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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逆向选择条件下如何通过多期保单的设计以实现保险的奖惩机制。研究表明,不论是约束性还是非约束性分离保单,被保险人在前一期如未发生保险事故,则在下一期应予以奖励,即给予较优越的保险条件;如前一期发生保险事故,则下一期应予以惩罚,即给予较差的保险条件。不过,非约束性下的惩罚机制相对于约束性下的有所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