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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2008年7月1日下午,陈某(男,20岁)持自制火药枪去打鸟,不料火药枪走火,枪散架,枪杆由于后坐力朝后推射致使陈某头部贯通伤当场死亡。送检物品为现场提取的自制枪管,长60cm,考虑到法医尸检认定贯通伤符合现场枪管致伤特征,送检人员要求在枪管尾端取生物检材与死者进行DNA比对,以便查明是否为现场发现枪管致陈某死亡。笔者提取陈某血样和枪管尾端粘附的疑似人体组织进行DNA检验,结果证明枪管尾端上粘附的疑似人体组织与陈某具有相同的DNA基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