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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制教育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和实现依法治国力一略有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现;是中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小学生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5.05.137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当今中国,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一。中、小学等在校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相关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年龄结构的重心降低、犯罪手段的暴力性加剧、犯罪类型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严重在反映出行为人法治意识淡薄的同时也折射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笔者就从中小法制教育的缺失现状和及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对策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学校法制教育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前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认为法制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来看,大多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虽然道德与法律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说明法制教育丝毫没有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二)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中小学教育
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中小学教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方面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基础课程列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在当前中小学课程标准当中,法制教育只是作为德育的一部分。在以课程标准为教学纲要,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尺度的情况下,没有纳入课程标准和统考范围的法制教育,必然不会引起学校和学生的重视。第二方面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和学习教材。当前,中国教育部门还没有编写出统一、配套的正规的法制教育教材。中小学校也没有专业、专门的法制教育老师。虽然政府不断出台文件高调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物质投入,中小学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政策的“空谈”阶段。第三方面现有法制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不可否认,目前,各地中小学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且有不断推陈出新的创意之举。诸如,中小学与当地司法机关联手创建法制教育基地;建立选聘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法制夏令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这些活动虽然对激发学习兴趣,提高法律意识有一定作用,但大多有名无实,形式重于内容,学生参与广度和积极性不高,不能形成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
(三)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视法律信仰的养成,忽略法治精神的培育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受教育者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其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然,“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但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因此,法制教育不应该仅停留在“知法”这个层面上,而应该在知法的基础上培养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长期的封建帝制下,统治者奉行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法律从来都被视为统治者的工具。典型表现为中华法系重视实体法、轻视程序法。规则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了结果的公正,就有可能被违反,甚至遭到抛弃。在这样一种传统中,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即使是在目前的高校课程教育中,“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德法并举”等口号也常常被简单地解读为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当法律被视为没有灵魂的手段、工具时,人们对法律连起码的尊敬都没有,更谈不上信仰了。
二、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学校作为个人进入社会的准备阶段和过渡场所,是仅次于家庭的最亲近环境,对未成年人道德倾向及行为模式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基地。根据“动力定型原理”,如果一个人在16岁之前能够接受适当和必要的道德与法制教育,则在其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道德素养,而且在动力定型形成后,可以大大节省人在习惯行为过程中脑力和体力上的消耗,减轻心理上的负担而提高功效。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素养及行为规范的教育,对个体的成长大有裨益。从犯罪学角度看,在家庭教育日益社会化的今天,学校能否切实进行素质教育,着力于培养受教育者健全的人格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成败。在家庭、学校与社会之间构建的促进彼此信息资源交流的防治整体中,必须特别注意发挥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优势,让其承担更多的社会功能。具体来说学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方式
法制教育承担的最主要的社会使命就是传授法律知识。很多人铤而走险,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法律知识的贫乏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法律教育活动将一定的社会规范传授给未成年人,把它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和人格核心,这种社会规范的传授过程,就是人格的塑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个体会逐渐接受与适应社会规范,拒绝去实施反社会的犯罪行为。”现代犯罪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高发阶段主要集中在25岁左右,但一个人是否会形成惯犯和累犯,形成时期则是在未成年阶段,这说明未成年时期并不是犯罪高发的时期,但却是犯罪萌芽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高低,同时也决定了全社会犯罪率的高低。因此,高中阶段学校对学生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尤为重要。这个阶段处于未成年犯人初次犯罪高发年龄段的前期,这个时期的法制教育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于未然。同时,未成年人属于未定型时期,可塑性强,他们虽然容易受环境影响变坏,但也容易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变好。因此,高中思想政治课作为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对整个社会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形成现代法制观念
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中学小法制教育就是要引导中小学生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同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使中小学生认识到如果要使自己具有更高层次的价值意义,就要把社会价值作为自己追求的主要目标,力争为社会多尽义务,多做贡献,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其次,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小学生形成现代法制观念。现代法治观念是公民信仰一种法律的现行观念,它是现代公民应有的重要思想素质。通过法制教育,在培养中小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中学生法律至上的观念。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小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此外,还要用权利本位、契约自由、社会公平、效率优先等现代法制精神去引导中学生,使现代法治观念融于中学生的思想观念之中,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守法观念并能积极护法,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把护法当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精神文明的内涵是指人类物质文明之外的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或文化现象,它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当然包括以时代和社会进步与发展为需要的民主法治精神。法制教育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中小学生人数在我国占到总人口约六分之一,在这一庞大的群体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法治意识,无疑对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途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后,建设法治国家就成为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目标之一。法的精神的树立需要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高中思想政治课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法的精神的树立,法治国家的建立,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法制教育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传授,能够使中小学生对国家的法律框架有一个宏观的认识,明白什么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什么是应为的,什么是不应为的,从而引导其自觉守法。法制教育可以培养中小学生形成现代法律意识,使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更加理性地认识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从而坚定法律信仰,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与行为模式,并最终形成优秀的法律文化,为法治的顺利运作奠定坚定的基础。
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整合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中的许多内容不能混为一谈,因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从实际生活及学生发展出发,汲取各自领域内的有关因素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生活化的教育。教学改革主张课程功能的整合,打破过度隔离的学科分化,实现跨学科融合,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主张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社会生活的联系。因此,实现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很多时候是可以整合的,而且这种整合也是必要的。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对于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光靠单一的形式已经不能适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中小学生教育本身的特点也要求我们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应采取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第一要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对学生法律教育,课堂法律教育可以说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基本形式。对于这种基本形式一方面应该加强它的作用,另一面可以通过新方法、新策略,进一步加强课堂教育的重要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应根据不同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及认识水平,坚持用好法律教育教材;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以这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从而使学生在学习中了解社会,认识法律、会用法律。第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教育的多样性。可以利用法律报告会、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从而真正的做到法律教育的多样性。第三要结合中小学生实际,以创新形式进行法律教育。结合教育目的和社会生活实际而采取的创新形式教育既能有效传授学生法律知识,又能使学生了解社会实际生活。例如:国家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把中小学生学习新法和宣传新法有效的结合。凡是能够由他们自己做的事,尽量组织他们去做,从而在实践中学到知识,了解新法特点;法律教育与各种主题日相结合,加强学生专项法律学习。
(三)提高学校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
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教师法律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法制环境,一要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二要在进行教师资格考试中应加试法律,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不是合格的教师,同时在教职员工中进行定期有效的法律教育,以使他们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要在师范院校也要重视法律方面的教育,以提高未来教师的法律意识。
(四)构建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法制教育需要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初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能够接受系统的、有效的法制教育。这是因为,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以保障法制教育的实效。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制课正式纳入中学的必修课,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中,制订法制教育教材,形成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提高的结果,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略论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意义及对策.张凌云,刘光辉.
[2]改善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分析.钱净净.集体经济.培训教育.
[3]马和民,高旭平.教育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267.
[4]《教学与管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进.樊敏2011.1.20.
[5]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的对策.刘顺吉.2006年5月27卷3期.
【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小学生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5.05.137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当今中国,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一。中、小学等在校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相关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年龄结构的重心降低、犯罪手段的暴力性加剧、犯罪类型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严重在反映出行为人法治意识淡薄的同时也折射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笔者就从中小法制教育的缺失现状和及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对策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学校法制教育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前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认为法制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来看,大多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虽然道德与法律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说明法制教育丝毫没有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二)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中小学教育
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中小学教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方面法制教育未作为一项基础课程列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在当前中小学课程标准当中,法制教育只是作为德育的一部分。在以课程标准为教学纲要,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尺度的情况下,没有纳入课程标准和统考范围的法制教育,必然不会引起学校和学生的重视。第二方面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和学习教材。当前,中国教育部门还没有编写出统一、配套的正规的法制教育教材。中小学校也没有专业、专门的法制教育老师。虽然政府不断出台文件高调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物质投入,中小学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政策的“空谈”阶段。第三方面现有法制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不可否认,目前,各地中小学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且有不断推陈出新的创意之举。诸如,中小学与当地司法机关联手创建法制教育基地;建立选聘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法制夏令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这些活动虽然对激发学习兴趣,提高法律意识有一定作用,但大多有名无实,形式重于内容,学生参与广度和积极性不高,不能形成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
(三)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视法律信仰的养成,忽略法治精神的培育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受教育者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其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然,“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但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因此,法制教育不应该仅停留在“知法”这个层面上,而应该在知法的基础上培养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长期的封建帝制下,统治者奉行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法律从来都被视为统治者的工具。典型表现为中华法系重视实体法、轻视程序法。规则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了结果的公正,就有可能被违反,甚至遭到抛弃。在这样一种传统中,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即使是在目前的高校课程教育中,“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德法并举”等口号也常常被简单地解读为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当法律被视为没有灵魂的手段、工具时,人们对法律连起码的尊敬都没有,更谈不上信仰了。
二、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学校作为个人进入社会的准备阶段和过渡场所,是仅次于家庭的最亲近环境,对未成年人道德倾向及行为模式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基地。根据“动力定型原理”,如果一个人在16岁之前能够接受适当和必要的道德与法制教育,则在其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道德素养,而且在动力定型形成后,可以大大节省人在习惯行为过程中脑力和体力上的消耗,减轻心理上的负担而提高功效。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素养及行为规范的教育,对个体的成长大有裨益。从犯罪学角度看,在家庭教育日益社会化的今天,学校能否切实进行素质教育,着力于培养受教育者健全的人格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成败。在家庭、学校与社会之间构建的促进彼此信息资源交流的防治整体中,必须特别注意发挥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优势,让其承担更多的社会功能。具体来说学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方式
法制教育承担的最主要的社会使命就是传授法律知识。很多人铤而走险,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法律知识的贫乏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法律教育活动将一定的社会规范传授给未成年人,把它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和人格核心,这种社会规范的传授过程,就是人格的塑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个体会逐渐接受与适应社会规范,拒绝去实施反社会的犯罪行为。”现代犯罪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高发阶段主要集中在25岁左右,但一个人是否会形成惯犯和累犯,形成时期则是在未成年阶段,这说明未成年时期并不是犯罪高发的时期,但却是犯罪萌芽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高低,同时也决定了全社会犯罪率的高低。因此,高中阶段学校对学生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尤为重要。这个阶段处于未成年犯人初次犯罪高发年龄段的前期,这个时期的法制教育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于未然。同时,未成年人属于未定型时期,可塑性强,他们虽然容易受环境影响变坏,但也容易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变好。因此,高中思想政治课作为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对整个社会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形成现代法制观念
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中学小法制教育就是要引导中小学生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同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使中小学生认识到如果要使自己具有更高层次的价值意义,就要把社会价值作为自己追求的主要目标,力争为社会多尽义务,多做贡献,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其次,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小学生形成现代法制观念。现代法治观念是公民信仰一种法律的现行观念,它是现代公民应有的重要思想素质。通过法制教育,在培养中小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中学生法律至上的观念。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小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此外,还要用权利本位、契约自由、社会公平、效率优先等现代法制精神去引导中学生,使现代法治观念融于中学生的思想观念之中,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守法观念并能积极护法,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把护法当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精神文明的内涵是指人类物质文明之外的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或文化现象,它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当然包括以时代和社会进步与发展为需要的民主法治精神。法制教育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中小学生人数在我国占到总人口约六分之一,在这一庞大的群体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法治意识,无疑对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途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后,建设法治国家就成为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目标之一。法的精神的树立需要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高中思想政治课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法的精神的树立,法治国家的建立,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法制教育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传授,能够使中小学生对国家的法律框架有一个宏观的认识,明白什么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什么是应为的,什么是不应为的,从而引导其自觉守法。法制教育可以培养中小学生形成现代法律意识,使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更加理性地认识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从而坚定法律信仰,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与行为模式,并最终形成优秀的法律文化,为法治的顺利运作奠定坚定的基础。
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整合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中的许多内容不能混为一谈,因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从实际生活及学生发展出发,汲取各自领域内的有关因素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生活化的教育。教学改革主张课程功能的整合,打破过度隔离的学科分化,实现跨学科融合,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主张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社会生活的联系。因此,实现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整合是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很多时候是可以整合的,而且这种整合也是必要的。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对于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光靠单一的形式已经不能适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中小学生教育本身的特点也要求我们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应采取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第一要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对学生法律教育,课堂法律教育可以说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基本形式。对于这种基本形式一方面应该加强它的作用,另一面可以通过新方法、新策略,进一步加强课堂教育的重要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应根据不同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及认识水平,坚持用好法律教育教材;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以这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从而使学生在学习中了解社会,认识法律、会用法律。第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教育的多样性。可以利用法律报告会、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从而真正的做到法律教育的多样性。第三要结合中小学生实际,以创新形式进行法律教育。结合教育目的和社会生活实际而采取的创新形式教育既能有效传授学生法律知识,又能使学生了解社会实际生活。例如:国家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把中小学生学习新法和宣传新法有效的结合。凡是能够由他们自己做的事,尽量组织他们去做,从而在实践中学到知识,了解新法特点;法律教育与各种主题日相结合,加强学生专项法律学习。
(三)提高学校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
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教师法律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法制环境,一要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二要在进行教师资格考试中应加试法律,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不是合格的教师,同时在教职员工中进行定期有效的法律教育,以使他们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要在师范院校也要重视法律方面的教育,以提高未来教师的法律意识。
(四)构建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法制教育需要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初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能够接受系统的、有效的法制教育。这是因为,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以保障法制教育的实效。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制课正式纳入中学的必修课,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中,制订法制教育教材,形成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提高的结果,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略论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意义及对策.张凌云,刘光辉.
[2]改善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分析.钱净净.集体经济.培训教育.
[3]马和民,高旭平.教育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267.
[4]《教学与管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进.樊敏2011.1.20.
[5]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的对策.刘顺吉.2006年5月27卷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