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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纪委监委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专项工作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1.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余永木向施工方索要好处费问题。余永木作为负责太原街道八一社区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的经办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施工质量差、需要处理关系等为借口,向项目施工方负责人索要好处费。余永木受到政务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