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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和农业监测工作,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意见》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部商林业部、国内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科委等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国发[1992]56号)及"科教兴农"精神,发挥标准化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而提出的。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和农业监测工作,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