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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出版社总编辑孙献涛在(《光明日报》撰文:自助出版向传统出版社发出的第一弹,是取消图书编辑。一直以来,传统出版社最为自信的,就是拥有无可替代的编辑优势。这是许多出版社在面临数字出版冲击时的一棵救命稻草。
编辑权的本质,是读者选择权的一种让渡。在传统出版框架下,读者之所以要让渡自己的这个权利,一是因为信息不对称——读者不掌握作者资源,只有仰仗编辑代自己找寻好作者、好书;二是因为出版权被垄断——读者没有针对一本好书的出版权,只有请拥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编辑替自己出版某一本好书。
当下已经成为现实的移动互联技术,已经从根本上动摇或日消解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编辑的位置感不复存在。以盛大文学为例,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网络文学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自助出版平台,拥有数十万作者队伍、数百万作品资源,编辑的角色,已经被巨型服务器和作者自主编辑软件取代。
郝振省:中国梦是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引擎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在《中国新闻出版报》撰文:我们要从中国梦的坐标系来框定新闻出版业的担当与作用,就是要建立起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强国。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产业。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地研究如何促使企业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这里包含着对当前出版集团和出版单位面临的情况与问题的深度调研和科学判断,包含着管理机关对企业的政策供给和全社会对企业主体地位的确定。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做好文化民生工程,特别是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调研发展中的农家书屋、东风工程等还存在着哪些瓶颈性问题,研究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把文化民生工程与产业和事业的永续发展连接起来。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推进出版与科技的融合。我们要通过科研工作,借鉴发达国家的技术路线、赢利模式,对我们国内目前的数字出版现状进行科学的分析,努力促使形成一个行业全部进入数字出版,同时在数字出版体系中又各自有定位和分工的一种融合发展、良性循环的局面。
高书生:税收杠杆如何撬动文化产业
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高书生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表示:税收不只和每个创作人相关,也和每个文化企业的发展相关。2005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文化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对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相关文化企业免征营业税……这一整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为转企改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恰似推动转企改制的“及时雨”,为经营性文化单位注入了改革动力。比如,河北新华发行集团要完成整体转制,需支付1亿多元的改革成本,而2006年和2007年两年所获得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额为5862万元,再加上2008年的免税额,使支付改革成本有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增加了企业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使转制能大刀阔斧地推进。
除了为转制“保驾护航”外,税收优惠政策还对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产业导向,被社会资金视为“利好”消息,引导社会资金纷纷进入文化产业;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使文化企业能将减免的税金或返还的款项,变为“真金白银”,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战略项目研发和投入等方面,助推文化产业的发展。
张鑫:知识产权评估困局亟待打破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张鑫在接受(《中国文化报》采访时表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就是知识产权,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缺少一个科学、系统、有效且具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国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现在是多头发展,一直是一些性质不同的机构在研究这套体系,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权威评估机构。
在三四线城市,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权分别由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和工商局主管。在一二线城市,有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所等众多不同的交易市场。在“多龙治水”的格局下,不同交易市场在登记、交易规则以及交易标的方面都不一样,各自之间没有严格分工,在交易标的上也存在很多交叉。一家文化企业多数情况下同时拥有著作权、注册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并可能拿两项及以上的知识产权去申请质押贷款,在办理质押登记时,就面临选择去哪家交易场所的困惑,或者可能需要分别跑多家交易市场。业内人士建议,在一二线城市应探索建立统一的、流动性强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根据市场需要分设众多知识产权登记和交易网点。不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做市商制度,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编辑权的本质,是读者选择权的一种让渡。在传统出版框架下,读者之所以要让渡自己的这个权利,一是因为信息不对称——读者不掌握作者资源,只有仰仗编辑代自己找寻好作者、好书;二是因为出版权被垄断——读者没有针对一本好书的出版权,只有请拥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编辑替自己出版某一本好书。
当下已经成为现实的移动互联技术,已经从根本上动摇或日消解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编辑的位置感不复存在。以盛大文学为例,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网络文学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自助出版平台,拥有数十万作者队伍、数百万作品资源,编辑的角色,已经被巨型服务器和作者自主编辑软件取代。
郝振省:中国梦是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引擎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在《中国新闻出版报》撰文:我们要从中国梦的坐标系来框定新闻出版业的担当与作用,就是要建立起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强国。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产业。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地研究如何促使企业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这里包含着对当前出版集团和出版单位面临的情况与问题的深度调研和科学判断,包含着管理机关对企业的政策供给和全社会对企业主体地位的确定。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做好文化民生工程,特别是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调研发展中的农家书屋、东风工程等还存在着哪些瓶颈性问题,研究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把文化民生工程与产业和事业的永续发展连接起来。
要圆新闻出版的强国梦,就必须大力推进出版与科技的融合。我们要通过科研工作,借鉴发达国家的技术路线、赢利模式,对我们国内目前的数字出版现状进行科学的分析,努力促使形成一个行业全部进入数字出版,同时在数字出版体系中又各自有定位和分工的一种融合发展、良性循环的局面。
高书生:税收杠杆如何撬动文化产业
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高书生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表示:税收不只和每个创作人相关,也和每个文化企业的发展相关。2005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文化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对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相关文化企业免征营业税……这一整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为转企改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恰似推动转企改制的“及时雨”,为经营性文化单位注入了改革动力。比如,河北新华发行集团要完成整体转制,需支付1亿多元的改革成本,而2006年和2007年两年所获得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额为5862万元,再加上2008年的免税额,使支付改革成本有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增加了企业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使转制能大刀阔斧地推进。
除了为转制“保驾护航”外,税收优惠政策还对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产业导向,被社会资金视为“利好”消息,引导社会资金纷纷进入文化产业;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使文化企业能将减免的税金或返还的款项,变为“真金白银”,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战略项目研发和投入等方面,助推文化产业的发展。
张鑫:知识产权评估困局亟待打破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张鑫在接受(《中国文化报》采访时表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就是知识产权,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缺少一个科学、系统、有效且具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国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现在是多头发展,一直是一些性质不同的机构在研究这套体系,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权威评估机构。
在三四线城市,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权分别由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和工商局主管。在一二线城市,有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所等众多不同的交易市场。在“多龙治水”的格局下,不同交易市场在登记、交易规则以及交易标的方面都不一样,各自之间没有严格分工,在交易标的上也存在很多交叉。一家文化企业多数情况下同时拥有著作权、注册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并可能拿两项及以上的知识产权去申请质押贷款,在办理质押登记时,就面临选择去哪家交易场所的困惑,或者可能需要分别跑多家交易市场。业内人士建议,在一二线城市应探索建立统一的、流动性强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根据市场需要分设众多知识产权登记和交易网点。不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做市商制度,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