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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价机构与物价管理权限苏联物价管理以集中为主。专职物价管理机构共有三级。第一级是国家价格委员会。在1965年9月成立时,它是苏联国家计委所属的一个机构。到1970年,改组为苏联国家价格委员会,直属苏联部长会议领导。第二级是各加盟共和国的物价机构。也设立共和国国家价格委员会,受全苏价委和共和国部长会议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