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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时代相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表现形式,包括各民族载体的语言形式,例如音乐、舞蹈、戏曲,习俗节庆。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的植根于民间,融入人民的生产生活中,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
很多国家的民族传统艺术形式,如戏曲舞蹈和手工艺逐渐消亡,保存文化的多元性和丰富化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有56个民族,长期的发展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孟姜女、梁祝、白蛇传、昆曲、东北二人传、少林功夫、斗篷、美术、木板年画等。这些文化遗产在我们每个中华儿女成长过程中都会留下或多或少的记忆,成为龙的传人的一些共同点。
在我的家乡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就生活着一个古老的民族,她有着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她就是畲族。畲族人民是我国典型的散居民族之一。畲族文化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她的传统服饰,斑斓绚丽,丰富多彩。尤其是妇女的发饰,独具一格。畲族文学艺术十分丰富,口头文学,尤其以山歌出名。畲族人民早在唐代就在闽、粤、赣交界地区繁衍生息。南宋时期“畲民”的族称见于史书。畲族自称“山哈”或“山达”,意为“山里的客人”。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畲族。畲族的聚居点多为数十户人家组成的自然村寨,因而形成典型的散居与杂居特点。当地历史上的大事件都有畲族人的参与,当地的民歌民谣叫做“畲歌”。
而自我懂事之日起,我就对每年的三月三日在这里举行的三月三歌会特别期待。三月三歌会,既是畲族同胞的一次盛大聚会,更是畲族文化的一次集中展示会。在歌会上,有畲族姑娘动人的山歌,也有畲族小伙子精巧的手工技艺,有书法比赛,美术比赛,还有畲族大力士的力量展示。这个歌会在我的记忆中是非常热闹的,汇聚了当地所有爱好畲族文化的人士前来团聚,大家载歌载舞,酣畅淋漓。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歌会,让我家乡的许多特产和名胜也得到了宣传和推广,比如老竹的东西岩、马村漂流、岭上樱花岛赏花等等项目,都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游人的青睐。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缘故,我经常离开家乡去到外面的世界,对家乡的这些传统文化留下的印象逐渐淡薄。畲族人的传统特点在我周围的畲族朋友身上不再那么突出,记忆中我初中同学们流利而难懂的畲族语言让人感觉是那么神秘。可是,却如我十来岁的畲族小外甥,现在越来越多年轻的一代,已经不会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会这门语言了。
其实,不仅仅是在我的家乡,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各地像这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传统文化的丢失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中华五千多年的团结与传承所依据的正是我们底子里的这股文化的力量。当今的社会已经普遍掀起了保护非物质遗产的热潮,然而在很多地方,这股热潮带来的效果却是相反的。例如有一些旅游景点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顾客表演婚礼仪式、送荷包、喝交杯酒,把正剧性质的东西都变成喜剧、闹剧。久而久之文化就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就失去了其作为生活方式的意义。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魁立有一段评述,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包含着诸多悖论。保护的概念首先就是一个悖论。保护的原本意思就是维持原状态,让它停留在某一时空。这里悖论出现了,运动是永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定会往前走,必定会有新形态出现。”
关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这是一个我常思考却得不到答案的命题,过度保护和不保护的后果似乎是差不多的,结果都是失去了她原本的面目。而许多名义上的保护更是成为了少数人赚取经济利益的噱头,名为保护,实则绞尽脑汁的榨取其经济利益。对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本文虽然难以得出结论,却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可行的。第一个方面,正如国外许多电视台所拍摄的优秀纪录片,我认为国内的电视行业在保存和记录中国各地优秀文化方面所做的努力还不够,如果能够精心的制作这类节目,我想不仅对国家对文化有益处,也会有丰富的经济回报。第二个方面,鼓励一部分遗产持有者,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保存技艺,传授技艺,使某种遗产成为博物馆艺术(藏品),并具有传播和传承的功能。第三个方面,因为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我们应该允许甚至鼓励改革和创新,用一个恰当的名词来说,就是“与时俱进”。
(作者单位: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
很多国家的民族传统艺术形式,如戏曲舞蹈和手工艺逐渐消亡,保存文化的多元性和丰富化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有56个民族,长期的发展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孟姜女、梁祝、白蛇传、昆曲、东北二人传、少林功夫、斗篷、美术、木板年画等。这些文化遗产在我们每个中华儿女成长过程中都会留下或多或少的记忆,成为龙的传人的一些共同点。
在我的家乡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就生活着一个古老的民族,她有着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她就是畲族。畲族人民是我国典型的散居民族之一。畲族文化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她的传统服饰,斑斓绚丽,丰富多彩。尤其是妇女的发饰,独具一格。畲族文学艺术十分丰富,口头文学,尤其以山歌出名。畲族人民早在唐代就在闽、粤、赣交界地区繁衍生息。南宋时期“畲民”的族称见于史书。畲族自称“山哈”或“山达”,意为“山里的客人”。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畲族。畲族的聚居点多为数十户人家组成的自然村寨,因而形成典型的散居与杂居特点。当地历史上的大事件都有畲族人的参与,当地的民歌民谣叫做“畲歌”。
而自我懂事之日起,我就对每年的三月三日在这里举行的三月三歌会特别期待。三月三歌会,既是畲族同胞的一次盛大聚会,更是畲族文化的一次集中展示会。在歌会上,有畲族姑娘动人的山歌,也有畲族小伙子精巧的手工技艺,有书法比赛,美术比赛,还有畲族大力士的力量展示。这个歌会在我的记忆中是非常热闹的,汇聚了当地所有爱好畲族文化的人士前来团聚,大家载歌载舞,酣畅淋漓。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歌会,让我家乡的许多特产和名胜也得到了宣传和推广,比如老竹的东西岩、马村漂流、岭上樱花岛赏花等等项目,都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游人的青睐。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缘故,我经常离开家乡去到外面的世界,对家乡的这些传统文化留下的印象逐渐淡薄。畲族人的传统特点在我周围的畲族朋友身上不再那么突出,记忆中我初中同学们流利而难懂的畲族语言让人感觉是那么神秘。可是,却如我十来岁的畲族小外甥,现在越来越多年轻的一代,已经不会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会这门语言了。
其实,不仅仅是在我的家乡,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各地像这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传统文化的丢失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中华五千多年的团结与传承所依据的正是我们底子里的这股文化的力量。当今的社会已经普遍掀起了保护非物质遗产的热潮,然而在很多地方,这股热潮带来的效果却是相反的。例如有一些旅游景点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顾客表演婚礼仪式、送荷包、喝交杯酒,把正剧性质的东西都变成喜剧、闹剧。久而久之文化就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就失去了其作为生活方式的意义。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魁立有一段评述,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包含着诸多悖论。保护的概念首先就是一个悖论。保护的原本意思就是维持原状态,让它停留在某一时空。这里悖论出现了,运动是永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定会往前走,必定会有新形态出现。”
关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这是一个我常思考却得不到答案的命题,过度保护和不保护的后果似乎是差不多的,结果都是失去了她原本的面目。而许多名义上的保护更是成为了少数人赚取经济利益的噱头,名为保护,实则绞尽脑汁的榨取其经济利益。对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本文虽然难以得出结论,却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可行的。第一个方面,正如国外许多电视台所拍摄的优秀纪录片,我认为国内的电视行业在保存和记录中国各地优秀文化方面所做的努力还不够,如果能够精心的制作这类节目,我想不仅对国家对文化有益处,也会有丰富的经济回报。第二个方面,鼓励一部分遗产持有者,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保存技艺,传授技艺,使某种遗产成为博物馆艺术(藏品),并具有传播和传承的功能。第三个方面,因为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我们应该允许甚至鼓励改革和创新,用一个恰当的名词来说,就是“与时俱进”。
(作者单位: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