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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中,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档案基本定义为:凡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以及随机材料均属仪器设备档案。设备档案是国家的重要技术储备,是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从对高等院校的仪器设备档案的定义可以看出,此仪器设备是指高等院校购置的用于教育教学的仪器设备,而非本校设计开发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