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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内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丰富多样,随之带来的各种火灾风险隐患也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但当前的消防监督工作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本文就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改进对策。
关键词: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各类社会单位数量急剧增加,各行各业也都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科技行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化工行业各种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层出不穷,建筑行业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的建筑和场所纷纷涌现。市场经济主体的多样化,使得消防监督管理的对象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再加上各种火灾风险隐患不断增加、消防监督力量有限等因素,给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需要研究解决制约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发展的一些瓶颈性的问题,使消防监督工作能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的平稳可控。
一、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从消防救援机构层面来看,在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消防监督人员更多侧重于检查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运行、值班值守、巡查检查、疏散通道等具体的“硬件”隐患问题,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软件”关注较少;从社会单位层面来看,很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法治意识淡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缺乏,再加上消防监督的重心偏差,造成社会单位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在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更多的是依赖于消防监督人员帮助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在火灾风险隐患的自知、自查上还有很大短板,发现隐患、查处隐患的能力水平还很低,自改更无从谈起。这些因素导致了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难以落实到位,也造成了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又反弹,无法形成闭环。
(二)消防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市场经济主体的多样化使得消防监督人员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诸如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和场所的各种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规范都需要消防监督人员去熟练掌握,要求消防监督人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但从目前消防监督队伍的普遍情况来看,一方面是消防监督人员文化结构不尽合理,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建筑、供水、电气、化工、物理、法律等专业和科班出身的人才还较为缺乏,消防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强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消防监督人员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既要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还要指导街道乡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参与各项联合执法、查处投诉举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消防安保工作,导致消防监督人员深入学习掌握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时间非常有限。
(三)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据北京区域统计年鉴2019数据显示,笔者所在直辖市的区行政区域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下辖街乡镇28个,社区(村)委会619个,常住人口约118.8万人,法人单位5.1万家,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45家,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社会面火灾防控的主体力量,在编消防监督人员仅有10余人,面对繁杂的日常工作以及数量众多的社会单位,消防监督人员往往力不从心,无法面面俱到开展所有工作,只能选择性地将重心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较大社会单位的监管上,对一般社会单位的监管不可避免地存在蜻蜓点水、敷衍了事的现象,也导致在末端防控工作中出现盲区。消防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工作、制约消防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创新举措
(一)转变模式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是转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管理模式,认真研究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划定履行职责范围,制定消防监督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转变过去消防监督无所不包的“微监管”的理念和思路,推动消防监督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管事向管人、从排查隐患向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宏监管”思路转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亲自参与,举一反三,深刻认识隐患产生的原因,剖析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提升单位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其次,可以鼓励社会单位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大力督促社会单位定期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的自知、自查、自改工作,突出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对于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法、严厉问责,并将检查结果和重大隐患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告,逐步转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理念。
(二)内外兼顾提升消防监督水平
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一方面,可以借鉴应急管理部门的做法,探索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依托行业专家、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专家人才库,发挥社会力量在专业领域方面的理论、人才优势,遇到重点、复杂和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可以邀请人才库内相关行业专家配合开展检查,让专业的人检查专业的领域,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督促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政策倾斜的措施和严格的岗位任免机制,大力吸纳专业对口、业务突出、踏实肯干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严格上岗和退出机制,同时固化消防监督培训工作机制,保障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的学习时间,加大各种场所实操培训、考核的频次,利用专家和业务骨干现场“传帮带”,传授优秀、实用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提升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多措并举缓解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面对消防监督力量不足、末端防控存在盲区的现状,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來缓解:一是在消防救援机构内部实行防消联勤的工作模式,消防救援站人员在对辖区开展灭火救援、调研演练时可以承担一部分消防宣传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文员在取得执法资格证后可以参与和协助消防监督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多渠道充实扩大执法队伍,可以有效地缓解基层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现状;二是积极推动属地街乡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网格化排查,制作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隐患整改;三是可以借鉴应急管理部门聘任安全检查员的方式,根据街乡实际情况,配备消防监督检查队,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执法资格证,可以从事一般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动态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末端防控工作形成闭环。
三、结语
当前,我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消防监督工作模式的重塑是当前消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改进现行消防监督工作模式,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水平,推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防工作,对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Z].2017-10-29.
[2]熊军.论消防监督工作的改革和创新[J].武警学院学报,2008(02):67-69.
[3]杨璐颖,谈迅,宋喆,等.消防监督检查创新模式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20(01):119-122.
关键词: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各类社会单位数量急剧增加,各行各业也都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科技行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化工行业各种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层出不穷,建筑行业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的建筑和场所纷纷涌现。市场经济主体的多样化,使得消防监督管理的对象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再加上各种火灾风险隐患不断增加、消防监督力量有限等因素,给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需要研究解决制约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发展的一些瓶颈性的问题,使消防监督工作能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的平稳可控。
一、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从消防救援机构层面来看,在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消防监督人员更多侧重于检查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运行、值班值守、巡查检查、疏散通道等具体的“硬件”隐患问题,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软件”关注较少;从社会单位层面来看,很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法治意识淡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缺乏,再加上消防监督的重心偏差,造成社会单位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在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更多的是依赖于消防监督人员帮助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在火灾风险隐患的自知、自查上还有很大短板,发现隐患、查处隐患的能力水平还很低,自改更无从谈起。这些因素导致了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难以落实到位,也造成了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又反弹,无法形成闭环。
(二)消防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市场经济主体的多样化使得消防监督人员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诸如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和场所的各种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规范都需要消防监督人员去熟练掌握,要求消防监督人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但从目前消防监督队伍的普遍情况来看,一方面是消防监督人员文化结构不尽合理,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建筑、供水、电气、化工、物理、法律等专业和科班出身的人才还较为缺乏,消防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强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消防监督人员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既要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还要指导街道乡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参与各项联合执法、查处投诉举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消防安保工作,导致消防监督人员深入学习掌握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时间非常有限。
(三)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据北京区域统计年鉴2019数据显示,笔者所在直辖市的区行政区域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下辖街乡镇28个,社区(村)委会619个,常住人口约118.8万人,法人单位5.1万家,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45家,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社会面火灾防控的主体力量,在编消防监督人员仅有10余人,面对繁杂的日常工作以及数量众多的社会单位,消防监督人员往往力不从心,无法面面俱到开展所有工作,只能选择性地将重心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较大社会单位的监管上,对一般社会单位的监管不可避免地存在蜻蜓点水、敷衍了事的现象,也导致在末端防控工作中出现盲区。消防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工作、制约消防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创新举措
(一)转变模式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是转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管理模式,认真研究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划定履行职责范围,制定消防监督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转变过去消防监督无所不包的“微监管”的理念和思路,推动消防监督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管事向管人、从排查隐患向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宏监管”思路转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亲自参与,举一反三,深刻认识隐患产生的原因,剖析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提升单位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其次,可以鼓励社会单位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大力督促社会单位定期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的自知、自查、自改工作,突出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对于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法、严厉问责,并将检查结果和重大隐患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告,逐步转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理念。
(二)内外兼顾提升消防监督水平
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一方面,可以借鉴应急管理部门的做法,探索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依托行业专家、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专家人才库,发挥社会力量在专业领域方面的理论、人才优势,遇到重点、复杂和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可以邀请人才库内相关行业专家配合开展检查,让专业的人检查专业的领域,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督促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政策倾斜的措施和严格的岗位任免机制,大力吸纳专业对口、业务突出、踏实肯干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严格上岗和退出机制,同时固化消防监督培训工作机制,保障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的学习时间,加大各种场所实操培训、考核的频次,利用专家和业务骨干现场“传帮带”,传授优秀、实用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提升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多措并举缓解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面对消防监督力量不足、末端防控存在盲区的现状,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來缓解:一是在消防救援机构内部实行防消联勤的工作模式,消防救援站人员在对辖区开展灭火救援、调研演练时可以承担一部分消防宣传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文员在取得执法资格证后可以参与和协助消防监督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多渠道充实扩大执法队伍,可以有效地缓解基层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现状;二是积极推动属地街乡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网格化排查,制作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隐患整改;三是可以借鉴应急管理部门聘任安全检查员的方式,根据街乡实际情况,配备消防监督检查队,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执法资格证,可以从事一般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动态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末端防控工作形成闭环。
三、结语
当前,我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消防监督工作模式的重塑是当前消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改进现行消防监督工作模式,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水平,推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防工作,对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Z].2017-10-29.
[2]熊军.论消防监督工作的改革和创新[J].武警学院学报,2008(02):67-69.
[3]杨璐颖,谈迅,宋喆,等.消防监督检查创新模式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20(01):1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