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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这个词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明确地将市民社会作为政治国家的对立物,这一区分启发了马克思,但马克思没有停留在这一区分上,而是站在现实和历史的角度,深入到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层面继续深化了市民社会的内涵。虽然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认识对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有着一个启发的意义,但二者出发的立足点是有着根本上的不同的。在现实意义层面上,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则更大。