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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加大对泄露证券交易内幕信息行为的惩罚力度”,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于A股市场,其实在现阶段,无论是从规则的角度还是从规模的角度分析,“内幕交易”是比“老鼠仓”更严重的现实存在;但是,我们的管理部门在打击内幕交易与加快进行市场化改革之间,往往“投鼠忌器”,两相取舍,事属两难。
事实上,对于市场的种种异端,本身就不是一句话或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事一市场就像“天鹅浮水”;水面以上,端庄圣洁;水面以下,紧着扑腾。你说哪些属于正常行为,哪些属于非正常行为?
因此,对于市场的“规范与发展”,有三个方面肯定“任重道远”,需要特别注意,需要特别慎重。
首先,有很多无从入手的难题,其生成的条件并不在市场之内,而在市场之外。“事实违规”但所涉及的内部人利益很小的那些事件,与“事实上并不违规”但所涉及的内部人利益却极大的那些事件,哪个更需要规范呢?
比如说,对于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前的那些“海外战略投资者”的问题?再比如说,央企发行上市之前的“资产重组”的问题?利之所在,权之所在,台上台下,“道旁李苦”。只要事情涉及非常具体的市场事件和利益,都不是简单的几句话或是立个“法”所能涵盖得了的。
其次,从长远的角度看问题,任何“坏事”,都不会自然地转化为“好事”——无论立法还是执法,都是有“成本”的。相对于股票的二级市场,我们需要的是增强市场的免疫力,依靠更加公开与透明的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一个三公市场,第一不要把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第二不要把短期的问题长期化、模式化。
“事非经过,不知其难”。《证券法》实行多年,到现在仍然不是一部“可执行法”。股票市场所涉及交易者众多,利益冲突无处不在,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实一动不如一静,立法越宽,管制越宽,成本越高;况且,我们每增加一个“司法节点”,就会增多一个“司法漏点”,利益所至,交易成本剧增,而且很难控制。
其三,股市如战场,“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 (《汉书一冯唐论将》),本是兵家大忌,结果无非“士卒离心”,“不战而亡”。
索罗斯有一个著名的“股市坏狗理论”,说本来是一条驯良的好狗,你踢上一脚骂上一句“真是条坏狗”,这条狗可能不会出赢如果你再踢上一脚骂上一句“坏狗”,这条狗也不一定会有什么动作。但如是者三,这条狗就只有一个选择了,它一定会跳起来咬你一口。
我们要特别警惕“坏狗理论”的反向增益功能——在市场低迷的时候,把“好狗踢成坏狗”。此类事例不胜枚举。比如今年年初,对于2008年的市场趋势,有关部门曾经提出“上半年防暴涨,下半年防暴跌”,结果呢?上半年发生“深跌”和“暴跌”,“好狗”屡次被踢。沪深300从5756点跌到2273点,跌幅深达60%,以至于当有关部门希望“维稳”的时候,市场已经全是“坏狗”和“大小非”了。
回顾历史,打击内幕交易当然是件好事,但决不会那么简单。否则,问题不会留到今天仍然无法根治。对此,我们需要相信群众,同时相信市场。有市场,就有市场利益。老虎少吃一口,狼就多吃一口,反之则反。打击某一交易行为,不可能维护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要求,如果没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以及足够的执行能力,真正受损的可能仍是中小投资者。
正因如此,我们不能不直接提示,也只能直接提示所有的参与者,股票市场本身是一个利益的漩涡,是一个强弱博弈的原始丛林,在“股市有风险,入市请谨慎”的背后,意味着股市的常态是“互不信任状态之下的利益均衡”,这也是股票市场有别于其他市场的特征之一。
最后我想说的是,市场是非常讲求“实际”的,不但讲求经济利益,而且讲求政治利益。贞观年间,唐太宗曾与魏征有过一次有趣的“辩诘”。君臣二人的辩题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唐太宗是正方,魏征是反方。魏征说:我的脚趾现在动了一下,你知道吗?其实治理国家,同样如此,“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礼,君虽明哲,必借股肱以致治”,如果“事事设防”,我的脚趾动一动,你也要,“知道”,你也想“知道”,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了。
当然了,打击内幕交易和“老鼠仓”属百年大计,利在长远。真能“打到”,善莫大焉,怕的是打不到痛处,或者“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最后白忙一场。
对于A股市场,其实在现阶段,无论是从规则的角度还是从规模的角度分析,“内幕交易”是比“老鼠仓”更严重的现实存在;但是,我们的管理部门在打击内幕交易与加快进行市场化改革之间,往往“投鼠忌器”,两相取舍,事属两难。
事实上,对于市场的种种异端,本身就不是一句话或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事一市场就像“天鹅浮水”;水面以上,端庄圣洁;水面以下,紧着扑腾。你说哪些属于正常行为,哪些属于非正常行为?
因此,对于市场的“规范与发展”,有三个方面肯定“任重道远”,需要特别注意,需要特别慎重。
首先,有很多无从入手的难题,其生成的条件并不在市场之内,而在市场之外。“事实违规”但所涉及的内部人利益很小的那些事件,与“事实上并不违规”但所涉及的内部人利益却极大的那些事件,哪个更需要规范呢?
比如说,对于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前的那些“海外战略投资者”的问题?再比如说,央企发行上市之前的“资产重组”的问题?利之所在,权之所在,台上台下,“道旁李苦”。只要事情涉及非常具体的市场事件和利益,都不是简单的几句话或是立个“法”所能涵盖得了的。
其次,从长远的角度看问题,任何“坏事”,都不会自然地转化为“好事”——无论立法还是执法,都是有“成本”的。相对于股票的二级市场,我们需要的是增强市场的免疫力,依靠更加公开与透明的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一个三公市场,第一不要把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第二不要把短期的问题长期化、模式化。
“事非经过,不知其难”。《证券法》实行多年,到现在仍然不是一部“可执行法”。股票市场所涉及交易者众多,利益冲突无处不在,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实一动不如一静,立法越宽,管制越宽,成本越高;况且,我们每增加一个“司法节点”,就会增多一个“司法漏点”,利益所至,交易成本剧增,而且很难控制。
其三,股市如战场,“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 (《汉书一冯唐论将》),本是兵家大忌,结果无非“士卒离心”,“不战而亡”。
索罗斯有一个著名的“股市坏狗理论”,说本来是一条驯良的好狗,你踢上一脚骂上一句“真是条坏狗”,这条狗可能不会出赢如果你再踢上一脚骂上一句“坏狗”,这条狗也不一定会有什么动作。但如是者三,这条狗就只有一个选择了,它一定会跳起来咬你一口。
我们要特别警惕“坏狗理论”的反向增益功能——在市场低迷的时候,把“好狗踢成坏狗”。此类事例不胜枚举。比如今年年初,对于2008年的市场趋势,有关部门曾经提出“上半年防暴涨,下半年防暴跌”,结果呢?上半年发生“深跌”和“暴跌”,“好狗”屡次被踢。沪深300从5756点跌到2273点,跌幅深达60%,以至于当有关部门希望“维稳”的时候,市场已经全是“坏狗”和“大小非”了。
回顾历史,打击内幕交易当然是件好事,但决不会那么简单。否则,问题不会留到今天仍然无法根治。对此,我们需要相信群众,同时相信市场。有市场,就有市场利益。老虎少吃一口,狼就多吃一口,反之则反。打击某一交易行为,不可能维护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要求,如果没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以及足够的执行能力,真正受损的可能仍是中小投资者。
正因如此,我们不能不直接提示,也只能直接提示所有的参与者,股票市场本身是一个利益的漩涡,是一个强弱博弈的原始丛林,在“股市有风险,入市请谨慎”的背后,意味着股市的常态是“互不信任状态之下的利益均衡”,这也是股票市场有别于其他市场的特征之一。
最后我想说的是,市场是非常讲求“实际”的,不但讲求经济利益,而且讲求政治利益。贞观年间,唐太宗曾与魏征有过一次有趣的“辩诘”。君臣二人的辩题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唐太宗是正方,魏征是反方。魏征说:我的脚趾现在动了一下,你知道吗?其实治理国家,同样如此,“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礼,君虽明哲,必借股肱以致治”,如果“事事设防”,我的脚趾动一动,你也要,“知道”,你也想“知道”,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了。
当然了,打击内幕交易和“老鼠仓”属百年大计,利在长远。真能“打到”,善莫大焉,怕的是打不到痛处,或者“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最后白忙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