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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劳动正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而合理地存在。劳动正义体现了劳动者的“应得”善与“配得”善的统一,人的自由自主的劳动与人的本质的统一,人的劳动的内在关系和谐和统一,个人发展与社会共享的统一,个体自我与个体世代的统一,人的现实诉求与永恒追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