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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以及现代公共行政的法制化推动了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进程,也导致社团的勃兴。农会曾经在我国革命战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却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消失了。由于我国长期受阶级斗争观念的误导,认为农会只不过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忽视了农民利益并产生了“三农”问题。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性质要求有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农会的存在,当然,随着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历史性转变,农会的主要职能也要转变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