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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标准的制定、培训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建立高效稳定的师资继续教育模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完善;体系;继续教育
教师作為高等学校的主导力量,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教师的继续教育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各级部门的努力,高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取得了一些成绩,教师无论从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和科研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纵观全局,高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从理论上、体制上还是政策导向上,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在继续教育的内容、计划、大纲、教材的编制、培训的实施、考核等诸多问题上还很不完善,这些必将影响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深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高校教师继续教育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
目前,继续教育没有很好地与职称评聘、工资奖金挂钩,学与不学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继续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被动学习者多,主动学习者少,高等学校教师素质仍待提高。
1.2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各个方面有待完善
目前,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机构、师资、教材、经费、考核标准等一直未解决好;继续教育缺乏统一标准,各主管部门自行其是,重理论轻实际,重指标轻实效,重培训轻考核;培训内容随意性很大,继续教育超前性体现的不够充分,培训内容不新,甚至个别学校将继续教育搞成了岗位培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继续教育的信誉。
1.3对高校教师的品德教育抓得不够
高等学校教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一流人才的重任,他们的言行举止一定程度上对学生都会造成影响,与其他单位相比,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2对策
2.1制定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标准
笔者认为,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应实行学分制。首先确定高等学校各层次教师应达到的继续教育学分,然后确定不同专业教师应学习的科目,除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通用课程(如思想品德论、计算机基础)考核必须合格外,其他科目可由教师根据本学校、本专业实际,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科目范围内自行选修,选修课经考核合格记入继续教育学分,其他如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可相应增加学分。这样既能达到提高高等学校教师素质的目的,同时也避免给高校教师增加太重的负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核标准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原则:
2.1.1有序原则。高等学校专业繁多,即使是同一专业在各个高等学校要求也不近相同(如高职院校更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制订标准应求大同存小异,不要面面俱到,要有重点地循循渐进,先容易,后困难,先试点,后推广,逐步建立和形成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标准。
2.1.2实用原则。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有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制订考核标准的时候应适当考虑知识更新;三是便于操作。
2.1.3动态原则。根据标准的实用效果和建议,并结合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的发展情况,经过一定时期试行以后,及时对培训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
2.2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统一决策、组织管理和协调。应分工负责,高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部委承担,中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省教育厅组织,初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课程的选定、教学大纲的制订、培训基地资格认定、教材的编写与修订、试题库建设,以及考核、认证、颁发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工作,承担协调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等任务。
建立以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为核心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网络体系。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在政策引导下,优势互补,稳定投资,生源相对稳定,专业相对稳定,尽可能发挥各个培训基地的特长优势,形成网络体系的整体效益。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应以当地高等学校为主,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为辅。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认证,未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得组织高等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
建立统一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试题库,每年定期组织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试,实行考教分离。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结业后参加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组织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增加继续教育学分。由于教师x自学能力较强,且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高等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送培、自学等多种形式,可以放宽对脱产培训时间的要求,但考试标准不能降低。
2.3建立继续教育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
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应修订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办法。应规定教师在一定年限内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否则不能晋升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将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学科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激发教师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高等学校教师主动熟悉生产设备,了解工艺流程,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跟踪先进工艺和现代技术的自觉性,自愿承担教科研课题,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课件开发、新技术推广,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
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一流科技和文化人才的重任,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实验条件,提高教师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学习上帮助他们。应加大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允许培训基地在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同时,自行安排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利用基地条件进行多种形式的创收,有关部门应减免税费。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共同努力,为培养一支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业务精湛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庞学铨.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继续教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2]劳凯声.教育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完善;体系;继续教育
教师作為高等学校的主导力量,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教师的继续教育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各级部门的努力,高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取得了一些成绩,教师无论从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和科研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纵观全局,高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从理论上、体制上还是政策导向上,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在继续教育的内容、计划、大纲、教材的编制、培训的实施、考核等诸多问题上还很不完善,这些必将影响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深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高校教师继续教育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
目前,继续教育没有很好地与职称评聘、工资奖金挂钩,学与不学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继续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被动学习者多,主动学习者少,高等学校教师素质仍待提高。
1.2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各个方面有待完善
目前,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机构、师资、教材、经费、考核标准等一直未解决好;继续教育缺乏统一标准,各主管部门自行其是,重理论轻实际,重指标轻实效,重培训轻考核;培训内容随意性很大,继续教育超前性体现的不够充分,培训内容不新,甚至个别学校将继续教育搞成了岗位培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继续教育的信誉。
1.3对高校教师的品德教育抓得不够
高等学校教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一流人才的重任,他们的言行举止一定程度上对学生都会造成影响,与其他单位相比,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2对策
2.1制定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标准
笔者认为,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应实行学分制。首先确定高等学校各层次教师应达到的继续教育学分,然后确定不同专业教师应学习的科目,除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通用课程(如思想品德论、计算机基础)考核必须合格外,其他科目可由教师根据本学校、本专业实际,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科目范围内自行选修,选修课经考核合格记入继续教育学分,其他如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可相应增加学分。这样既能达到提高高等学校教师素质的目的,同时也避免给高校教师增加太重的负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核标准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原则:
2.1.1有序原则。高等学校专业繁多,即使是同一专业在各个高等学校要求也不近相同(如高职院校更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制订标准应求大同存小异,不要面面俱到,要有重点地循循渐进,先容易,后困难,先试点,后推广,逐步建立和形成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标准。
2.1.2实用原则。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有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制订考核标准的时候应适当考虑知识更新;三是便于操作。
2.1.3动态原则。根据标准的实用效果和建议,并结合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的发展情况,经过一定时期试行以后,及时对培训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
2.2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统一决策、组织管理和协调。应分工负责,高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部委承担,中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省教育厅组织,初级职称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课程的选定、教学大纲的制订、培训基地资格认定、教材的编写与修订、试题库建设,以及考核、认证、颁发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工作,承担协调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等任务。
建立以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为核心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网络体系。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在政策引导下,优势互补,稳定投资,生源相对稳定,专业相对稳定,尽可能发挥各个培训基地的特长优势,形成网络体系的整体效益。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应以当地高等学校为主,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为辅。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认证,未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得组织高等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
建立统一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试题库,每年定期组织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试,实行考教分离。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结业后参加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组织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增加继续教育学分。由于教师x自学能力较强,且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高等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送培、自学等多种形式,可以放宽对脱产培训时间的要求,但考试标准不能降低。
2.3建立继续教育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
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应修订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办法。应规定教师在一定年限内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否则不能晋升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将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学科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激发教师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高等学校教师主动熟悉生产设备,了解工艺流程,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跟踪先进工艺和现代技术的自觉性,自愿承担教科研课题,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课件开发、新技术推广,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
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一流科技和文化人才的重任,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实验条件,提高教师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学习上帮助他们。应加大对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允许培训基地在承担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同时,自行安排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利用基地条件进行多种形式的创收,有关部门应减免税费。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共同努力,为培养一支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业务精湛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庞学铨.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继续教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2]劳凯声.教育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