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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个意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意见提出,要采取“两步走”的方针,将中关村示范区率先建成国家级人才特区。第一步是2011至2012年,初步形成机制新、活力大、成果显著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3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第二步是2013至2015年,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全面建成,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新农保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的,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新农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预算、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基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办法对基金预算、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基金结余、财政专户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据估算,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四、金融体制改革
银监会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工作。《通知》提出,2011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资源分布和服务需求,科学制定差别化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着力巩固原有网点,逐步完善网点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机构覆盖度,推动工作重点由解决金融服务空白问题向扩大固定网点覆盖面、适度提高辖内乡镇网点规模转变,由解决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向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转变。2011年,要按照每个省份现存机构空白乡镇平均减少四分之一的目标进度,力争在全国再解决500个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通知》还就完善基础功能、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加强网点风险管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卫生部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统一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根据监管工作的实践,对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室内空气、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装饰装修等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意识和水平。《实施细则》还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等,完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实施细则》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
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六、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总社印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指出,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商贸物流属产业物流,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立一套与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绿色环保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农村配送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的商贸物流网络,引导和培育一批能够适应商贸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服务主体,较好地满足城市供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进出口贸易等物流需求。规划同时部署了完善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等重点工作。
七、涉外体制改革
外汇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在对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实行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下限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2010年11月8日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为负数的银行的下限。二是加强转口贸易外汇管理。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应在企业进行相应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后方可结汇或划转。银行收到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转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将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应当向银行提交相应的转口贸易出口合同、进口合同、收汇及付汇凭证;银行审核相关单证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转手续。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的,企业应当持上述单证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经当地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应结汇或划转手续。三是下调预收货款和90天以上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四是加强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八、地方改革
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成都满覆盖。现在起,凡符合条件的成都户籍农村居民,均可向当地乡镇及村社申请,获得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意见》规定,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在两人(含两人)以上或年满35周岁的低收入单身居民,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含城镇和农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可在居住地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的设定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能超过一套70平方米当地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并根据当地住房价格变动自动调整。
甘肃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托管试点工作。甘肃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二级医疗机构技术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托管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展,每家县级医疗机构可托管辖区内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三级医院可跨区域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通知要求,二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行技术托管,必须坚持被托管者公益性质不变,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原财政投入体制不变。托管者与被托管者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被托管者负责人由托管者选派人员担任,其原有领导班子成员视工作需要安排调整。通知指出,托管期间,对托管者新投资形成的资产设备另外造册登记管理,期满后双方协商处置,同时,按照“资产保值、收入分成”原则,托管者可提取相应的收入分成和托管费用,但必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托管者必须为被托管者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行使对被托管者的统一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
半月经贸十大要闻
一、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二、3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
三、3月20日,第十二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发表《推动经济转型 创新发展模式 着力调整结构 努力改善民生》致辞。
四、3月22日,国务院在河南许昌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强调,扎实组织好春耕备耕和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奋力夺取夏粮丰收。
五、3月2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国际地位稳步提高 国际影响持续扩大》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比重,从2005年的5.0%上升到2010年的9.5%。
六、3月22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新华社承办的《辉煌十一五》大型图片展在北京举行。
七、3月19日,全国高效电机推广工作会议在湖南湘潭召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宣布,通过大力度财政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高效节能电机在国内市场的应用。
八、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九、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碳期货交易,4月11日正式挂牌上市。
十、3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平强调,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今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工作,重中之重。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个意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意见提出,要采取“两步走”的方针,将中关村示范区率先建成国家级人才特区。第一步是2011至2012年,初步形成机制新、活力大、成果显著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3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第二步是2013至2015年,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全面建成,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新农保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的,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新农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预算、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基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办法对基金预算、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基金结余、财政专户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据估算,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四、金融体制改革
银监会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工作。《通知》提出,2011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资源分布和服务需求,科学制定差别化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着力巩固原有网点,逐步完善网点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机构覆盖度,推动工作重点由解决金融服务空白问题向扩大固定网点覆盖面、适度提高辖内乡镇网点规模转变,由解决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向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转变。2011年,要按照每个省份现存机构空白乡镇平均减少四分之一的目标进度,力争在全国再解决500个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通知》还就完善基础功能、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加强网点风险管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卫生部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统一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根据监管工作的实践,对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室内空气、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装饰装修等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意识和水平。《实施细则》还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等,完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实施细则》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
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六、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总社印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指出,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商贸物流属产业物流,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立一套与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绿色环保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农村配送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的商贸物流网络,引导和培育一批能够适应商贸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服务主体,较好地满足城市供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进出口贸易等物流需求。规划同时部署了完善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等重点工作。
七、涉外体制改革
外汇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在对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实行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下限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2010年11月8日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为负数的银行的下限。二是加强转口贸易外汇管理。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应在企业进行相应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后方可结汇或划转。银行收到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转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将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应当向银行提交相应的转口贸易出口合同、进口合同、收汇及付汇凭证;银行审核相关单证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转手续。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的,企业应当持上述单证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经当地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应结汇或划转手续。三是下调预收货款和90天以上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四是加强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八、地方改革
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成都满覆盖。现在起,凡符合条件的成都户籍农村居民,均可向当地乡镇及村社申请,获得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意见》规定,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在两人(含两人)以上或年满35周岁的低收入单身居民,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含城镇和农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可在居住地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的设定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能超过一套70平方米当地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并根据当地住房价格变动自动调整。
甘肃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托管试点工作。甘肃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二级医疗机构技术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托管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展,每家县级医疗机构可托管辖区内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三级医院可跨区域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通知要求,二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行技术托管,必须坚持被托管者公益性质不变,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原财政投入体制不变。托管者与被托管者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被托管者负责人由托管者选派人员担任,其原有领导班子成员视工作需要安排调整。通知指出,托管期间,对托管者新投资形成的资产设备另外造册登记管理,期满后双方协商处置,同时,按照“资产保值、收入分成”原则,托管者可提取相应的收入分成和托管费用,但必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托管者必须为被托管者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行使对被托管者的统一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
半月经贸十大要闻
一、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二、3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
三、3月20日,第十二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发表《推动经济转型 创新发展模式 着力调整结构 努力改善民生》致辞。
四、3月22日,国务院在河南许昌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强调,扎实组织好春耕备耕和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奋力夺取夏粮丰收。
五、3月2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国际地位稳步提高 国际影响持续扩大》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比重,从2005年的5.0%上升到2010年的9.5%。
六、3月22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新华社承办的《辉煌十一五》大型图片展在北京举行。
七、3月19日,全国高效电机推广工作会议在湖南湘潭召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宣布,通过大力度财政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高效节能电机在国内市场的应用。
八、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九、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碳期货交易,4月11日正式挂牌上市。
十、3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平强调,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今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工作,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