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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清洁生产的各项规定,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深入优化结构,降低消耗,减少排放,追求企业发展与环境友好的和谐。整个“十一五”期间,兰州石化节能46万吨标煤,节水1965万吨,超额完成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省市政府下达的节能节水任务目标,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连续四年评为“节能节水先进单位”,实现了增产减能耗、上产不增污,为兰州市“蓝天计划”的实施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