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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医疗保险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社会保险构成覆盖全民的基础部分,由职员医疗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部分构成。
二战以后,在经济崛起的大背景下,因为营养的改善、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普通百姓就医方便而有保障,50多年来日本国民的平均寿命增加了将近30岁,成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卫生系统的绩效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排名中居于前列。
虽然日本的医药费并不便宜,但却很少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日本国民很少因为经济原因该就诊而未就诊、该住院而未住院,这不仅因为日本人比中国人富有,更因为日本为全体国民提供了医疗保障,此外还有各类补充保险分担剩余的自付医药费。
早在上世纪40年代,一贯热心于学习德国经验的日本就已经开始酝酿和尝试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真正强制性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是从1961年开始的。1973年被称为“福利元年”,此时日本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强国,医疗保障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国民保险从保障50%提高到70%,7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日本的医疗保险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社会保险构成覆盖全民的基础部分,由职员医疗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部分构成。职员保险的待遇比较高,目前看病能报销80%,有正式职业者一般要求加入职员保险。非正式的就业者,以及职工的家属都可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有一定的福利性,对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交纳保险者,经核实可划为生活保护范围,可免交保险费,而且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收入低下的农民和自营业者可享受免交一半保险费的待遇,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
在基本的医疗社会保险基础上,还有各种补充保险(互助组合)和其他私人保险。低收入群体,例如留学生没有收入,可享受减免,每年只交几千日元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国民健康保险待遇,看病时只需交30%的费用。在此基础上,如果参加留学生互助保险,还可再报销其中的80%左右,这样算下来看病时就只花很少的钱。
补充保险的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各种群体都可以“互助组合”建立基金,甚至成立保险公司。农村的互助补充保险主要借助农民协会运作。该组织还同时承担组织社会保障、分配社会福利的功能,深得日本农民的信赖,在推动国民健康保险计划的出台时功不可没。
日本和美国一样是世界上商业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保险业之间的竞争相对充分,管理效率比较高。社会保险的许多业务也是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的。
日本社会保障给付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从1970年的5.8%增长为1997年的17.8%,其中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是膨胀最快的。日本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几年来,老人的医疗费每年都占全国的53%以上。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日本,在应对医疗保障问题方面为正在进入老龄化的中国提供了经验教训。
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福利制度。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对降低医药费用缺乏手段的日本政府在1973年颁布法令,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后来修正为自付10%。但该制度实施以来,一方面老人占据床位、滞留医院的现象日渐严重,出现“社会性住院”;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进程,70岁以上老人越来越多,结果使得医药费用继续攀升,带来严重的筹资问题。可见,这一福利制度的代价比较昂贵,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鼓励建立私立医院。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公立医院的床位供给严重不足,70年代以后涌现出大量社会的、私立的医院,这些医院提供了大量的床位,后来许多被改造成疗养性医院。这是适应老龄化的卫生资源配制方式。
老年病医院。应对老龄化而采取的措施之一是鼓励社会各界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老年病医院。将疗养性住院与其他住院类型分开管理,这有利于集中管理老年慢性病人,从而降低医药费用。
护理保险。日本规定国民从40岁开始通过交纳专项保险金,为将来自己的老年期医疗护理埋单。但目前日本有些年轻人不愿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因为他们认为负担太重,每月的工资扣除医疗保险、房租等费用之后,就所剩无几了。但是这种借鉴了新加坡模式的保险制度仍然是值得面临老龄化社会问题的中国研究和学习的。
二战以后,在经济崛起的大背景下,因为营养的改善、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普通百姓就医方便而有保障,50多年来日本国民的平均寿命增加了将近30岁,成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卫生系统的绩效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排名中居于前列。
虽然日本的医药费并不便宜,但却很少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日本国民很少因为经济原因该就诊而未就诊、该住院而未住院,这不仅因为日本人比中国人富有,更因为日本为全体国民提供了医疗保障,此外还有各类补充保险分担剩余的自付医药费。
早在上世纪40年代,一贯热心于学习德国经验的日本就已经开始酝酿和尝试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真正强制性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是从1961年开始的。1973年被称为“福利元年”,此时日本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强国,医疗保障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国民保险从保障50%提高到70%,7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日本的医疗保险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社会保险构成覆盖全民的基础部分,由职员医疗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部分构成。职员保险的待遇比较高,目前看病能报销80%,有正式职业者一般要求加入职员保险。非正式的就业者,以及职工的家属都可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有一定的福利性,对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交纳保险者,经核实可划为生活保护范围,可免交保险费,而且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收入低下的农民和自营业者可享受免交一半保险费的待遇,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
在基本的医疗社会保险基础上,还有各种补充保险(互助组合)和其他私人保险。低收入群体,例如留学生没有收入,可享受减免,每年只交几千日元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国民健康保险待遇,看病时只需交30%的费用。在此基础上,如果参加留学生互助保险,还可再报销其中的80%左右,这样算下来看病时就只花很少的钱。
补充保险的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各种群体都可以“互助组合”建立基金,甚至成立保险公司。农村的互助补充保险主要借助农民协会运作。该组织还同时承担组织社会保障、分配社会福利的功能,深得日本农民的信赖,在推动国民健康保险计划的出台时功不可没。
日本和美国一样是世界上商业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保险业之间的竞争相对充分,管理效率比较高。社会保险的许多业务也是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的。
日本社会保障给付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从1970年的5.8%增长为1997年的17.8%,其中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是膨胀最快的。日本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几年来,老人的医疗费每年都占全国的53%以上。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日本,在应对医疗保障问题方面为正在进入老龄化的中国提供了经验教训。
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福利制度。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对降低医药费用缺乏手段的日本政府在1973年颁布法令,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后来修正为自付10%。但该制度实施以来,一方面老人占据床位、滞留医院的现象日渐严重,出现“社会性住院”;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进程,70岁以上老人越来越多,结果使得医药费用继续攀升,带来严重的筹资问题。可见,这一福利制度的代价比较昂贵,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鼓励建立私立医院。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公立医院的床位供给严重不足,70年代以后涌现出大量社会的、私立的医院,这些医院提供了大量的床位,后来许多被改造成疗养性医院。这是适应老龄化的卫生资源配制方式。
老年病医院。应对老龄化而采取的措施之一是鼓励社会各界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老年病医院。将疗养性住院与其他住院类型分开管理,这有利于集中管理老年慢性病人,从而降低医药费用。
护理保险。日本规定国民从40岁开始通过交纳专项保险金,为将来自己的老年期医疗护理埋单。但目前日本有些年轻人不愿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因为他们认为负担太重,每月的工资扣除医疗保险、房租等费用之后,就所剩无几了。但是这种借鉴了新加坡模式的保险制度仍然是值得面临老龄化社会问题的中国研究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