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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说:除了家庭之外,没有一种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变化如此敏感,能够如此明显地反映社会历史进步、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难与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義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中外文化的频繁交流,我国传统婚姻家庭的生存模式及道德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一、婚姻生活趋向自由自主
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一般来说,家庭关系包含着婚姻关系。传统的婚姻主导者是家长,婚姻中很少考虑个人的意愿和情感,婚姻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满足生儿育女和维持经济生活的需求。现代婚姻的目的不再是单纯地为了传宗接代,延续家族传统,而主要是满足男女双方生理、心理多方面的需求,求得个人的全面发展。婚姻自由,追求婚姻质量已成为时尚。缔结婚姻的感情含量在上升,情爱、性爱、责任的统一,是当事人对婚姻的理性选择,也是人们对婚姻的道德评价。青年人追求婚姻的方式大有改变,中介人或中介机构仅仅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父母亲友的意见只有参考价值。据广东省妇联的一项调查,由男女双方自己决定或与父母共同商量决定的婚姻高达87.4%。北京、上海、湖南、湖北等地电视媒体相继出台了男女谈婚论嫁的专栏,青年的报名率很高。这些现象表明,人们的婚姻观念极具时代气息,体现了青年男女寻求高质量婚姻的内在需求。
与婚姻自由互为形影的是人们对离婚自由的认同。过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规范强有力的控制,中国人对离婚持保守态度,婚姻关系一直处于稳定持久的状态,离婚率非常低。现在,人们不再视离婚为丑恶、羞耻,甚至支持死亡婚姻的解体,尤其是知识阶层,离婚率高于社会的平均水平。离婚的原因,除经济因素外,更多的是感情纠葛,如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性生活不和谐、第三者插足等。妇女在离婚问题上的主体意识增强,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升高。离婚的方式趋向文明,一方宁死不离,企图拖垮对方的现象逐渐减少,好聚好散,和平分手,文明解决的观念逐渐成为离婚者的共识。此外,老年再婚已被社会广泛接受,出现了晚辈为长辈、子女为父母牵线搭桥、举办婚礼的新风尚。
二、家庭关系趋向民主平等
在当今家庭,传统家长制的权威正在消失,男尊女卑的观念得到根本转变,父母打骂子女的现象越来越少。家庭成员之间有事互相商量,共同讨论,尊重真理,协商决策,呈现民主平等化的趋势。
家庭生活的民主平等态势,集中表现在男女平等上。男女平等的观念在全社会逐步确立。在以往的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始终低于男性,妇女和男性不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随着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体系、生活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性别的角色差异进一步缩小,男女平等观念日益得到社会认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男女平等的内涵不仅是政治、法律方面的平等,并且是“现代人”概念下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平等,从而大大促进了妇女的解放。男女平等还表现在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地参加工作和劳动的权利。在城市家庭,成年男女一般都有一份工作,各自在自己的岗位上,忠于职守,勤奋劳动,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在农村,根据男女的能力、特长和生理心理特点,全家人共同决策,或在家务农,或外出打工,或抚养儿童、赡养老人,齐心协力地经营美好家庭。在家庭经济生活方面,大多数家庭坚持男女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据1998年城市青年状况调查,52%的人赞成“婚前财产公证”,70.6%的人主张“收入统一管理”。涉及买房、盖房、购置大型电器和家具等主要经济事项,家庭成员共同商量,集体决定。家庭的民主平等意识还表现在隐私问题上,一项调查表明,69.2%的青年认为夫妻之间可以保留隐私,40.1%的青年认为,保留隐私有利于夫妻之间的和谐生活。
三、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多样
当今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二是主干家庭,由一对夫妻和一个已婚子女组成;三是联合家庭,由同一代中两对以上夫妻及其子女组成;四是单身家庭,未婚、丧偶或离异而无子女者。此外,还有由父亲或母亲一方领着子女生活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以及老人独居或老年夫妇共居的“空巢家庭”等。
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从历代资料看,联合家庭即大家庭从未在历史上占据主导地位,而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一直都占优势。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指出: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家生活的(即核心家庭)十之六七,子女婚后仍和父母生活的(即主干家庭)十之三四。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材料表明:我国“四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已基本成为历史。
从家庭代际结构看:一代户为15.74%;两代户为64.8%;三代户为12.98%;四代户为0.23%。城镇家庭平均人口3.27人,农村为3.84人。小家庭人口少,规模小,人际关系简单,父母和子女成为家庭关系中的稳定三角,比起大家庭来是较为稳固的家庭类型。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的重心发生转移。传统家庭的重心是血缘关系(父子关系),男性是家庭生活的主宰,家庭谱系和事业是父子继承,各种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依次是父子、兄弟、夫妻,血缘重于姻缘。现在家庭的重心已转移到姻缘关系(夫妻关系),夫妻是家庭生活的主持者,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对外活动的代表。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基础,其它关系如血缘、亲缘关系都是夫妻关系派生的,一切家庭活动都是围绕着夫妻关系这一中心来扩展和运转的。
四、家庭消费趋向优质高档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消费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收入逐年增加,旧的思想禁锢逐渐消解,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其消费观念和消费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消费趋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追求多样。人们不仅追求改善物质生活,而且追求优质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层面,大多数人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吃讲营养,住讲宽敞,用讲高档”,这已成为社会消费的新动向。从精神生活层面看,人们在解决温饱以后,追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学习多种知识,欣赏艺术作品,参加文体活动,从事旅游观光,涉足网络生活,书、刊、影视以至手机、电脑等成为基本的生活资料。再从社会活动层面看,人际交往、单位之间的交往,社团组织活动,友谊与爱情生活,已经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费支出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 二是注重求新。由于社会发展上台阶,生活方式在转型,我国人民生活需求发生着质的变化。进入小康的城市居民已不再停留在家电、美食这样的物质消费上,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休假、娱乐等消费越来越上升为新的基本需求。假日旅游热就是这种基本需求质变的直接反映。以家庭、个人消费为主体的度假旅游态势已经形成,中国人正在追求更有质量更有品位的生活。
三是讲求保健。随着社会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延年益寿,老年人尤其如此。现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的国家行列,60岁以上的老人约为1.3亿,占人口总数的10.7%。目前城市老人基本都有退休金,有一定的积蓄,较少依赖子女。老年人在物质、精神生活满足以后,更加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用于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方面的支出日益增多,营养滋补品、保健产品一类市场日趋繁荣兴旺。
当今中国家庭变革的走向,总的趋势是健康的。但是,由于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響,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消极东西的干扰,在当代中国家庭伦理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是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但离婚率不断上升则是并不正常的趋势。在各类婚姻家庭案件中,离婚案居首位。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二是婚外情增多。性自由、形式夫妻、第三者现象,被一些人视为时髦。据某省调查,在40~60岁年龄组中,有婚外情的占三分之一。三是家庭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老年人由于权威地位丧失,实力地位下降,已成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家庭敬老不足,爱幼有余,啃老、弃老、虐老、干涉老人再婚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令人忧虑的是,目前我国老年人的“空巢”率已经达到26.6%,成为老人问题中的最突出问题。四是新中国早已绝迹的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如纳妾、嫖娼、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屡禁不止。五是家庭消费走入误区。一些家庭存在盲目消费、人情消费、迷信消费等现象,使家庭资产大量流失。六是忽视思想政治教育,一些家庭教育重物质轻精神,不讲理想信念,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长,国家意识、民族自尊、社会责任感淡化。
事实说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建设,刻不容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婚姻生活趋向自由自主
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一般来说,家庭关系包含着婚姻关系。传统的婚姻主导者是家长,婚姻中很少考虑个人的意愿和情感,婚姻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满足生儿育女和维持经济生活的需求。现代婚姻的目的不再是单纯地为了传宗接代,延续家族传统,而主要是满足男女双方生理、心理多方面的需求,求得个人的全面发展。婚姻自由,追求婚姻质量已成为时尚。缔结婚姻的感情含量在上升,情爱、性爱、责任的统一,是当事人对婚姻的理性选择,也是人们对婚姻的道德评价。青年人追求婚姻的方式大有改变,中介人或中介机构仅仅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父母亲友的意见只有参考价值。据广东省妇联的一项调查,由男女双方自己决定或与父母共同商量决定的婚姻高达87.4%。北京、上海、湖南、湖北等地电视媒体相继出台了男女谈婚论嫁的专栏,青年的报名率很高。这些现象表明,人们的婚姻观念极具时代气息,体现了青年男女寻求高质量婚姻的内在需求。
与婚姻自由互为形影的是人们对离婚自由的认同。过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规范强有力的控制,中国人对离婚持保守态度,婚姻关系一直处于稳定持久的状态,离婚率非常低。现在,人们不再视离婚为丑恶、羞耻,甚至支持死亡婚姻的解体,尤其是知识阶层,离婚率高于社会的平均水平。离婚的原因,除经济因素外,更多的是感情纠葛,如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性生活不和谐、第三者插足等。妇女在离婚问题上的主体意识增强,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升高。离婚的方式趋向文明,一方宁死不离,企图拖垮对方的现象逐渐减少,好聚好散,和平分手,文明解决的观念逐渐成为离婚者的共识。此外,老年再婚已被社会广泛接受,出现了晚辈为长辈、子女为父母牵线搭桥、举办婚礼的新风尚。
二、家庭关系趋向民主平等
在当今家庭,传统家长制的权威正在消失,男尊女卑的观念得到根本转变,父母打骂子女的现象越来越少。家庭成员之间有事互相商量,共同讨论,尊重真理,协商决策,呈现民主平等化的趋势。
家庭生活的民主平等态势,集中表现在男女平等上。男女平等的观念在全社会逐步确立。在以往的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始终低于男性,妇女和男性不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随着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体系、生活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性别的角色差异进一步缩小,男女平等观念日益得到社会认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男女平等的内涵不仅是政治、法律方面的平等,并且是“现代人”概念下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平等,从而大大促进了妇女的解放。男女平等还表现在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地参加工作和劳动的权利。在城市家庭,成年男女一般都有一份工作,各自在自己的岗位上,忠于职守,勤奋劳动,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在农村,根据男女的能力、特长和生理心理特点,全家人共同决策,或在家务农,或外出打工,或抚养儿童、赡养老人,齐心协力地经营美好家庭。在家庭经济生活方面,大多数家庭坚持男女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据1998年城市青年状况调查,52%的人赞成“婚前财产公证”,70.6%的人主张“收入统一管理”。涉及买房、盖房、购置大型电器和家具等主要经济事项,家庭成员共同商量,集体决定。家庭的民主平等意识还表现在隐私问题上,一项调查表明,69.2%的青年认为夫妻之间可以保留隐私,40.1%的青年认为,保留隐私有利于夫妻之间的和谐生活。
三、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多样
当今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二是主干家庭,由一对夫妻和一个已婚子女组成;三是联合家庭,由同一代中两对以上夫妻及其子女组成;四是单身家庭,未婚、丧偶或离异而无子女者。此外,还有由父亲或母亲一方领着子女生活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以及老人独居或老年夫妇共居的“空巢家庭”等。
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从历代资料看,联合家庭即大家庭从未在历史上占据主导地位,而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一直都占优势。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指出: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家生活的(即核心家庭)十之六七,子女婚后仍和父母生活的(即主干家庭)十之三四。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材料表明:我国“四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已基本成为历史。
从家庭代际结构看:一代户为15.74%;两代户为64.8%;三代户为12.98%;四代户为0.23%。城镇家庭平均人口3.27人,农村为3.84人。小家庭人口少,规模小,人际关系简单,父母和子女成为家庭关系中的稳定三角,比起大家庭来是较为稳固的家庭类型。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的重心发生转移。传统家庭的重心是血缘关系(父子关系),男性是家庭生活的主宰,家庭谱系和事业是父子继承,各种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依次是父子、兄弟、夫妻,血缘重于姻缘。现在家庭的重心已转移到姻缘关系(夫妻关系),夫妻是家庭生活的主持者,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对外活动的代表。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基础,其它关系如血缘、亲缘关系都是夫妻关系派生的,一切家庭活动都是围绕着夫妻关系这一中心来扩展和运转的。
四、家庭消费趋向优质高档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消费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收入逐年增加,旧的思想禁锢逐渐消解,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其消费观念和消费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消费趋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追求多样。人们不仅追求改善物质生活,而且追求优质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层面,大多数人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吃讲营养,住讲宽敞,用讲高档”,这已成为社会消费的新动向。从精神生活层面看,人们在解决温饱以后,追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学习多种知识,欣赏艺术作品,参加文体活动,从事旅游观光,涉足网络生活,书、刊、影视以至手机、电脑等成为基本的生活资料。再从社会活动层面看,人际交往、单位之间的交往,社团组织活动,友谊与爱情生活,已经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费支出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 二是注重求新。由于社会发展上台阶,生活方式在转型,我国人民生活需求发生着质的变化。进入小康的城市居民已不再停留在家电、美食这样的物质消费上,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休假、娱乐等消费越来越上升为新的基本需求。假日旅游热就是这种基本需求质变的直接反映。以家庭、个人消费为主体的度假旅游态势已经形成,中国人正在追求更有质量更有品位的生活。
三是讲求保健。随着社会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延年益寿,老年人尤其如此。现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的国家行列,60岁以上的老人约为1.3亿,占人口总数的10.7%。目前城市老人基本都有退休金,有一定的积蓄,较少依赖子女。老年人在物质、精神生活满足以后,更加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用于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方面的支出日益增多,营养滋补品、保健产品一类市场日趋繁荣兴旺。
当今中国家庭变革的走向,总的趋势是健康的。但是,由于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響,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消极东西的干扰,在当代中国家庭伦理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是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但离婚率不断上升则是并不正常的趋势。在各类婚姻家庭案件中,离婚案居首位。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二是婚外情增多。性自由、形式夫妻、第三者现象,被一些人视为时髦。据某省调查,在40~60岁年龄组中,有婚外情的占三分之一。三是家庭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老年人由于权威地位丧失,实力地位下降,已成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家庭敬老不足,爱幼有余,啃老、弃老、虐老、干涉老人再婚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令人忧虑的是,目前我国老年人的“空巢”率已经达到26.6%,成为老人问题中的最突出问题。四是新中国早已绝迹的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如纳妾、嫖娼、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屡禁不止。五是家庭消费走入误区。一些家庭存在盲目消费、人情消费、迷信消费等现象,使家庭资产大量流失。六是忽视思想政治教育,一些家庭教育重物质轻精神,不讲理想信念,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长,国家意识、民族自尊、社会责任感淡化。
事实说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建设,刻不容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