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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勤工助学存在的问题
勤工助学作为学生资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学生经济来源问题、锻炼动手能力以及培养自立精神,尽早适应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校的大学生中,80%以上有勤工助学的需求。勤工助学已不再是贫困同学的专利,而成为很多大学生课余生活的重要部分。但是,目前参加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人数比例偏低,曾经从事过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平均比例只有30% 左右,而长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也仅仅只有13%。这些数据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国大学生勤工助学的问题出在哪里?
社会对勤工助学的支持不够。每个假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都会如火如荼地以各种形式开展,其中安全有保证、既贴近社会又有经济收益的勤工助学受到越来越多大学生的欢迎。但社会对此并没有太大的热情,很多高校勤工助学部门都呼吁,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急需得到更多社会支持。
提供兼职岗位的企业少是制约勤工助学开展的一大瓶颈,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低,则影响了勤工助学开展的效果。假期期间,有些单位提供的薪水太低,例如一些宾馆月工资在500元以下,大超市一个小时4元左右。而且多数工作没有技术含量,学生感到无用武之地。
与企业沟通难,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也存在问题。虽然国家下发的一些文件中多处提到要支持大学生勤工助学,但却没有实施细则,很多问题都得与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具体的操作依据,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沟通效果。
大学生对勤工助学的认识不够。我国大学生经济上的自立意识仍比较薄弱。有调查发现,目前95%以上大学生学费、生活费主要依靠家庭负担,并且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这样做理所应当。他们作为高等教育的最大获益者却不愿或很少为此负担成本。在传统文化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知识分子脱离劳动,这种文化影响不可能立刻销声匿迹。另外,旧的高考体制中,大学生几乎被国家包下,其学习、生活很大程度依靠国家,经济问题学生几乎不操什么心,也就没有多少参加勤工助学的必要。可见,自立意识薄弱是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人数偏少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因。
我国大学生认识普遍存在误区。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勤工助学影响自己的学业,并把它作为自己不参加勤工助学的一条重要理由。从理论上讲,一周拿出4~8个小时进行勤工助学会给学业造成影响。 但是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把这些时光花费在上网、看小说、侃大山、聚会、跳舞以及谈情说爱上。说穿了,就是用“影响学业”来给自己的懒惰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有调查显示,50名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中,60%的学生成绩大部分在良好以上,只有6%左右的学生的成绩出现过不及格。所以勤工助学和学习只要处理得当,二者完全可以兼顾。在一些应用性强的学科中,如果从事对口专业的勤工助学还会促进专业学习。
勤工助学的岗位不足。我国高校勤工助学范围偏窄,岗位较少,稳定性差。目前,勤工助学活动局限于家教、促销、做点小生意等,学校提供的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卫生区清洁、“三助”(助教、助管、助研)等,从整体状况上存在范围窄、岗位少、稳定性差等特点。这主要是:第一,旧体制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的勤工助学,学校、学生、社会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做法;第二,我国现在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许多行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和劳动技能的欠缺,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社会竞争尚感力不从心;第三,社会还没有形成大量使用钟点工的习惯。
勤工助学的管理不够规范。我国高校的勤工助学活动缺乏必要的组织管理。有些大学虽已成立了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但尚处于起步之初,真正面向社会,在企业和学生之间担任中介角色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寥若晨星。这样使学生与企业之间联系不够,信息不畅,直接导致大学生找工作难,报酬高低不便协调。甚至有些不谨慎的大学生还因为涉世不深被用人单位压榨,更严重的还被引入陷阱。
国家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的30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文说明,在校学习的学生尚不具有劳动主体的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大学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这对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没有充分的保障。如今,勤工助学在大学生中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市场,但由于学校对大学生勤工助学并不鼓励及有关法规的“模糊性”,给规范和管理这一市场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另外,虽然勤工助学现在主要面对的是贫困大学生,但实际上全部在校生都希望得到这种锻炼,高校勤工助学亟待系统化。
不能很好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提到勤工助学和学生时,总是不可避免地涉及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在参加了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中间,有1/5的同学选择有时为了工作需要而逃课,说明他们是看重这份工作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他们不愿放弃这部分工资和这个工作机会,另一方面也许是他觉得所逃的这门课较之打工给他带来的利益不大。而同时也有1/5的同学选择了绝不因为工作而影响学习,这表明还是有一部分同学在对待大学的课程时,是非常认真而踏实的。但由于受精力、财力、心理素质、阅历、经验等的局限,不少大学生都很难恰当地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关于勤工助学发展的对策
提高对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思想认识。加强宣传,转变观念,鼓励更多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不仅仅是一个组织问题,更是一个大学生通过服务于社会增长才干、培养自主意识的过程。因此,学校、社会要加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使学生转变观念,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使更多的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勇敢地走向社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各高校要整合校内资源,规范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积极在校园内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要结合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学生参加校内实验室、校办产业的有关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要加大力度,选派学生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学校应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为学生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联合有关方面推进建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通过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大力挖掘社会资源,以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学校学生处和团委要明确专人承担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的工作,指导学生会成立学生勤工助学协会等组织,鼓励他们对外联系、自我服务。
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强化管理体制。各高校要把勤工助学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和深化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学校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团学组织协助的管理体制。其中,学工、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承担着主要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在勤工助学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管理机构。各高校要设立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作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的专职机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学工、教务、后勤和团委干部共同组成,可设专职工作人员编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具体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管理,负责勤工助学专项经费的筹措、管理,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提供各项服务等。要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转。
加强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保障,加大专项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纳入学校预算,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校内开展勤工助学的部门可从自身的管理费用或其他收入中,按有关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学校勤工助学基金予以解决。
维护学生权益。要采取严格审查资格、签订劳动协议等切实措施,确保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和使用学生的过程进行监督,对有损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纠正甚至取消用人单位招聘学生勤工助学的资格。要保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禁止学生参加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要切实保障学生勤工助学应得的合理报酬,防止克扣和拖欠。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编校:郑艳
勤工助学作为学生资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学生经济来源问题、锻炼动手能力以及培养自立精神,尽早适应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校的大学生中,80%以上有勤工助学的需求。勤工助学已不再是贫困同学的专利,而成为很多大学生课余生活的重要部分。但是,目前参加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人数比例偏低,曾经从事过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平均比例只有30% 左右,而长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也仅仅只有13%。这些数据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国大学生勤工助学的问题出在哪里?
社会对勤工助学的支持不够。每个假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都会如火如荼地以各种形式开展,其中安全有保证、既贴近社会又有经济收益的勤工助学受到越来越多大学生的欢迎。但社会对此并没有太大的热情,很多高校勤工助学部门都呼吁,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急需得到更多社会支持。
提供兼职岗位的企业少是制约勤工助学开展的一大瓶颈,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低,则影响了勤工助学开展的效果。假期期间,有些单位提供的薪水太低,例如一些宾馆月工资在500元以下,大超市一个小时4元左右。而且多数工作没有技术含量,学生感到无用武之地。
与企业沟通难,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也存在问题。虽然国家下发的一些文件中多处提到要支持大学生勤工助学,但却没有实施细则,很多问题都得与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具体的操作依据,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沟通效果。
大学生对勤工助学的认识不够。我国大学生经济上的自立意识仍比较薄弱。有调查发现,目前95%以上大学生学费、生活费主要依靠家庭负担,并且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这样做理所应当。他们作为高等教育的最大获益者却不愿或很少为此负担成本。在传统文化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知识分子脱离劳动,这种文化影响不可能立刻销声匿迹。另外,旧的高考体制中,大学生几乎被国家包下,其学习、生活很大程度依靠国家,经济问题学生几乎不操什么心,也就没有多少参加勤工助学的必要。可见,自立意识薄弱是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人数偏少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因。
我国大学生认识普遍存在误区。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勤工助学影响自己的学业,并把它作为自己不参加勤工助学的一条重要理由。从理论上讲,一周拿出4~8个小时进行勤工助学会给学业造成影响。 但是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把这些时光花费在上网、看小说、侃大山、聚会、跳舞以及谈情说爱上。说穿了,就是用“影响学业”来给自己的懒惰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有调查显示,50名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中,60%的学生成绩大部分在良好以上,只有6%左右的学生的成绩出现过不及格。所以勤工助学和学习只要处理得当,二者完全可以兼顾。在一些应用性强的学科中,如果从事对口专业的勤工助学还会促进专业学习。
勤工助学的岗位不足。我国高校勤工助学范围偏窄,岗位较少,稳定性差。目前,勤工助学活动局限于家教、促销、做点小生意等,学校提供的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卫生区清洁、“三助”(助教、助管、助研)等,从整体状况上存在范围窄、岗位少、稳定性差等特点。这主要是:第一,旧体制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的勤工助学,学校、学生、社会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做法;第二,我国现在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许多行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和劳动技能的欠缺,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社会竞争尚感力不从心;第三,社会还没有形成大量使用钟点工的习惯。
勤工助学的管理不够规范。我国高校的勤工助学活动缺乏必要的组织管理。有些大学虽已成立了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但尚处于起步之初,真正面向社会,在企业和学生之间担任中介角色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寥若晨星。这样使学生与企业之间联系不够,信息不畅,直接导致大学生找工作难,报酬高低不便协调。甚至有些不谨慎的大学生还因为涉世不深被用人单位压榨,更严重的还被引入陷阱。
国家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的30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文说明,在校学习的学生尚不具有劳动主体的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大学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这对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没有充分的保障。如今,勤工助学在大学生中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市场,但由于学校对大学生勤工助学并不鼓励及有关法规的“模糊性”,给规范和管理这一市场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另外,虽然勤工助学现在主要面对的是贫困大学生,但实际上全部在校生都希望得到这种锻炼,高校勤工助学亟待系统化。
不能很好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提到勤工助学和学生时,总是不可避免地涉及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在参加了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中间,有1/5的同学选择有时为了工作需要而逃课,说明他们是看重这份工作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他们不愿放弃这部分工资和这个工作机会,另一方面也许是他觉得所逃的这门课较之打工给他带来的利益不大。而同时也有1/5的同学选择了绝不因为工作而影响学习,这表明还是有一部分同学在对待大学的课程时,是非常认真而踏实的。但由于受精力、财力、心理素质、阅历、经验等的局限,不少大学生都很难恰当地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关于勤工助学发展的对策
提高对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思想认识。加强宣传,转变观念,鼓励更多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不仅仅是一个组织问题,更是一个大学生通过服务于社会增长才干、培养自主意识的过程。因此,学校、社会要加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使学生转变观念,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使更多的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勇敢地走向社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各高校要整合校内资源,规范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积极在校园内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要结合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学生参加校内实验室、校办产业的有关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要加大力度,选派学生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学校应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为学生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联合有关方面推进建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通过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大力挖掘社会资源,以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学校学生处和团委要明确专人承担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的工作,指导学生会成立学生勤工助学协会等组织,鼓励他们对外联系、自我服务。
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强化管理体制。各高校要把勤工助学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和深化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学校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团学组织协助的管理体制。其中,学工、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承担着主要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在勤工助学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管理机构。各高校要设立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作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的专职机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学工、教务、后勤和团委干部共同组成,可设专职工作人员编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具体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管理,负责勤工助学专项经费的筹措、管理,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提供各项服务等。要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转。
加强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保障,加大专项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纳入学校预算,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校内开展勤工助学的部门可从自身的管理费用或其他收入中,按有关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学校勤工助学基金予以解决。
维护学生权益。要采取严格审查资格、签订劳动协议等切实措施,确保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和使用学生的过程进行监督,对有损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纠正甚至取消用人单位招聘学生勤工助学的资格。要保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禁止学生参加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要切实保障学生勤工助学应得的合理报酬,防止克扣和拖欠。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编校: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