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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动能、新优势、新活力、新型基础设施和新机制为重点工作,2020浙江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将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提供强大支撑
2020年,浙江省将以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引领,持续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以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提供强大支撑。
培育新动能,推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推进产业链提升。组织实施高端软件、集成电路、通信网络、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数字安防、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柔性电子、智能硬件等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采用“目录引导、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供应链保障项目,加强重点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和强链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推进百个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百个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在国家级层面,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软件名城、杭州“芯火”创新平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自动驾驶和智能出行示范区等10余个国家级创新试验区建设,努力培育浙江数字经济引领发展的新优势。在省级层面,在全省推进10个以上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40余个省级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数字产业聚焦发展和特色发展。在市县层面,合作建设30个以上数字经济“飞地”平台,积极推进全省各地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
三是推进千亿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围绕浙江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等重点,强化省、市、县联动,推进数字经济精准合作,着力谋划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如中芯(绍兴)、绍兴长电、杭州矽力杰、华为鲲鹏服务器、金华龙芯等数字产业重大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超千亿元。
四是推进万亿新兴产业培育。围绕核心技术突破、示范应用推广和产业培育发展等重点,大力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形成具有浙江特色与产业优势的产业生态,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壮大,力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长1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
培育新优势,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化“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阿里云supET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建设,提升“supET”基础性平台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100个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集成一批工业应用程序(App),面向纺织、化工、汽车零部件等浙江重点传统行业培育10家以上具有专有技术、专业知识、开发工具的行业级平台,支持行业级平台垂直深耕业务领域,加强与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合作,不断增强规模化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未来工厂”建设。推动新技术特别是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中的应用,形成一批效果好、成本低、易推广的新技术应用模式,并在相关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积极探索“未来工厂”建设标准和路径,建设10家“未来工厂”,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是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公司,深化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诊断服务全覆盖,组织开展5000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累计在役工业机器人突破10万台,规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7%。
四是深化企业上云。强化企业上云、5G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提升企业上云上平台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企业“高水平上云,深层次用云”,累计上云企业达40万家。
五是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不断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管理、农业资源环境监管、农技推广服务等数字化改造和应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100个以上。
六是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浙江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先发优势,强化传统服务业与互联网平台的跨界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零售、跨境电商、科技金融、共享经济等,持续深入推广移动支付和电子发票,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贸易平台,打响“浙江服务”品牌,努力建设新型贸易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全省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2万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突破1000亿元。
激发新活力,推进互联网双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全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百项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精准靶向扶持,积极推动阿里、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龙头企业和科研大平台开展联合攻关,采用“目录引导、揭榜挂帅”方式,突破一批基础软硬件关键技术,合力攻关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
二是拓展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挖掘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家庭、健康养老等新型信息消费和产业升级等需求,着力拓展100项应用场景,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
三是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中国电科、华为、紫光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构建形成以行业龙头为引领的产业生态,着力扶优扶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数字经济领域培育百亿企业25家、超亿元企业4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000家。
四是强化招商引资(智)工作。办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二届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宁波智慧城市产业博览会、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等高端活动论坛,释放并承接大会红利,吸引全球数字经济创新人才、优质项目、创新成果等高端资源集聚浙江创新发展。强化杭州、宁波等地互联网人才净流入率全国领先的态势,不断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好人才新政,重点招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全球高端人才来浙创业创新发展。
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浙江建设
一是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城市大脑”的建设与推广应用,深化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平安、城管、经济、健康、环保、文旅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形成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新标杆。
二是打造数据供应链。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以需求为导向,形成多方数据协同供给,建立数据动态授权机制,建设中枢系统,推动场景应用和治理应用,打造数据供应链。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之省,在全省试点推广100个典型应用,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三是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测试验证适配中心等,大力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加大对重点应用场景的覆盖,建成5G基站5万个,深化IPv6规模部署,优化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力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构建新机制,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最优环境
一是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在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產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快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加快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通过地方性政策法规探索,努力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与制度供给体系。
三是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和多元协同治理新机制。努力形成互联网平台的政府监管、平台自律、法律约束的协同治理体系和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起最具制度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的预期主要目标是: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3%,力争15%;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5%以上;在役工业机器人数量突破10万台,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7%;建成5G基站5万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本文由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供稿)
2020年,浙江省将以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引领,持续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以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提供强大支撑。
培育新动能,推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推进产业链提升。组织实施高端软件、集成电路、通信网络、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数字安防、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柔性电子、智能硬件等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采用“目录引导、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供应链保障项目,加强重点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和强链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推进百个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百个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在国家级层面,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软件名城、杭州“芯火”创新平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自动驾驶和智能出行示范区等10余个国家级创新试验区建设,努力培育浙江数字经济引领发展的新优势。在省级层面,在全省推进10个以上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40余个省级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数字产业聚焦发展和特色发展。在市县层面,合作建设30个以上数字经济“飞地”平台,积极推进全省各地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
三是推进千亿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围绕浙江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等重点,强化省、市、县联动,推进数字经济精准合作,着力谋划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如中芯(绍兴)、绍兴长电、杭州矽力杰、华为鲲鹏服务器、金华龙芯等数字产业重大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超千亿元。
四是推进万亿新兴产业培育。围绕核心技术突破、示范应用推广和产业培育发展等重点,大力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形成具有浙江特色与产业优势的产业生态,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壮大,力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长1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
培育新优势,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化“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阿里云supET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建设,提升“supET”基础性平台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100个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集成一批工业应用程序(App),面向纺织、化工、汽车零部件等浙江重点传统行业培育10家以上具有专有技术、专业知识、开发工具的行业级平台,支持行业级平台垂直深耕业务领域,加强与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合作,不断增强规模化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未来工厂”建设。推动新技术特别是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中的应用,形成一批效果好、成本低、易推广的新技术应用模式,并在相关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积极探索“未来工厂”建设标准和路径,建设10家“未来工厂”,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是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公司,深化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诊断服务全覆盖,组织开展5000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累计在役工业机器人突破10万台,规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7%。
四是深化企业上云。强化企业上云、5G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提升企业上云上平台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企业“高水平上云,深层次用云”,累计上云企业达40万家。
五是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不断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管理、农业资源环境监管、农技推广服务等数字化改造和应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100个以上。
六是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浙江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先发优势,强化传统服务业与互联网平台的跨界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零售、跨境电商、科技金融、共享经济等,持续深入推广移动支付和电子发票,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贸易平台,打响“浙江服务”品牌,努力建设新型贸易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全省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2万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突破1000亿元。
激发新活力,推进互联网双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全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百项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精准靶向扶持,积极推动阿里、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龙头企业和科研大平台开展联合攻关,采用“目录引导、揭榜挂帅”方式,突破一批基础软硬件关键技术,合力攻关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
二是拓展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挖掘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家庭、健康养老等新型信息消费和产业升级等需求,着力拓展100项应用场景,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
三是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中国电科、华为、紫光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构建形成以行业龙头为引领的产业生态,着力扶优扶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数字经济领域培育百亿企业25家、超亿元企业4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000家。
四是强化招商引资(智)工作。办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二届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宁波智慧城市产业博览会、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等高端活动论坛,释放并承接大会红利,吸引全球数字经济创新人才、优质项目、创新成果等高端资源集聚浙江创新发展。强化杭州、宁波等地互联网人才净流入率全国领先的态势,不断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好人才新政,重点招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全球高端人才来浙创业创新发展。
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浙江建设
一是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城市大脑”的建设与推广应用,深化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平安、城管、经济、健康、环保、文旅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形成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新标杆。
二是打造数据供应链。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以需求为导向,形成多方数据协同供给,建立数据动态授权机制,建设中枢系统,推动场景应用和治理应用,打造数据供应链。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之省,在全省试点推广100个典型应用,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三是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测试验证适配中心等,大力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加大对重点应用场景的覆盖,建成5G基站5万个,深化IPv6规模部署,优化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力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构建新机制,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最优环境
一是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在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產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快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加快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通过地方性政策法规探索,努力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与制度供给体系。
三是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和多元协同治理新机制。努力形成互联网平台的政府监管、平台自律、法律约束的协同治理体系和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起最具制度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的预期主要目标是: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3%,力争15%;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5%以上;在役工业机器人数量突破10万台,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7%;建成5G基站5万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本文由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