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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8月,江苏某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河北省承接了一项综合住宅楼建设工程。承接该项工程后,甲公司与山东某建筑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塔吊机等大型建筑设备,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该操作人员应服从甲公司施工进度安排,其工资全部由乙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