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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防不胜防的滥用裁量权,某地方法制办负责人举了一个他在调研中发现的例子:“有个案子,法定罚款是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依案情可按最低幅度5万元罚款。但执法人员知道处理过程中肯定会有人说情、找关系,还不能不听,所以,就故意放风对当事人说要按最高幅度50万元处罚,然后,有人打招呼、说情,再慢慢减,最后还是罚款5万元。如此自由裁量,腐败空间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