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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掌握慢性病发病信息,天津市于1984年开始对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心肌梗死和心脏性猝死)、恶性肿瘤(简称四病)进行发病监测。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慢性病新发病例报告制度;临床医生对首诊病例填写专用卡片,由各医疗单位的专职人员每月逐级上报到市疾病控制中心。笔者将天津市蓟县2002—2006年的四病发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