩序还比较混乱。这些非法开采得不到有效的整治,主要原因:一是矿产埋藏浅,品位好,易开采,开采成本低,在利益驱动下,非法采矿活动时有发生。二是非法开采一般都地处偏僻的山区,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非法采矿者作案的手段发生了变化,如原来只用肩挑手拉,手工采掘,现在有的非法采矿者动用挖掘机露天开采,只需一两天就带来很大的破坏性。而我们的地方政府受人力、物力、财力限制,监管难于到位。三是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不少地方矿山执法仅为国土部门独自作战,无法达到震慑不法分子、巩固成果、最终根治的目的。四是一些非法采矿者社会关系其背景相当复杂,加大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难度。五是对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处罚过轻,追究刑事责任时执法主体不明、程序复杂、取证困难,可操作性不强,管理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探矿是增加资源的过程,探矿的对象是不确定的,探矿活动周期长,一般平均要晚于开采15年,风险大,探矿权非经转让或转入开采,无法获利,正常的探矿活动作为有利于国家和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应该是鼓励、支持、扶持。如不能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则我省矿产资源开采量大于探明资源储量的趋势仍将持续,未来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不利于我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把我省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对地质勘查工作要多管齐下:一是加强探矿权的监督管理,让“圈而不探”的探矿权退出我省的探矿权市场。二是鼓励、支持、扶持有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我省进行风险勘查。三是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努力提高我省地质勘查程度。四是加强探矿权的整合工作,实现整装勘查,大投入,出大成果。五是矿业企业加强生产勘探,提高储量级别,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
3.2注重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治理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采后环境的治理。我省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厅等三部门下发的这一管理办法,把年检和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和收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相结合,对采矿权人按规定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通过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环,强化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意识,监督矿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二是对于历史原因造成严重污染的矿山,組织各方面力量有计划分步进行治理。
3.3抓好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结构调整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矿业领域的结构调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的实践证明,小矿布点过多、过密的矿区,往往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破坏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发生率高,由一个有实力的主体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能有效防止非法采矿、越界采矿、乱采滥挖、争抢和破坏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发生,是改变“多、小、散、乱”的局面,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建立良好矿产资源弄好秩序的治本之策。
3.4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是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法勘查开发秩序的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了很大的好转,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矿产资源矿资源埋藏较浅,容易盗采,很难发现和查处。同时,由于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多年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矿产品供需矛盾紧张的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存在,受利益驱动,只要管理上稍有放松,非法采矿就会反复回潮,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还会不断发生,巩固整顿与规范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锰矿资源开发秩序还是一项比较长期的工作。
4.结语
现在云南省的矿产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的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要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科学勘查开采,永续利用,使云南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张意翔.浅析中国金属矿产资源储备的管理[J].中国矿业,2011,(2).
[2]陈保平.池州市矿产资源的集约开发利用与秩序管理[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9,(6).
[3]崔法贵.昌邑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现状与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